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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蚕多元杂交种推广应用的历史回顾

2018-01-26冯家新

蚕桑通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杂交种蚕种原种

冯家新

(浙江大学 特种经济动物科学系,浙江 杭州 310058)

家蚕一代杂交种是指2个不同蚕品种间杂交种,俗称单交杂交种或二元杂交种。相对而言,家蚕多元杂交种是指3个不同蚕品种间杂交的三元杂交种及4个不同蚕品种间杂交的四元杂交种。

1 我国家蚕多元杂交种推广应用的历史回顾

1952年浙江大学蚕桑系陆星垣教授曾试验过以华8·华10×瀛翰·瀛文的四元杂交种,这是我国最早试养家蚕四元杂交种的纪录。当时将这四元杂交种,送给浙江省嵊县和德清县农村试养1400多张,结果是产量虽比单交杂交种高,群众普通反映四元杂交种体质强健、眠起齐一、容易饲养,茧质和缫丝成绩与单交杂种也没有显著差异,但终究因为存在双宫茧多、茧色不洁白等原因,而未正式投入生产。

1958年2月,全国蚕桑会议提出,要在1962年全部实现家蚕品种良种化,用国内自已培育的和国外引进的良种全部替代当时推广品种华8×瀛翰、华9×瀛翰及华10×瀛文这3对杂交种。由于蚕品种的改良,生产的原料茧缫丝量多,茧丝长长,解舒优良,符合自动化缫丝的要求。当时由于江苏、浙江两省的蚕农养蚕基础较好,群众饲养技术水平较高,首先有条件提前实行良种化。因而在1958年开始繁育镇5、镇8、镇10等新品种的原原种和原种。1959年进一步大量繁育新品种的一代杂交种,这些新品种具有丝量多、丝长长等优点,但5龄经过时间较长,食桑量多,丝腺特别发达,对不良环境抵抗力较弱,较易发病,特别是原种繁育,在秋蚕期不耐高湿,对于桑叶品质的要求高,因此,秋蚕期生产新品种一代杂交种的难度较大,制种量不够稳定。

1958年准备推广的新蚕品种有3个,指定的杂交方式是春用种镇8×镇5,秋用种镇10×镇5。这二对新蚕品种,在春期繁育制成春制秋用种和春制春用种完全有把握。蚕种场为了满足农村对蚕种的大量需求,并提高蚕种场自身的生产设备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除了春期繁育外,秋期也需繁育蚕种,生产上所谓秋制春用种。但是由于镇5对高温抵抗力较弱,当时蚕种场的控温设备较差,因此繁育秋制春用种的难度较大。

由于杂交优势的原理,杂交原种的强健性优于原种,蚕种生产中在较难饲养季节饲养杂交原种,能提高蚕种的繁殖系数已有先例。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原种生产中广泛应用品种内杂交,即同一品种二个品系间杂交,如华10(大)×华10(三五)、瀛文(大)×瀛文(镇),制成所谓“双交原种”,在蚕种生产上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品种内杂交的原种,其强健度还是不及品种间的杂交原种。为此,通过提高强健度和增加产卵量,饲养品种间杂交原种,生产四元杂交种和三元杂交种即多元杂交种,是今后蚕种繁育中的必然趋势,也是蚕种生产中提高经济效益的良策。

新品种镇5由于其体质弱,产卵量少,为了克服这些缺点,1958年春,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镇江)配制镇10·苏13×镇5·苏12四元杂交种,当年夏、秋二期试验表明,镇5·苏12比镇5抵抗力强,幼虫生命率提高20.6%,死笼茧率降低37.63%,万蚕产茧量提高11.6%。

1958年春,浙江农学院蚕桑系配制镇8·苏13×镇5·苏12四元杂交种,1959年春期在浙江省杭州市、金华市和嘉兴农校三地试养,也获得一致结果。四元杂交种比镇8×镇5及反交的蚕儿生长快,发育眠起齐一,用桑量少,上蔟涌,茧形大而匀整,双宫茧也不多,全茧量、茧质量和产茧量均稍高,茧丝长1267.7 m,解舒丝长1006.3 m,纤度适中。

1968年,江苏省蚕种公司将当时深受丝厂和外贸部门欢迎的具有出丝率高、茧丝长长、纤度细、偏差小和净度优的苏17×苏16,指定取代华8、华9及瀛翰的当家春用蚕品种。为了弥补该品种秋繁不易的困难,曾配制华9·苏17×瀛翰·苏16的所谓新9瀛的四元杂交种,作为过渡品种,一直使用到1976年基本停止生产。

197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配制华合×东肥·671三元杂交种,既保持了华合×东肥的各项优良性状,且使单位制量提高30%左右。

日系品种东肥因产卵量较少,因此,用另一日本系统品种671杂交制成东肥·671杂交原种,再配制成三元杂交种。又如东34×603·苏12、芳山×星·明、芳草×晨·星、群丰×富·春、东34×7532·湘晖等品种,这种情况比较多见。

1970年,四川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选配蜀13·苏13×南6(川蚕3号)三元杂交种。在试验过程中发现,单交杂交种蜀13×南6具有杂交优势强、产茧量高的优点,但蜀13的单位制种量低,因此,将蜀13与苏13配制杂交原种,再与南6配制成三元杂交种。又如苏3·秋3×苏4,秋·华×平30、中5·中6×日3等,也是如此。

笔者曾于1971年春期饲养当时现行春用品种华合、东肥、苏17、苏16原种,制成华合·苏17、东肥·苏16同系统杂交原种,同年秋期又配制成华合·苏17×东肥·苏16正反交四元杂交种和华合×东肥·苏16正反交三元杂交种,对产卵数的杂交优势作了调查。1972年春期又将2种多元杂交种与单交杂交种作了对比试验。结果表明,多元杂交种除了茧价不及华合×华肥外,其他经济性状与单交杂交种相近或稍高,尤其是单位制种量有了显著增加。

从1981年起,生产上又掀起配制各种四元杂交种的试验。

1983年,江苏省蚕种公司与西漳蚕种场、镇江蚕种场等单位利用引进种配制成春用品种2A·4A×1A·3A四元杂交种,简称A四元。在1981~1990年间,江苏省累计推广118.1436万张。

1985年,四川省蚕种公司与北碚、三台、南充、阆中蚕种场也利用引进种配制成春用品种锦5·锦6×绫3·绫4四元杂交种,在四川生产上也得到大量推广。

199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为了进一步提高本所育成并通过国家审定的春用蚕品种春蕾·明珠的产茧量和单位制种量,与本所筛选出来的一对高产大茧形品种苏春、镇丰配制成春用品种苏春·春蕾×镇丰·明珠,简称春·蕾×镇·珠四元杂交种,在全国特别在湖北省得到大量推广。

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和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联合配制成的932·芙蓉×7532·湘晖(两广2号)四元杂交种,于1992年、1995年分别由广西、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在生产上推广而取得很大成效,这是全国蚕种总饲养量最多的夏秋用四元杂交种。据笔者调查,2015年全国蚕种总饲养量1716.0529万张,而932·芙蓉×7532·湘晖的蚕种饲养量高达802.1941万张,占全国蚕种总饲养量的50.87%。主要推广省份在广西、其次是广东,再次是重庆、湖南等。

其他四元杂交种如苏·菊×明·虎、明·丰×秋·玉、皖·珠×春·明、洞·庭×碧·波、云松A·云松B×云月A·云月B、秋·花×春·景等也在生产上得到推广应用。

2 我国家蚕多元杂交种推广应用变迁的特点

根据鲁成、徐安英主编的《中国家蚕实用品种系谱》一书记载,笔者对新中国成立1949年至2010年间育成的204对蚕品种杂交组合,按单交杂交种与多元杂交种进一步进行分析,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1949~2010年单交杂交种与多元杂交种对数及所占比例(%)Table 1 Amounts of single cross hybrids and tetra-hybrids and their proportions during 1949~2010

由表1可见:

(1)新中国成立1949年~2010年间,通过国家(省)审(认)定并在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的实用蚕品种共204对组合,其中单交杂交种有92对组合,占45.10%,三元杂交种有20对组合,占9.80%,四元杂交种有92对组合,占45.10%,多元杂交种(三元杂交种+四元杂交种)合计112对组合,占54.90%,即多元杂交种组合的推广数占全部品种的一半以上。

(2)从各年代分析,20世纪50年代推广应用的全部是单交杂交种,共7对组合;60年代单交杂交种5对组合,占71.43%,三元杂交种2对组合,占28.57%;70年代单交杂交种10对组合,占76.92%,三元杂交种3对组合,占23.08%;80年代单交杂交种25对组合,占56.82%,多元杂交种19对组合(三元杂交种3对组合+四元杂交种16对组合)占43.18%;90年代单交杂交种23对组合,占31.88%,多元杂交种47对组合(三元杂交种8对组合+四元杂交种39对组合)占68.12%;2001年到2010年间,单交杂交种23对组合,占35.94%,多元杂交种41对组合(三元杂交种4对组合+四元杂交种37对组合),占64.06%。由此可见,多元杂交种的推广对数,基本上是随着年代而递增,尤其四元杂交组合更为明显。

(3)四元杂交种组合的搭配成功与否,根据现在经验,笔者认为,首先是组合品种的选定,4种基础品种必须是选择遗传性状稳定,血缘较近的。将遗传性差别较小的2种先组合成单交杂交种,而后再配成四元杂交种。在蚕桑生产中得到应用的一般是中国系统种和日本系统种组配成的四元杂交种。如中1·中2×日1·日2(三元杂交种是中×日1·日2或中1·中2×日)。单交原种本身因2种基础品种差别小,杂交优势不很大,到2个单交原种杂交后,就能充分发挥杂交优势。

此外,家蚕多元杂交种的命名,笔者认为最好能立即认别出是三元杂交种或四元杂交种。在华东地区如华合×东肥·671、苏3·秋3×苏4、芳草×晨·星均是三元杂交种;又如苏·菊×明·虎、明·丰×春·玉、黄·山×平·湖均是四元杂交种,能一目了然。在两广及西部地区,为了便于蚕品种名的记忆等,习惯用一个品种名替代多元杂交种也已成为常态。如川蚕3号(蜀·苏13×南6)、两广2号(932·芙蓉×7532·湘晖或9·芙×7·湘)、陕蚕5号(秋·花×春·景)等均为多元杂交种。在农村生产中饲养的品种用一个品种命名的蚕品种,人们绝不会理解是原种(蚕种场的原蚕区用品种例外)。笔者建议家蚕多元杂交种在通过国家或者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时,或第一次在杂志上发表文章时,必须写明多元杂交种的各品种具体名称,以备查考。

当前,家蚕多元杂交种使用愈来愈多,难免在品种命名上会出现个别乱象,如用三元杂交种及单交杂交种命名,实际上是四元杂交种的内容。笔者认为,多元杂交种的命名应遵循科学化、规范化要求,不能随心所欲。

三元杂交种应是中×日1·日2,如华合×东肥·671;中1·中2×日,如苏3·秋3×苏4;四元杂交种是中1·中2×日1·日2,如932·芙蓉×7532·湘晖。中系写在前面为正交,日系写在前面为反交。

在此附带提一下,早在1973年12月,在镇江召开的全国家蚕科研工作座谈会时,与会代表曾建议要统一规范育成蚕品种的命名办法,即中系的品种名中应带有草、木旁的字,日系的品种名中应带有日、月旁的字。如菁松×皓月、浙蕾×春晓、芙蓉×湘晖、群芳×朝霞等都是以此方法命名的。如以数字代号命名的品种名,应是单数为中系,双数为日系,如苏5×苏6、杭7×杭8、限1×限2、781×782等。也有以蚕品种育成地开头的,如豫(河南)、鄂(湖北)、粤(广东)、桂(广西)、川(四川)、贵(贵州)、云(云南)及陕(陕西)等,虽可了解育成品种的地点或单位,但必须写明中系、日系等内容。

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选育成的华合×东肥,它既能反映出中系(华—中华)和日系(东—东瀛),又能反映出选育单位的地点,将东肥放在华合下方,就成华东地区的合肥,具有创意。

蚕品种的命名看来十分简单,但真正取个好名,也确实不易。首先不能与其他品种重名,能明示中系、日系,显示品种特性(如限斑、雄蚕等)及育种地点。建议有关育种单位及研究人员应关注此事,今后能命名出更好、更多、具有创新的蚕品种名。

[1] 鲁成,徐安英.中国家蚕实用品种系谱[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2] 陆星垣,冯家新,李大楠,等.一种四元交杂蚕种的设计[J].浙江农学院学报,1959,4(1):123-132.

[3] 冯家新,李大楠.蚕种研究文集[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

[4] 冯家新.全国各蚕桑产区饲养量、产茧量及推广品种10年间的变化[J].蚕桑通报,2016,47(3):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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