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建构
2018-01-25尤海佩
内容摘要:我国教育改革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教育公平,青少年减负等问题依旧需要深入的改进,由此,需要建立较为完备的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本文深入的探讨了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构件,并指出了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三个维度。
关键词:教育改革 合理性 合理性逻辑构件
吴康宁教授认为,教育改革需要在以下三个要素的共同构建中,才能走向成功:首先,教育改革需要符合道德,能够促学生的整體发展,这是教育改革的初衷,是教育改革所必须坚持的首要原则,体现了教育改革的价值倾向,也影响了在改革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教育的价值标准,对教育事业的长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为了保证教育改革推进的合法性,需要给教育改革者一定的利益回报,这可以使更多人走进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为教育改革贡献力量,从而推动教育改革的发展,这可以促使教育改革获得更大的深灰认同,从而减轻教育改革的阻力。第三,为了保证改革的过程更加真实有效,要在改革的过程中贯彻好民主原则,以民主为原则推动教育改革,可以优选教育改革的参与主体,优化教育改革的推行方式。教育改革的三个原则与教育改革的合法性理论有着重要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教育改革合法性建设。
一.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理论构建
(一)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基本内涵
关于“合法性”这一概念,古往今来有着多种不同的解释方式,最早对“合法性”依次进行解释的是卢梭,卢梭认为,认为合法应建立在美德和正义的基础上,强调公平、正义的原则,这种观点广泛的受到认可,罗尔斯、诺齐克等人都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人们把这种观点称作规范主义解释,另外对于“合法性”还存在着经验主义和“重建的合法性”等解释观点。经验主义解释最早由马克思·韦伯提出,经验主义强调形式性,认为合法性的统治应是大众长久支持和相信的统治,在经验主义解释之下,“合法性”的定义与价值取向并无关系。“重建的合法性”指的是符合合法性的统治应是值得大众认可的,符合广大群众价值观念的统治,这种“重建的合法性”将经验主义解释与规范主义解释辩证的结合了起来,受到了广泛的认可。
合法性的问题不仅有关于政治统治,还有关于社会各个学科,合法性理论往往在各种社会学科的探索中起到了工具的作用,对于社会制度的完善,社会政策推出的论证,以及各种改革起到重大的促进作用。
(二)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构建的可行性
目前,我国的教育正处于改革的关键点,对我国的教育进行深度的改革势在必行,然而,在目前的教育局面下,对于教育进行行之有效的改革,促使我国的教育改革能达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效果,还有着较长的路要走。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教育的“合法性”问题,近年来,我国的教育一度陷入合理性的危机,教育的权威受到严重的冲击,这使得教育改革推行起来举步维艰,改革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质疑。完成教育改革,是十分复杂的工程,不仅要对于教育本身进行良好的研究与规划,往往还需要处理许多教育与经济、教育与社会、教育与政治、教育与科技等综合性问题,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划分问题。教育改革的推动往往是战战兢兢,一旦一个点出现问题,就会对于改革的全局造成影响,我国的教育改革往往都局限于依赖政策实施推进,而没有与法律紧密的结合起来,这使得我国的教育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依旧受到较大的局限性限制,许多推出的,具有明确优越性的政策都落实不到实处,教育领域的管理依赖行政而轻视规则,政策推行欠缺可行性,而当下,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原则,对于各行各业的违法行为都采取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处理方针,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建设有了较好的土壤,能够推动教育改革向着更加稳定、法制的方向发展。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能够发展的具体因素如下:
第一,教育改革的合法性有着强烈的社会需求,经过多年的教育改革,我国的教育局面虽有好转,然而依旧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基础教育需要进行改革,高考的内容和政策尚不完善,高等教育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广大中小学的素质教育改革尚未全面落实,学生课业压力依旧居高不下,各地的教育资源十分不均衡,择校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不足都呼唤了教育改革的推进,要求了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建设,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需要能够对解决这些现实问题给予原则性的指导,回答好“谁的教育改革”的发问。
第二,依法治国的要求。自十八大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到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强调社会公平,要求了社会各业做到机会均等,制度透明,规则公平,教育领域也需要进行公平性的建设,对于教育领域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而想要完善教育改革,促使教育改革在大方向上不迷失,走平坦稳定大道,需要对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进行建设,以促进我国教育改革的发展能始终在依法治国的引导下,走公平法治之路。
第三,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建设响应与时俱进的时代乐章的号召。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要求社会各界进行深度的改革,尤其是对于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进行有深度的,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改革,教育关乎的国家明天的发展,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机制关乎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从这个角度讲,教育就是国家复兴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在教育领域推行更为公平的改革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有着重大的意义,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需要建立的更加完备,能够有效的指导教育改革的公平促进问题,减小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差距,真正全面提高我国的教学质量,同时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压力。优化评价机制,平衡管理权力,完善学校的管理模式,形成一种系统化的逻辑结构,并且要让这种逻辑结构得到广泛的认同,有着广泛的应用价值,促进教育领域进行综合性的改革,协调好各方力量,让教育改革焕发出最大的光芒,体现出最优越的价值所在。
二.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三个维度
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想要发挥出良好的指导性意义,需要符合时代的发展,与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深度的融合,笔者经过深度的调研,提出了有关建设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三个维度。endprint
(一)规则维度:合乎法律
合乎法律是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建设必须要遵循的首要性原则,想要教育改革真正的具备可实施性,并且能够长足的发展下去,就需要将教育改革与法制建设深度的融合到一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如火如荼,先后颁布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这些法律对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些法律也有着一定的不完善之处,法律中规定的违法行为大多都只有定性的规定,而没有具体的明确“量”的规定,这使得法律在落实的过程中出现许多的漏洞,给予了管理者较大的处置空间,许多教育改革的具体事项得过且过,部分学校对于教育改革十分敷衍,作的都是表面文章,实际的教育教学依旧是老办法,旧习惯,无制度,管理乱。建立更为优越的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首要的就是要完善立法,优化执法,在教育领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整个教育体制内的法制建设,在制度维度上做到:合乎法律,从而全面的优化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建设。
(二)价值维度:合目的性
教育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社会活动,它相较于其他直接创造财富的事业有着一定的区别,它有着非功利性的特点,在构件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过程中,不能让教育背离了“非功利性”的特点,以及教育传统的教书育人的目的,当教育单纯的成为谋生的途径,成为人才选拔的渠道,大量的功利因素充斥在教育中,教育本身的价值就丧失了,教育不再是培养人,发展人的工具,而成了扭曲人的桎梏,进行教育改革,首要的就是要让教育的目的真正的得以实现,去除掉教育领域中诸多“非教育的逻辑”,真正做得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从价值取向上,追寻合目的的方向。从个体方面,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应利于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从教育的全局来讲,应该着眼与教育的发展与公平,既要促进教育领域的探索与发展,又要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的平衡,促进教育公平。对于偏远地区,教育资源相对落后的地区,应予以扶持,而对于残障人士等接受教育较为困难的学生来说,应做到一视同仁,不得予以歧视。
(三)实践维度:合时效性
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建设的第三个维度是实践维度,实践维度强调的是合时效性。教育改革是复杂的事业,对教育领域进行改革,影响着多方利益,着些利益主体的关系一旦处理不好,会造成教育改革的整体崩盘,这就需要足够的审时度势,考虑既定时间段内的环境因素。然而,教育改革又是文化领域的改革,不能粗暴的进行,是关乎于国家前途的改革,不能盲目进行,进行教育领域的改革,需要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在建设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先进理念的指导和实践情况的结合,一方面要规避空谈误国,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盲目改革,致使改革出现大的纰漏。
三.结束语
我国地域广袤,不同的地域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这也是我国教育改革进行的较为艰难的原因,很难制定出一套适宜各地发展的教育改革方案,建立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的目的在意辅助和指导教育改革,然而,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依旧面临众口难调的问题,建立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需要以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考虑,力求制定出的教育改革合法性逻辑能够适应大部分地区的情况,指导我国教育改革,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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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尤海佩,河南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