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机制探析
2018-01-26田承先
田承先
(中共唐河县委党校,河南 唐河 473400)
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万亿斤,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2万元,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业农村形势好,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提供了基础支撑。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目前,我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竞争力不高,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城乡差距依然较大。“三农”问题仍然是我国实现“四化同步”的最大短板。
一、新兴职业农民的内涵
根据农业部2017年《“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解决“谁来种地”这一根本性问题,“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制约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因素
(一)农业效益低
三产相较,农业效益见效慢、收益低,这是制约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首要因素。随着外出务工的工资逐年提高,在外务工两个月的收入可能就比在家务农一年的收入都要高,尤其是具有一定技能的农民工,在外收入更为可观。在家务农,很多时间还要看天吃饭,一旦遇见干旱或洪涝等自然灾害严重的年份,种粮收入勉强能回本,严重影响了广大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就算是能够留守在农村务农的部分劳动力,他们在闲余之时还会兼营其他行业,这就造成农业兼营化、农村空心化、劳力老龄化等现象,成为制约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首要因素。
(二)农村条件差
农村条件是制约新型职业农民成长的主要因素。虽然近些年国家加大了“三农”的扶持力度,农村的整体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但差距仍然十分明显。尤其是近些年,农村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的污染程度甚至比城市还要严重,所有这些因素相互叠加致使绝大多数农民工不愿回乡务农,许多的乡村能人远离农村,严重制约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
(三)农民地位低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制发展的影响,农村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城乡差距逐步拉大,农民的身份也逐渐为人所看不起。因此,农民不愿当“农民”,不愿留在农村创业就业,更不要说去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从事农业。加之农村条件差,工作不被重视,有能力的乡村“能人”不可能留在农村,把农业作为终身从事的职业,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民工也不愿返乡创业。
(四)规模经营小
据统计,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43亩,仅有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27.7%,算到每家每户耕地面积也是有限,严重束缚了务农人员的手脚,制约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到了职业农民的成长。
(五)教育培训弱
随着国家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加强,但是对种养加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多,基本素质提升的培训不够;另一方面就是重视程度,一些地区对于农民的培训认识不到位,培训大多流于形式,培训经费不能得到合理的使用,培训过程缺乏监督,致使实际效果不明显。造成李最需要培训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培训,严重影响了新型职业农民的全面成长。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机制分析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各种障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迈入新时代,我们必须要进一步优化新型职业农民的环境、强化教育培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创新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机制。
(一)强化教育培训
目前我国的农民教育培训已经开展的风生水起,成绩斐然,但不可忽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完善培训的规范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一是提高新兴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针对性。这就要求新时期的培训要因人选定培训对象。不同的类型的职业农民,对培训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培训时要注意培训人员的层次、类型、产业、来源及所处在具体方位,只有如此才能科学的设置培训内容,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这是提高培训实效性的基础。
二是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规范性。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性是增强培训实效性的前提。要发挥政府职能,充分农技、农机推广等机构的作用,制定科学有效的培训管理办法,引入农业院校,依托社会培训机构的力量,构建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参与的规范性培养体系。
三是增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实效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目的就在于实用。特别是对农民来讲,与其参加没有实际作用的培训,不如在家哄娃喝茶。这就要求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探索培训模式,把培训带到田间地头,通过“课堂教学+基地教学+现场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引入“互联网+”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果。根据不同类型的职业农民需求,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在加大技能培训的同时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培训。全方位、有针对性的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最终实现培训的目的。
(二)优化社会环境
职业环境对个人的成长和事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在前文中所提到的,农村的生活条件也不是很好,出行、教育、医疗、环境等都还很落后,这就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成长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这样的挑战,要做的就是要想方设法优化和改善农村居民的环境。
一是继续完善农村的“硬”环境。硬件环境是基础,是在农村干事创业的基本条件。目前,水电路等相关的配套设施在农村已经普及,但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如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问题、已建成的基础设施的老化问题、文化娱乐设施的缺乏问题等都亟待解决。因而,欲培养现代农业所需要的职业农业农民,必须从硬环境的改善做起。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在新建基础设施的同时维护已建成的老设施,要养护结合。此外,为了丰富农村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要进一步加大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只有硬件真正的“硬”起来,软环境才更具吸引力。
二是强化以村级公共文化活动中心为抓手的“软”环境。与硬环境相比,“软”环境建设更加困难,为此,各地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村级文化站、图书馆、群众活动中心、图书馆、健身场馆等的建设,使大家在闲余之时可以在家门口锻炼、娱乐、学习,提高村民的文化软实力,切实留住“乡愁”。通过提升职业农民的文化软实力,逐渐提升农村的吸引力,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三)加大财政投入
财政投入是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关键。从宏观角度来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给职业农民吃了定心丸,也决定了国家在今后仍然需要继续加大对“三农”财政投入。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意味着国家的现行各项惠农补贴也要持续下去,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明显是不行的。
从微观角度讲,强化教育培训可以使农民成为有奔头、有前景、有获得感的职业,优化社会环境可吸引更多的人成为农民,但两者均需要稳定的财政投入。经费足,培训的形式方法就有更多的选择性,尤其是在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思维进入千家万户,大数据构建等对财政投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更是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
因此,新兴职业农民的培养关键在“钱”,在政府的财政投入。只有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吸引社会资本进来。毕竟农业效益低、收效慢,靠天吃饭的面貌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不能完全克服。资本的本质在于逐利,风险规避是正常行为。因而,在现有条件下,只能是加大财政投入,才能留住“绿水青山”。
(四)健全法律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了长足进步,法治中国建设逐步推进。但并不是说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涵盖了经济社会的各个角落,尤其是在新兴产业行业中还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起步较晚,也不可能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当然这也是由我国历史所决定的,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讲究的是耕读传家,重农抑商,农民是“世袭”的,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也必须健全相应的法律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在此背景下,健全培养职业农民的法律体系首先应当从借鉴外国的立法做起。借鉴外国,离不开的就是美国。众所周知,美国农业发达,是农业大国,以全国总人口的1%养活了3亿美国人,并且还是很多农产品的最大出口国。这虽然与美国农业七成以上科技贡献率密不可分,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针对农民培训制定了一系列的法案,诸如《莫雷尔法案》等,以法律的形式将培训机构、经费来源、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等确定下来,进而保障了培训的有序进行。
(五)创新制度建设
新型职业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培育心形职业农民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基础性工作,因此,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以推动工作的开展。
一是建立培养对象的遴选机制。调动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到三农建设中去,扶持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居民、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成为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三农建设的领跑者,在情怀、知识、技能、管理经验等方面对职业农民进行筛选,对经过培训,符合条件的进行资格认定,并注册登记,保障职业农民队伍健康成长。
二是健全完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提倡新型职业农民在农村安心就业创业,就必须健全完善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解决新型职业农民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
三是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工作督导制度,强化分类指导。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动态考核体系,将培养过程、培育结果全部纳入。将培育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满意度考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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