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2018-01-27黄毅瑛珠海市斗门区文化馆519000
黄毅瑛 (珠海市斗门区文化馆 519000)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概述
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出民族性特点。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族都会有着同其它民族截然不同的历史发展进程,由此也使得其在文化表现形式方面同其它民族文化形式存在着鲜明的区别。具体表现为:此种文化形式乃是遵循着该民族独特的历史、人文以及习惯等方式逐渐演变形成,进而让该民族的民众藉此实现对特定民族历史的记忆,并表现出该民族独特的世界观。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社会性。其社会属性在于,其不仅仅能够实现对民族文化的有效传承,同时亦能够向世界上的其它民族生动地展示和诠释出该民族的文化发展历程。
二、如何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1.坚持保护与抢救相结合原则
受社会变迁、环境变化以及人为破坏等因素的影响和作用,都将使非遗文化处于行将消亡的境地。面对此种情况,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要当机立断,不能纠缠于非遗文化本身的价值是否具备保护的意义,以及如若实施保护活动将动用多少财政储备,而是应当第一时间着手对非遗文化加以保护, 从而避免其最终消亡。以往在非遗保护的问题上,政府占据了主导权,而面对非遗文化不断散佚、消亡的状态,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应当加大对非遗文化的保护力度,不应当吝惜对非遗保护的财政资金投入,因为一旦非遗文化散佚或者是消亡,则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唤回其能够再生。因此,在其他利益面前,将保护放在第一位,政府给予这方面支持,改变价值衡量的现状。抢救第一,则是要求政府和人民能够对文化遗产有所关注,关注身边的“旧物”,考虑其文化价值和意义,一旦发现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性,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做出动作,抢救其存在,保护其完整性。在城市飞速建设的今天,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我们必须要引起重视,加强保护。还有就是,各级政府在制定出台以及落实贯彻非遗文化保护的问题上,必须加大执行力度,并对现存的非遗文化实施保护与抢救相结合的原则。作为非遗文化本身而言,其表现为一种精神文化,因此无形之中提升了保护工作的难度,因此,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应当责成专人负责深入研究如何能够实现对非遗文化行之有效的保护,并将珍贵的非遗文化采取视频的形式加以记录,或者组织学者撰写专门的书籍,以此实现对非遗文化物质层面的保护。
2.通过现代数字技术实现对非遗文化信息的有效保护
现今,现代数字技术深远地改变了社会公众的生活与学习方式,考虑到这一情况,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在开展抢救和保护非遗文化这个问题上,应当将现代数字技术引入到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之中,如录音、录像、摄影、电影、数码拍摄等声像记录成为日益普遍的文化记录手段,与文字记录不同,这些科技记录、直观记录、原样记录、形象记录,这些手段将历史、文化、生活的场景、图像和表达方式原汁原味、栩栩如生地记录和保存下来,实现对非遗文化档案的有效保护。可以说,此种保护方式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确保非遗文化档案的保管与储存时间更久,同时一旦将来有了需要,这些采取数字化形式制作和保管的非遗文化档案将大有用武之地。还有就是,借助将现代数字技术引入到非遗文化保护工作之中,将能够将之制作成为可视化的虚拟产品,如VR技术等,如此便实现了对非遗文化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另外,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在采取数字技术实现对非遗文化的保护问题上,还可以采用2D或3D数字动画技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再现和解读,通过视频、图片、三维动画等形式,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可视化的形式展现出来。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体系建构,确保能够将当地的文化生态资源进行完整、系统地保护,进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3.打造非遗文化数字视觉传播平台
在互联网技术一日千里的发展速度的影响和带动之下,推动了现代数字技术的成熟与进步。因此,在面对非遗文化保护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应当依托现代媒体数字技术,打造非遗文化数字视觉传播平台,以此借助互联网的东风,推动非遗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现对非遗文化影响力的扩散和提升。在打造非遗文化数字视觉传播平台的过程之中,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应当突出平台的文化性,并依托平台实现对各种优秀非遗文化全方位的展示。还有就是,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应当责成技术人员制作非遗文化电子数据库,以此能够结合多方面的整合各种多媒体信息,采用视频、音频、图文的形式建立起综合性的视觉传播平台,大众在平台上可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信息进行查阅,研究工作人员也可以根据最新的研究进展,实时更新平台上的相关内容,由技术人员完成对平台的搭建和维护。通过网络平台让更多的人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资源共享。
4.打造非遗文化产业优秀品牌
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在保护非遗文化的过程之中,应当积极打造非遗文化产业优秀品牌,以便通过对优秀品牌的打造,为非遗文化吸引更多关注的目光。同时,各级政府文化主管机构应当积极推动非遗文化产业的覆盖面,提升非遗文化品牌的品牌口碑以及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并将非遗文化保护同区域经济发展二者实现有机地结合,这样一来,将使非遗文化保护工作获得来自社会的资助资金,同时亦能够摸索出一条全新的非遗文化保护方法。
参考文献:
[1]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J].西北民族研究,2006(3):114-123.
[2]何星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民族文化现代化[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5(3):55-57.
[3]贺学君.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思考[J].江西社会科学,2005(2):103-109.
[4]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的整体性原则[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5(4):1-8.
[5]樊祖荫.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若干问题的思考[J].音乐研究,2006(1):10-13.
[6]黄永林,谈国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2):4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