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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奶牛养殖业成长的烦恼:成也土地,败也土地

2018-01-26刘玉满

中国乳业 2018年11期
关键词:养殖业牧场种养

文/刘玉满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畜牧业经济研究中心;国家奶牛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经济研究室)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我国奶牛养殖业实现了长足发展,无论是奶牛存栏量还是生鲜乳总产量,增长速度都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和想象。诚然,我国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增长得益于多种因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土地要素没有对奶牛养殖业发展构成硬约束。换言之,我国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增长是在与土地相脱节,即“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下实现的,这在许多发达国家是无法想象的。随着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使得各级政府对于奶牛养殖业发展所形成的粪污处理力度空前加大,“种养一体化” 的养殖模式呼之欲出。因此,在新的生态环保政策趋于越来越加严格的背景下,土地供给将毫无疑问地成为奶牛养殖业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

“种养一体化”的概念本来等同于“种养结合”,但近几年,在我国“种养结合”的概念有被严重泛用的趋势。有些地方、有些企业不管种植业用地距离牧场远近,只要种草、种饲料就认为自己采用了“种养结合”的养殖模式。笔者曾经访问过的某养殖企业,其种植业用地与养殖场之间有几十公里的距离,但该企业认为自己采用的就是“种养结合”的养殖模式。实际上,发达国家的“种养一体化”是养殖场被种植业用地所环绕,基本是牧场和农场在空间上的重合。

土地是奶牛养殖业发展的硬约束

土地是发展奶牛养殖业必须投入的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这是因为建设牛舍及其与之相匹配的运动场需要土地,用于奶牛维持生命和牛奶生产所需要的粗饲料和精饲料均来自于土地。同样地,奶牛生产过程中每天的排泄物也需要一定规模的土地进行消纳。因此,奶牛养殖业对土地的需求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另一方面,不同于猪、禽等其它小型农场动物,奶牛个体大,吃的多、排的也多,这就意味着奶牛养殖业需要更多的土地。换言之,如果没有足够的土地支撑,发展奶牛养殖业就会面临着优质精粗饲料供给不足和环境承载超负荷的双重挑战。因此,土地供给保障就构成了对奶牛养殖业发展的硬约束。

据测算,一般一头年产奶量在6~8 吨的泌乳牛每天约采食整株青贮玉米25 千克、精饲料10 千克、紫花苜蓿4 千克,一年的需要量分别为9 125 千克、3 650千克(含玉米按50%计算)和1 460 千克;如果按照全株玉米青贮单产3 吨、玉米单产0.4 吨和紫花苜蓿单产0.8 吨估算,相应的土地需求分别为3.0 亩、4.6 亩和1.8 亩,合计为9.4 亩。如果再考虑非泌乳牛(犊牛、后备牛、干乳牛等)的饲喂需求,并把泌乳牛与非泌乳牛合并成泌乳牛单位计算,一个泌乳牛单位约需要15亩土地。这也是一些奶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数据。不难看出,奶牛养殖,尤其是规模化养殖对土地的需求属于刚性需求。换言之,如果没有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要素作为保障,奶牛养殖业根本无法进行。

另一方面,一头成母牛一天的粪尿排泄量超过50 千克,其排泄量远远超出猪、羊、禽等其它种类的农场动物。这些排泄物需要经过处理后作为农家肥还田,这在客观上也需要土地,也同样表现为对土地的刚性需要。当然,随着沼气发电技术的应用和推广,似乎大幅度降低了奶牛养殖所形成的粪污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但是,沼气发电技术在应用推广过程中存在过度依赖政府补贴问题,运营成本很高,经济上并不划算。而且,生产沼气产生的沼渣处理也需要土地,如果沼渣处理不当又会形成新的污染。因此,如果土地供给没有保障,无论是政府还是养殖企业都应主动放弃采用沼气发电技术。

从一些发达国家发展奶牛养殖业的经验看,政府根据土地接纳粪污的承载能力,对于单位面积土地的合理载畜量做出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一般情况下,农场主只能依照政府的规定和自己实际经营的土地面积决定奶牛养殖规模,有多少土地养多少牛,绝不敢触碰政府设定的合理载畜量这条红线。如果没有足够的土地,又想养更多的牛,农场主只能对多余的粪污另作处理,例如生产沼气并用沼气发电。但是,对粪污另作处理会增加额外费用,经济上并不划算。所以,除非政府提供补贴,否则农场主不会主动采用沼气发电方式来处理粪污。这就意味着农场主多数情况下会采取“有多少地养多少牛”的办法来避免触碰政府设定的合理载畜量这条红线。因此,土地是对奶牛养殖规模的刚性约束。也许正是因为土地的刚性约束,美国、加拿大、欧盟各国以及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的奶牛养殖主体几乎都是清一色的家庭牧场。家庭牧场的养殖规模按成母牛计,以百头以下居多,千头牧场比例很低,万头牧场则更少见。而且,发达国家的家庭牧场普遍实行的是“种养一体化”的养殖模式,奶牛养殖所需要的优质粗饲料都能做到自给自足,粪污可以还田,形成了养殖业与种植业的良性循环。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发达国家的奶牛养殖业都经历了从散养到规模化转型升级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欧盟各国、日本、韩国按成母牛计的户均养殖规模均在10 头以下,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转型升级,户均养殖规模仍在百头以下。这充分说明,虽然奶牛规模化养殖既是产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奶牛的规模化养殖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它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是密切相关的。纵观发达国家的奶业发展,它们的奶牛规模化养殖都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奶牛规模化养殖并非规模越大越好,奶牛养殖业要与种植业相结合,养殖规模要与土地经营规模相匹配。

土地无约束成就了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增长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奶牛养殖业发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成长过程。1949年,全国的良种及改良种奶牛只有12 万头,牛奶总产量只有20 万吨。直到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全国奶牛良种及改良种存栏量也只有47.5 万头,牛奶总产量88 万吨。这说明改革开放之前的30 年,无论是奶牛存栏量还是牛奶总产量,其增长速度是非常缓慢的,增长速度如此之低,基本达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市场需求的拉动,我国奶牛养殖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目前,如果以牛奶总产量增长的年均递增速度来划分,我国奶牛养殖业经历了高速增长、加速增长和停滞增长三个发展阶段。1978年至2000年是我国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增长阶段,牛奶总产量从88 万吨增加到827 万吨,年均递增速度为11%。2000年至2008年是我国奶牛养殖业的加速增长阶段,牛奶总产量从827 万吨增加到3 556 万吨,年均递增速度高达20%。同改革开放初期的前22 年相比,2000年到2008年,奶牛养殖业增长存在着一个明显的加速度。2009年至今为我国奶牛养殖业的停滞增长阶段,这期间牛奶总产量基本在3 500 万~3 700 万吨之间徘徊,2008年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使我国牛奶总产量的加速增长曲线发生了改变。

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度量方法来观察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奶牛养殖业增长速度。如果把每增长牛奶1 000 万吨作为一个台阶,那么,从1978年到2001年我国奶牛养殖业迈上了第一个台阶,2001年牛奶总产量达到了1 026 万吨,耗时23 年。从2001年到2004年我国奶牛养殖业迈上了第二个台阶,2004年牛奶总产量达到了2 261 万吨,耗时仅3 年。从2004年到2006年我国奶牛养殖业迈上了第三个台阶,2006年牛奶总产量达到了3 193 万吨,耗时仅2 年。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21世纪的前8 年是我国奶牛养殖业奋起腾飞的时期。然而,我国奶牛养殖业何时再能迈上一个新台阶,已成为业界人士的共同期盼。

无论是从年均递增速度看还是从增长台阶来看,1978年到2008年我国奶牛养殖业的增长速度在不停地换档,而且档位越来越高,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在高等级公路上行驶切换到高速公路上行驶,又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切换到在高铁上行驶。毫无疑问,这一时期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发展既有市场需求的拉动又有政策的推动,还有科学技术进步的有力支撑。然而,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被长期忽略了,那就是土地因素。前述已经提到,在奶业发达国家,土地是发展奶牛养殖业的前置条件,也即硬约束,有地才能养牛,有多少地才能养多少牛。但是在我国,发展奶牛养殖业的政策环境与发达国家则完全不同,土地与养牛是可以完全脱节的,有地可以养牛,没地照样可以养牛,而且没地还可以大规模地养牛。

养牛没有土地,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种养分离”养殖模式,是我国奶牛养殖业的最大特色。由于没有土地作为硬约束,所以几乎所有的养殖主体,包括散养户、养殖小区、合作社、小规模牧场、千头牧场、万头牧场等等,都统统采用了“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虽然“种养分离”养殖模式不是奶牛养殖业高速增长的引擎,但是,在各级政府、乳品企业、金融部门等多种引擎的助推下,它留给了奶牛养殖业实现高速增长的自由空间。事实上,除了增长引擎的作用之外,我国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增长就是通过“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实现的。

1978年到2008年的30 年间,我国奶牛存栏头数从48 万头增加到1 234万头,年均递增率为11.4%。奶牛存栏量增长最快的时期是2000年至2008年,存栏头数从489 万头增加到1 234 万头,年均递增率12.3%。按泌乳牛占比为50%计算,2008年成母牛存栏量为617万头。设想一下,如果我国奶牛养殖业采用“种养结合”的养殖模式,再考虑到一个泌乳牛单位需要1 公顷土地来支撑,那么,2008年我国奶牛养殖业对土地的直接需求量约为9 255 万亩,在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尤其是实行个人承包的土地制度背景下,土地供给如何能满足奶牛养殖业如此高速增长的需求?因此,“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成就了我国奶牛养殖业的高速增长。

土地约束使奶牛养殖业陷入举步维艰

上文已经提到,2008年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成为中国奶牛养殖业发展的转折点,彻底改变了奶牛养殖业的增长曲线,不但让奶牛养殖业在高铁轨道上踩了急刹车,而且还把其拖下高铁,走上一条凹凸不平的崎岖山路。奶牛养殖业从此进入了跌宕起伏的停滞增长阶段。2008年至2017年期间,牛奶总产量由3 556 万吨下降到3 545 万吨,即使2015年牛奶总产量达到了3 754 万吨的历史峰值,也只比2008年增长了5.6%。不难看出,这9 年奶牛养殖业几乎是在原地踏步。中国的奶牛养殖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接近第四个台阶,看似并不遥远,但每前进一步又是异常艰难。

客观地说,2008年后奶牛养殖业陷入低谷与土地约束并无直接关联。实际上,直到目前土地尚未成为奶牛养殖业发展的硬约束,主要的罪魁祸首是人所共知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这对消费者信心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上文提到的助推奶牛养殖业高速增长的市场、政策和金融三个引擎中,由于消费市场这个主要发动机哑火,使得政策和金融两个助推器显得如此苍白无力。除此之外,销售终端的乳品价格过高,又进一步抑制了消费市场的复苏,使得本来就不景气的消费市场更是雪上加霜。根据笔者对美国、荷兰、法国、日本、新西兰等国家奶业的了解,生鲜奶的收购价格与液态奶的零售价格之比(简称收售比价),基本在1∶2至1∶3之间,而我国的收售比价最低为1∶3,最高的可达1∶5至1∶6。高奶价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一端是加工企业的红红火火,另一端是消费市场的冷冷清清,真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对奶牛养殖业的一个重要影响就是大批的小规模养殖户被认为是“落后”的产能而惨遭淘汰,政府和乳品企业合力加快了由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转型升级的历史进程,而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发展规模化养殖。无论是政府还是乳品企业都积极引导奶牛养殖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因而不计其数的奶牛养殖小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牧场、千头牧场、万头牧场应运而生,奶牛规模化养殖取得很大进展。根据官方的口径,截至目前全国饲养量在100 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比例接近6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我国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企业家都有鼓励大规模养殖的政策偏好,因此催生了一批大规模养殖主体。

然而,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国内的生产实践均已证明,规模化养殖对土地的需求是一种刚性需求,养殖规模越大就越依赖于土地的供给。因为越是集约化的养殖,单位时间内产生的粪污量越大,越需要大规模的土地承载消纳。这也是为什么在发达国家,土地供给成为奶牛养殖业发展所面临的最为显著的制约因素。一般情况下,一头成母牛一年的排泄量为18 吨。不难想象,一个千头牧场或万头牧场一年的粪污排泄量是相当巨大的。一个大规模牧场如果没有与之相匹配的土地规模,就必然不得不采用以沼气发电为主的粪污处理方法,否则就会造成环境问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现有技术约束条件下,沼气发电是一种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并不可行的需要高度依赖政府补贴才能持续的粪污处理技术。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许多发达国家的奶牛养殖业走的是“家庭牧场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而不是“种养分离”的千头牧场、万头牧场的发展道路。“家庭牧场种养一体化”看似简单,但是有两个基本限定条件,一个是牧场的经营规模限定在家庭牧场能够经营的范围之内,另一个是牧场的养殖模式必须是“种养结合”。“家庭牧场种养一体化”的养殖模式的本质,就是奶牛养殖业对土地的刚性需求。美国走的是“家庭牧场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欧盟各国走的也是“家庭牧场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即使在土地资源十分稀缺的日本,走的也是“家庭牧场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

抛开“家庭牧场”不说,因为就目前的政策环境而言,我国基本上没有家庭牧场赖以生存的政策土壤。但是,“种养一体化”是所有奶业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发展奶牛养殖业必须遵循的科学规律。既然是科学规律就必须遵守,不能违背,违背了就要付出代价,包括经济代价、环境代价和社会代价。换言之,发展规模化养殖的关键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三者间的关系,要从生态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来考虑建设规模化牧场带来的问题和风险。大规模养殖带来的一方面是生产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则是违反科学规律和自然规律的风险,例如疫病控制风险、环境污染风险等。在发展规模化养殖方面,我国应借发达国家的经验,走“适度规模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实行“种养结合”,这样既有利于降低成本,又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还有利于减少疫病控制风险和提高动物福利,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可以预见,随着国务院于2013年11月11日发布并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及生态环境部从2016年开始实施的环保督察巡视制度,对规模化牧场普遍采用的“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形成了严格的环保约束,同时也宣告了规模化养殖场环保门槛过低的时代已经彻底终结。规模化养殖场或者自寻土地,走“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或者采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策略保证环保达标。环保约束的本质是土地约束,规模化养殖场没有土地的日子不好过,奶牛养殖业没有土地的日子,其增长将陷入举步维艰。

土地约束留给奶牛养殖业的思考

从世界发达国家发展奶牛养殖业的经验看,所谓的奶牛养殖业“种养一体化”,实质上是家庭牧场的“种养一体化”;所谓的适度规模经营,实质上是以家庭牧场为基本生产单元的规模经营,尤其是在欧洲,从事奶牛养殖业的经营主体几乎是清一色的家庭牧场。在法国,即使是针对家庭牧场,政府也不鼓励大规模经营,政府出台的补贴政策只针对那些养殖50 头以下成母牛的家庭牧场。家庭牧场的经营者们普遍认为,家庭牧场实行“种养一体化”的养殖模式可以带来以下好处:一是有利于家庭内部劳动力资源和劳动力时间的合理配置,养殖业劳动和种植业劳动也可以错时进行;二是有利于节约养殖生产成本,饲草、饲料的自产自用,既可保证廉价供应又保证质量和安全;三是有利于家庭牧场实现种植业和养殖业的良性循环,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肥料,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饲草饲料,同时还可以减轻养殖业引起的环境污染压力。

当前,我国奶牛养殖业存在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种养分离”。“种养分离”不仅推高了养殖成本,而且造成粪污处理难度加大,养殖规模越大带来的环境污染的风险就越高。从国家未来发展奶牛养殖业的政策取向看,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奶牛养殖业已势在必行。事实上,在环境保护政策日趋严紧的背景下,许多经济发达省份已经采取了生态环境控制优先于奶牛养殖业发展的政策举措。例如,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划定了限养区、禁养区,一些大规模奶牛养殖场已经外迁。这就预示着奶牛养殖业“种养分离”的时代已经走到了尽头,未来发展必须要走“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土地必将成为奶牛养殖业未来发展的硬约束。过去是“得奶源者得天下”,今后将是“得土地者得天下”。

笔者一直坚信,“种养一体化”既是奶牛养殖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奶牛养殖业发展的科学规律,因为只有走“种养一体化”的发展道路才能充分发挥奶牛养殖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对于业界而言,现在是时候应该对过去采取“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所付出的经济代价、社会代价和环境代价做出深刻反思了。回过头来看,过去出台的一些鼓励和引导发展“适度规模化”养殖的政策大方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土地约束与适度规模之间的关系被长期忽视了。结果是规模化的目标实现了,但是,由于采取了“种养分离”的养殖模式,规模化养殖所带来的预期生产效率的提高有可能被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副作用抵消,甚至有可能是副作用大于提高的预期生产效率。

我国奶牛养殖业发展所走过的道路已经证明,抛开土地约束条件来谈“适度规模”,从理论到实践都是缺乏根基的。实际上,离开了适度规模的土地作为匹配,奶牛养殖业的经营规模越大,粪污处理的成本就会越高,粪污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就会越大,适度规模经营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实践中不能把奶牛养殖业的转型升级简单地理解为就是养殖规模化,更不能把规模化简单地理解为规模越大越好。更准确地说,2008年以来我国奶牛养殖业的规模化是在土地要素没有得到充分满足的条件下而进行的盲目扩张,其结果是普遍造成了规模化牧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之间彼此不协调问题,发生了规模不经济现象,甚至有些规模化牧场出现了生存危机。

毫无疑问,我国奶牛养殖业未来的增长速度和发展规模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供给制度保障。如果没有相应的土地供给制度作保障,奶牛养殖业只能在现有的规模上徘徊,甚至会出现下滑。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种养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奶牛养殖业未来发展绕不开的一道门槛。再直白一点儿,奶牛养殖业已经到了“以土地换增长”的发展阶段。因此,全社会应该形成一个共识,即:无论经营规模大还是小,无论公司还是养殖户,有地才能养牛,地多多养,地少少养,无地禁养。为此,国家应为奶牛养殖业出台相关的配套土地政策,不仅应对现行的土地制度做出相应调整,还应为奶牛养殖业提供的配套土地进行财政补贴,让养牛人想用地、有地用、用得起。“种养一体化”是发展环境友好型奶业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奶业振兴的关键举措,是提高奶业竞争力的有效保障。为此,各级政府出台的有关扶持政策都应聚焦到扶持“种养一体化”养殖模式上来,包括已经出台的“振兴奶业苜蓿行动计划”、“粮改饲”政策,以及其它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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