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与赞美诗》:对人生错位的思考与感叹
2018-01-27李海英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郑州451150
⊙李海英[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郑州 451150]
《警察与赞美诗》是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欧·亨利的代表作,由于其独特的艺术成就,它在世界文学史上是独一无二的。关于小说的主题思想,传统的观点一般认为是揭露并讽刺了虚伪的资本主义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反人道的法律等。这种说法固然合理,但若从人生的视角细读文本会发现,用单纯的阶级眼光分析作品会扼杀小说意蕴的丰富性。研究文本可以发现,小说还蕴含着对诸多人生问题的思考,譬如对生活错位深刻的洞察力。具体说来,小说中交织着四重错位情况。
一、幸福与苦难的错位
《警察与赞美诗》在开篇就点明,冬天迫在眉睫,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苏比为了抵御寒冬,在麦迪生广场的长凳上“辗转反侧”,要选择一个理想的去处。他的“冬居计划”一点都不过分,只是想去“岛上”过冬,那是苏比梦寐以求的理想之乡。苏比对那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并赞美那里是“不愁食宿”“又有意气相投的朋友相处”的地方。到底“岛上”是何方圣地?正当读者浮想联翩时,作者悄悄地把一个残酷的现实无情地摆在读者面前:原来,被苏比认作是“人间仙境”的“岛上”竟是布莱克威尔岛监狱!那是一座耸立着疯人院和监狱的孤岛,是一个让人闻之色变的地方。在此,我们忍不住想要发问:对于苏比这样的下层小人物,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监狱本是违法犯纪之人的牢笼,常人避之唯恐不及,在这里却成了苏比可怜的幸福。监狱对苏比的吸引力为什么会那么强烈?难道他真的认为待在监狱比在待在外界舒服吗?不是!这是一个处于生命困境的流浪汉的无奈选择。幸福与苦难在苏比身上的错位,折射出下层小人物在对抗社会时的无力、无助、无奈和辛酸。当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得不到满足时,苏比只能舍弃身体自由而换来一个“幸福”的生存处境——监狱,即通过舍弃自我来企图走出生存困境。并且,为了达到目的,苏比煞费心机,多次作恶,屡犯律条,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导致他在生存困境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这就揭示了一个深刻的哲理,人无法从本体的困境中摆脱,只能把苦难作为天堂,从一个困境走入另一个困境。
二、人物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的错位
早在先秦时期,墨家创始人墨子就提出过“志”“功”这两个概念,“志”就是动机,“功”就是效果。任何人的行为都是由一定动机引起的,又都表现为一定的行为效果;在一般情况下,动机和效果是一致的。良好的动机产生良好的效果,坏动机产生不良后果。但在某些情况下,动机和效果会不一致,甚至完全相反。好的动机可能产生坏的效果,即所谓“事与愿违”;坏的动机也可能产生好的效果,即所谓“歪打正着”。在小说中,人物行为动机和行为效果之间的错位体现在:苏比为了进监狱千方百计地故意以身试法,做出了种种可笑的尝试;然而,即便是如此卑微的动机与愿望,也达不到预计的效果。苏比惹是生非,前后一共五次与警察邂逅:第一次砸玻璃,警察却去追赶赶车的人;第二次调戏“良家少妇”,警察却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第三次扰乱治安,警察却反过来帮助他开脱;第四次偷伞,警察先是“好奇”地观望着苏比与“伞主人”的窃窃私语,后见一位“穿晚礼服的高身材的金发女郎”,忙“赶过去搀扶”,“陪她过马路”,把苏比与伞主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就这样,“罪恶累累”的苏比一次次为非作歹,又一次次地被认定为无罪,警察先生们对他的这些违法的举动并没有予以惩罚,反而显示出一种“宽容”。而当苏比最后幡然悔悟,放弃原先的想法,想要做一个好样的人时,却发生了他不想要的结果——“宽容”的警察却逮捕了什么也没干的他。这就是苏比充满悖论的人生际遇:不良动机(企图进监狱)收到良好效果(被警察放过),良好动机(改过自新)引发不良效果(被抓进监狱)。很多时候,人们能从苏比错位的人生际遇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如发生在我们身上的理想与现实的错位、愿望与结局的错位、帮人与帮倒忙的错位等。“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认为,每一个人都行走在人生的错位队列之中,我们每一个努力的结果都有可能造成与追求目标的交错而过。从古至今,错位的关系使人类在浑然不觉中忘情地唱念做打,而忘记了其他。
三、交际双方的“心理预设”错位
人与他人之所以能够准确迅速地传达信息,前提是交际双方“心理预设”的一致。“心理预设”指人们在从事某项活动之前,总是先按照以往的经验环境,从大脑中调出大致匹配的情境,从而预先设定自己的心态。小说中,交际双方的预设心理“错位”主要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总是以自己的意志去揣摩别人,一厢情愿地认为,只要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就终将会获得意想的结果,可结果却往往大相径庭。小说中,流浪汉苏比与警察、与侍者、与妓女等交际双方的预设心理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也没有交汇的时刻。并且,双方预设心理的错位,致使苏比的计划一次比一次下三烂。
比如,苏比的第一次计划是这样的:“最舒服的莫过于在哪家豪华的餐馆里美美地吃上一顿,然后声明自己不名一钱,这就可以悄悄地、安安静静地交到警察手里。”并且,他还从着装方面对自己做出了评估,他“对自己的西服背心最低一个纽扣以上的部分很有信心”,恰好也“刮过脸”,而且“上装也算过得去”,何况还有一条“干干净净的活结领带”。所以,他相信“只要能走到餐桌边不引人生疑,就胜券在握了”。但是他刚迈进饭店的门,侍者领班的目光并没有按照苏比的预设心理盯住其勉强过得去的“上半身”,而是“落到他的旧裤子和破皮鞋上”。双方预设心理的错位,就这样致使苏比的第一次计划宣告破产。与此相似的情况也发生在苏比与警察的交际中,苏比砸完玻璃后,“站定了不动,两手插在口袋里,对着铜纽扣直笑”,并且还承认自己“跟这事有点牵连”。他的预设心理是警察可以不用追赶、不费吹灰之力地将自己手到擒来,但警察的预设心理却认为苏比“连个旁证都算不上”,因为按正常人的思维推理,“砸橱窗的人没有谁会留下来和法律的差役打交道。他们总是一溜烟似的跑”。于是令人捧腹的一幕就上演了:警察火急火燎地去追赶一个与案情丝毫无关的人,却让苏比这个“真凶”逍遥法外!
另外,在与妓女的冲突中,也存在着预设心理的错位。苏比的自我判断是,他要侮辱的对象是个“文雅娴静”的良家女子,可是与那女子搭讪后,发现“那娘们却像常青藤一样紧紧地攀住苏比这棵橡树”,原来这女子是个妓女。在这里,苏比把妓女当成了良家女子,而妓女又把苏比当成了嫖客。看来,人与人之间由于心理、情感、经验等的不同,要想达到完全的理解是不可能的。人与人之间的错位也是必然的,某种程度上人生就是由一连串的错位组成的。
四、人生喜剧与悲剧的错位
喜剧性的故事是欧·亨利小说的外表,深沉的悲剧性则是其小说的内核。苏比对生存抱着悲剧性态度(进监狱),却次次“逍遥法外”,每每以“喜剧”收场。而当他最后在教堂环境和赞美诗音乐的感化下,唤起了内心深处从善的愿望,决心“重新振作当年的雄心壮志”时,故事看似有了一个圆满的、令人稍感安慰的喜剧收场,却不料结局突发逆转,苏比被警察莫名其妙地抓进监狱。这样的收场可谓是一言难尽,五味俱全。这种写法,把悲剧性的意义寄寓在喜剧性的情节之中,实现了悲、喜剧的交错互渗。
亘古以来,人类一直对生存问题进行着锲而不舍的追寻,也像苏比一样做出了不少徒劳无益的挣扎,但始终还是没有停止探寻的脚步。就像哲学家们常常向着宇宙发问:我是谁,我从哪来,我要到哪去?虽然所得甚微,但为了把自身从虚无中拯救出来,仍苦苦地思辨。所以,追根溯源,人类的生存历史本身就交织着悲、喜剧因素。从某种角度来说,人类都是悲剧英雄,但同时也都是带有喜剧意味的英雄——不懈叩问的精神是谓喜,苦苦追寻后仍不能参透真谛是谓悲。
总之,《警察与赞美诗》自发表以来,历经百年仍脍炙人口。其中原因,不仅仅在于艺术技巧的高超、情节的引人入胜和社会批判的深刻,也在于对人生错位的深切洞察与体悟。小说反映生活世相不是镜子照物式的简单复制,而是打碎重构,让读者从个别、特殊事件中看到人生的普遍真理。因此,小说在幸福与苦难、行为动机与行为效果、个人与他人、喜剧与悲剧各方面呈现的人生错位情况具有普遍意义。从表面上看它是一种错位,而在审美层次上,小说在强大的艺术张力中揭示了人生的永恒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