将生态文明作为评价经济建设的重要参考
2018-01-27郝西钊
郝西钊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开展的生态文明建设,虽然奠基于环境问题和自然生态,但其所要解决的并非是单纯的自然问题,也并不止局限在环境建设和环保推广,而是具有更为广阔眼光和视角的人文生态与自然生态的统一整体之上,其中人文生态所包含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可持续发展,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合理的社会建设,保障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我们党和国家非常重视生态文明,在党的十七大上,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生态文明被列入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文献,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强调,我国所要实现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满足人民对于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美好需要,也要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建设美丽中国。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着眼点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
生态文明这个概念最早出现于党的十七大当中,作为重要治国理念,生态文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多年的理论分析和研讨当中,关于生态文明所具有的发展意义和内涵价值也形成了几个方面的共识。首先,生态文明是历史进程视角之下的新的文明形态,是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之后符合未来人类发展的文明建设方式;其次,在共时性视角中,生态文明则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相并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第四个文明建设方向;其三,从人类发展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维度,通过生态文明评价,能够了解人类发展的历史阶段[1]。
本文所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分,同时也是面向未来发展的重要建设环节。与西方国家提出的生态文明不同,我国的生态文明立足点并非仅仅体现在环境和自然的保护之上,而是进一步强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这种人类参与下的生态可持续,既是从中国古代“天人合一”思想当中汲取的智慧,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在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引导过程中总结的经验。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前进方向
本文强调,生态文明的立足点应当从更广阔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视角切入,因此生态文明的建设前进方向,首先应当明确其和谐性特点。生态文明将和谐作为目标,才能够促进自然与社会的相互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应当是一种“和解”的状态,人类在自然界中即受到自然环境的约束,同时也通过积极主动的改造反作用于自然环境,从而形成了互动。生态文明所需要的和谐,应当有别于原始文明的被动和谐,同时也应当避免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中的相对和谐,从而实现主动和谐,即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保护自然,形成高层次的和谐形态,缓解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对立。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应当以系统性作为目标。生态文明与其他几种文明建设相同,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当中的一部分,因此生态文明的理论核心和建设方式,应当形成可以遵循的原则和系统,并使其能够与社会关系优化、社会秩序稳定相互协调[2]。具体来看,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当中已经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生态文明建设在实际应用中可以被分为生态意识、生态文化、生态伦理以及生态价值等多个方向,并作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的补充、渗透和支持。四种文明彼此协调,共同发展,相互支持,从而构建广义的文明系统。
二、将生态文明纳入经济建设评价标准的重要性
(一)生态文明评价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具有的价值观,明确规范了在经济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形成的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理论原则,规范了经济建设应当以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为主要出发点的国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经济建设则需要将保护和自然恢复作为主要的方针,并以生产发展和生态良好相协调作为发展道路,构建节约型、友好型社会,为人民打造舒适、自然的生活环境。通过纳入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可以使经济建设实现几方面的发展优势。首先,经济建设中能够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实现经济建设成果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和谐;其次,能够进一步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在环境优化和污染控制方面,实现自然反哺,从而避免资源短缺。
(二)生态文明评价是国家发展战略客观要求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明确指出了环境友好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国家两个方面的建设方向,这一战略的提出,进一步明确了经济建设的核心价值应当以解决资源矛盾、构建社会和谐为主要的前进方向。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建设的开展不应当走破坏环境的老路,我国在经济建设中需要以新型工业化、新型信息化、新型城镇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作为发展方向,因此必须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两个方面作为经济建设前提,避免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影响人民生活。
(三)生态文明评价是确保经济健康、良性发展的客观前提
在传统的工业文明时代,工业生产是往往以线性非循环方式为主,工艺模式遵循原料→产品→废料的固有形态,这种生产方式对于自然的破坏极大,同时其投入产出比极低,且具有不可持续特点,逐渐被淘汰。对于经济建设而言,其目光必须长远,不可短视近利,而是要将自然资源可持续作为发展要以进行健康形态的构建[3]。同时,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也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发展方向。良性、健康的经济建设离不开生态文明标准对其所进行的制衡和控制,从而保障经济发展不会再短期利益面前困惑和迷失。
三、以生态文明评价经济建设的指标评价方法
(一)传统生态文明评价策略
在以往的研究中,关于生态文明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指标往往由生态学当中的重要性评价为出发点,研究者认为,可以通过密度、相对频度以及显著度三个主要的衡量标准对经济建设中生态文明特性进行评价。继而形成了重要性指标I。如公式1。公式1:I=(d+f+s)/3
式中,I代表经济建设中生态文明的重要性,d代表指标所具有的相对密度,通常通过文献检索法对该指标出现次数比例进行计算;f代表指标出现的相对频次,通常采用文献检索法对文献中出现指标次数进行衡量;s代表指标的相对显著性,通常采用文献指标权重比例来进行量化[4]。随着发展,越来越多研究者指出,以往的评价指标在实际的文献检索方法当中,常常被其他的指标所取代,因此部分指标的应用场景相对模糊,难以做出具体的量化评判。例如研究者在对文献进行筛选后发现,GDP指标在衡量经济建设水平中占据了主要位置,出现频率极多,而森林覆盖率、垃圾处理策略等,则作为文献当中生态文明的评价方式,出现频率较多。结合这一研究结果,笔者在对文献检索法进行总结和提炼之后,提出了以下标准制定策略。
(二)生态经济指标评价方法
首先,应当构建生态经济指标,这一指标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之间是否均衡做出衡量。在人类发展的实际诉求当中,二者发展并不矛盾,而是应当保持彼此促进的基本姿态。在评价中,本文选择经济水平、产业构成和循环型三个角度进行指标构建。其中经济水平一般以GDP作为量化衡量指标,该指标也是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衡量地区经济的方法,数据获取则来自国家统计局,更为权威。产业构成则是指所在地区的产业结构特点,其中工业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较为严重,因此通过产业结构比例,可以对其进行初步判断;循环经济是生态文明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特征,在指标制定时,笔者选用单位GDP下的水耗、能耗和可再生资源利用率作为评价标准。
(三)生态环境指标评价方法
其次,应当构建生态环境评价指标。在明确了评价对象之后,环境现状的评价将成为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的重点。本文将环境评价分为了环境健康和环境友好两个部分,其中环境健康评价的内容为自然环境是否遭到破坏、是否会对人类身体健康产生威胁。在文献检索法中笔者发现,森林、空气以及水资源是构成健康自然的几方面重点要素,因此在评价环境健康时可以通过这几个方面进行量化分析,获得相应的考核评分,对所评价地区是否符合健康标准做出判断;而环境友好的评价标准则需要引入社会与人为控制因素,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水平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对城市发展状况下的环境友好程度进行评判,从中判断当前阶段城市环境发展是否协调。
(四)生态社会指标评价方法
本文提出,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生态文明的着眼点并不应只停留在环境层面,而是需要同时兼顾人文社会特征,通过多元的评判标准来衡量经济建设发展下的生态文明情况。生态社会指标主要应当包含两个评价方面,其一是社会矛盾的缓解和改善情况,其二是民生水平和人民幸福指数。其中,社会矛盾问题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十分尖锐的问题,受制于社会发展,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导致社会各阶层的矛盾表现异常明显。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社会健康和资源均衡,从而减轻或消除社会矛盾,因此通过社会矛盾可以衡量地区经济建设水平。为了确定评价指标,本文将地区经济中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水平等数据信息作为统计方法,并依据世界银行报告中标准城乡收入比以及以往研究经验成果,对于地区社会矛盾水平做出间接的量化判断;社会民生与人民幸福水平,则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着紧密联系。笔者提出,通过对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福利情况的综合评述,对社会民生状况做出判断。在联合国发布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中,通过教育水平、生活质量以及预期寿命三个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可以作为民生评价的参考。
四、结论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是社会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经济建设水平和发展状况的评价标准,通过合理的生态文明评价指标,能够从更宏观的视角了解该地区经济建设是否处于健康发展道路,并能够对经济建设决策和方向做出及时的调整和改良,使经济建设更符合可持续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