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思考
2018-01-26黄智敏
黄智敏
(信阳农林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在现代新型市场建立的过程中,创新已成为国家及区域经济增长的制胜关键,以创新为生存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关注。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由科技人员创办,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由此可以看出,以科技人员为主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立之初就与创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以科学研究和研发为基础,利用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包括技术、资金、人才等,创造出适合市场的产品或服务来盈利。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效率方面具有其他大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就美国而言,美国一般的技术创新都是由小企业完成的,而且它们的科研经费仅占所有企业研究经费的5%,但是生产效率却是大企业的两倍[1]。 在我国,政府和众多学者也肯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新方面对我国经济的贡献。尽管科技型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我国政府也制定并颁布了多项政策扶持这些企业,但是他们仍陷于高死亡率的困境。本文从三部分开始展开论述,第一部分分析科技型小微企业现存的问题和不足,第二部分阐述科技型小微企业在我国必须存在的原因,最后一部分根据上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相对应的解决方案。
1 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的问题
1.1 科技型小微企业管理能力不足
孙会和徐永其指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立者通常是企业管理者,他们往往身兼数职,是某种资源或产品技术的拥有者,对利益、市场和技术发展的兴趣远远高于对企业管理的兴趣。然而,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往往没有足够的资金聘请专业的经理人,处于拥有先进技术却没有科学管理的困境[2]。具体表现为企业在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出现严重的短板。第一,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一是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有些交易会不索取发票,此类交易企业会采取不入账的方式;二是企业为了避税,做报表的时候不按实际销售金额入账,造成报表信息不真实。另外,会计人员业务能力较低也会导致在记账的时候会出现不规范,账务处理错误的现象,从而导致财务信息混乱不真实。第二,企业营销能力不足。科技型小微企业的产品往往具有生命周期短、技术更新快、易被追随者模仿的特征。只有具备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才能够在新产品研发出来以后迅速推向市场并占领市场以获取最大利润[3]。但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往往因为缺乏资金而无法做出合适新颖的宣传方案,很难使自己的产品和形象从众多市场信息中脱颖而出。李娜、王淑芹和李玉红2015年的调查证实了多数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新颖的宣传手段和营销方式,因此,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很难吸引消费者,很多科技型小微企业在营销过程中非常被动[4]。第三,人力资源不足。持续创新是很多科技型小微企业维持生命力的基本条件,但是持续创新是企业家、技术专家、中层管理者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作用的一项活动。由此可见,如何吸引到优秀的人才,保证持续创新才是企业得以生存发展的关键。很多小微企业不能解决人才的落户、职务晋升、子女入学、未来发展等多项问题,因此高级人才不愿意仅仅会为了高一点工资就来工作,即使来了也很难留住,人才的匮乏最终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1.2 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环境制约
1.3 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制约
虽然我国现在是市场经济体制,但是政府的市场调节作用是不容小觑的。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需要市场和政府共同作用。但是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政府无论在立法方面还是税收政策方面给予的支持都是不足的。首先,立法方面支持力度不足。迄今为止我国已经颁布了多项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虽然这些法律对小微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相关的细则和实施办法很少,无法满足小微企业正常发展的需要。其次,小微企业税收负担重。尽管政府为小微企业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些小微企业的税费压力仍然很大,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甚至比大企业都重,这无疑成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绊脚石。最后,金融政策不利于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采用多种方法致力于解决小微企业资金问题。例如,2012年国务院出台“国四条”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同时设立了150亿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初创小微企业。另外,国家还投入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基地,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来解决小微企业创业难的问题。但王征和杨伟东在2015年所做的调查显示,该类政策在执行中存在很多问题,包括政策多但宣传不到位,企业无从得知;门槛设立过高,企业难以获得;有些企业为了获取这些资金而付出了大量的精力,甚至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等[5]。另外,康秀梅2014年提出政府选择企业进入孵化基地时,在评估和选择资助项目的过程中非常严苛,而且一般只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很多科技企业并没有被覆盖[6]。
教育观指的是人们对教育及其有关事物的看法。在国民教育中,继续教育是三大体系之一,人们在学历继续教育发展中对其教育观形成多种认识,主要有:满足成人需求的教育,可持续发展战略得以实施的保证,努力完善自我并不断发展的教育,培养学员核心职场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教育,与时俱进的创造性教育。在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改革中,正确树立教育观是第一要务,这就必须科学处理规模、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因为没有学员就没有质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更是无从谈起,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显得至关重要。
2 推动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科技型小微企业虽然规模较小,而且在运营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它们却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提供就业岗位,保护社会秩序。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而且门槛相对于大企业来说较低,可以提供众多岗位给愿意就业的人员。如果这些企业失败或者破产,必然会导致大量人员失业,自然会对我国社会秩序带来负面影响,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二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我国创新的主要推动力量。据统计,我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了65%的专利,70%的技术和85%的新产品,科技小微企业已经成为创新的重要孵化器。三是科技型小微企业是大企业的摇篮,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很多大企业都是由小微企业慢慢发展并壮大的,例如我国的阿里巴巴,美国的脸书、苹果等。同时,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运营同时也影响了其他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共同促进地区的经济增长。
3 促进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优化企业管理
科技型小微企业应该从财务管理、营销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三个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第一,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首先应该加强诚信方面的企业文化,规范自己的企业信用行为,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避免影响以后融资。企业还应该给财务人员提供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保证账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其次,企业应该主动参与政府公共财务指导平台,借助公共财务平台了解各种财务信息和新政策,进行会计计算,从而建立企业的科学的财务管理体制。第二,在营销管理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首先需要增加营销资金投入。如果企业想拥有一个优秀的营销体系,必须做充足的市场调查,对产品有非常明确的定位,确定合适的促销方案而且配备相应的市场宣传等等,而想做到这些,必须拥有充足的资金。同时,企业需要增加营销创新性。没有创意,整个企业信息宣传就会很难吸引目标消费群的注意。企业还必须提高营销人员能力,拥有能力和优秀经验的营销人才是制定完美营销方案并有效执行的前提,而针对产品周期非常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优秀的营销体系尤为重要。第三,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首先应该制定人力资源规划,通过预测人力资源的需求和供给以确定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并结合招聘、工作分析以保证人事匹配。其次,科技型小微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激励方式。通过有效沟通、建立产权激励制度包括股票期权制度、技术成果提成制度以及员工和企业共享技术成果产权三种制度两种方式来使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再次,企业需要重视培训。使员工和企业一起成长,同时避免因为员工能力和知识不足而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动。
3.2 改善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手段
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调整拓宽自己的融资手段和渠道来获取更多的资金。第一,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联合的方式获取风投资金支持,或与相关传统企业合作来降低风险。科技型小微企业专注于科研创新,传统企业负责新产品或服务的生产和营销,不但降低了运营成本,而且由于只承担科研风险而降低了风险程度,更利于其争取风投机构的支持。第二,科技型小微企业可以发展产业集群获取融资。产业集群不仅仅是指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地理位置上的集群,更强调加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产业集群是解决银行与企业之前信息不对称和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抵押物不足的有效措施。首先,在集群内,由于企业之间的高度合作,各个企业运行信息就需要在集群范围内交换,这样银行就会比较容易获取到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从而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利用产业集群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可以解决由于企业抵押物不足而很难获得贷款的难题。
3.3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政府应该加强扶持力度以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第一,政府应该完善我国法律法规体系,列明具体实施细则并落实实施,必须建立有效的企业维权机制。第二,政府应该对我国现有税收政策进行调整。首先,要扩大税收优惠的范围。扩大税收优惠范围不仅仅只包括税收对象,还包括税收种类。其次,政府应该制定一套可行的减税方案以减轻税负。目前过重的税负已经成为小微企业发展的绊脚石,只有税负减轻才能使企业经营环境相对宽松,推动其发展。第三,政府应该采取手段改善融资环境。首先,应该改善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各大银行应该专门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部,并把这些银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工作作为业绩考核标准之一。与此同时,银行必须要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其次,要增加融资渠道。一是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政策性银行专门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问题。二是大力发展小型微型金融企业,包括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小型银行等。同时,银监部门必须制定严格的制度进行管控。三是降低我国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准入门槛,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7]。 最后,我国政府应该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包括美国的SBIR(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及国外对于孵化器的管理经验,并加强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财政支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