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西藏高校廉洁生态建设的价值与路径研究*
2018-01-25郭双节
郭双节
(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西藏 拉萨 850000)
高校曾被称为是“一方净土”,但是,发生在学术领域的学术霸权、权学交易等行为,最近十多年来却呈现出高发态势。这是我国反腐领域的新生区域。随着国家反腐倡廉持久战的不断深入,西藏地区高校内存在着的各类腐败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屡见报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廉洁建设意义要比廉政建设外延更加宽广,涉及的领域和人群更加广泛,两者都服务于反腐倡廉建设。
一、新常态下西藏高校廉洁生态环境的构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首次提出“新常态”这一政治概念。其在廉洁建设领域的运用表明了党和国家对于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的腐败、违纪行为的“零容忍、进行时和多渠道”。这对西藏高校“廉洁”工作来说,既是一种新要求、新导向,也是来自顶层设计的有力政治保障。“生态”一词来源于生物学科,原指“有机体及其环境之间的相关关系”,后被人文领域广泛使用。这里的廉洁生态是指“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得以实现的环境集合。它是校园“四风”建设的综合体现,最终还要落实到廉洁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形成的约束机制上。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党的问题,强调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文件、政策和法规,构建了一套逐步完备的惩防体系。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就出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之后每五年出台一个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党内制定的党规党纪共同形成的矩阵成为震慑、惩处腐败行为坚实可行的利器。在党中央相关政策的指引下,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依据《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纪国法,积极制定相关细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共同构成了一个组织严密、纪律严明的反腐生态环境。
二、西藏地区高校廉洁生态建设的价值与困境
西藏各高校由于身处特殊的地域,在建设廉洁校园中往往肩负着重要的双重使命:一是为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西藏地区未来能否与兄弟各省市比肩甚至超越,其希望在这些人身上。他们的精神状态和道德情操直接决定着这一雄心的成败。作为知识传播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如果高校自身腐败问题、不正之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其对整个民族地区产生的危害比起其它部门将会更直接、更深远,甚至会毁掉整整一代精英。二是西藏高校向来是反分裂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主阵地。由于受到西方反华势力和境外达赖分裂集团的袭扰,西藏各高校一直处于反分裂斗争的最前沿。敌对势力时刻不忘寻找各种办法和借口来腐蚀、拉拢在校的大学生,以此达到诋毁社会主义新西藏的目的。在这种形势下,如果高校内部出现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这对学校全面开展的“四讲四爱”教育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西藏高校廉洁生态建设出现的问题主要还是体现在自身建设上的不足。其主要表现有:
(一)学校的廉洁建设被动接受的多,主动建设的少
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藏社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对中央的大政方针能够做到不打折扣,坚决贯彻执行。但在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这种主体认知缺位的现象同样表现在高校廉洁文化建设上。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各高校总是采取自上而下的被动方式,上级部门要求做什么,下级部门才仓促部署实施。加之,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廉洁建设也存在不主动、不积极的现象,因此,各高校对廉洁建设自然而然也被动应付了事。这种现状导致西藏高校的廉洁教育缺乏长期的规划。
(二)广大师生对于廉洁教育认识不到位的情况较为普遍
对于廉政建设必要性的认识,教师与学生这两类群体基本一致,都对腐败行为和现象深恶痛绝。把廉洁建设基本上也看作为就是“反腐败”。其主要表现在:教师普遍认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作为普通教师自己反正也没有机会去贪污,反腐倡廉、廉洁文化建设等等内容都是领导干部的事情,和自己没有关系。而对于学生群体来说,一些大学生则明显的陷入到道德矛盾之中。一方面,痛恨腐败,要求别人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自己却羡慕腐败,幻想着自己某一天也能过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这些观点和行为都反映了广大师生知行的缺位,对于廉洁建设缺乏基本的了解。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得到迅速改变,将极大影响他们参与学校廉洁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根本保证不了他们在日常的生活、工作或学习中艰苦进取、严人律己。
三、西藏高校廉洁生态建设的有效路径
(一)制定和完善具有西藏高校特点的廉洁规章制度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社会治理、国家建设必须依靠一套完备成熟的制度作为一切的行动指南,高校廉洁建设也是如此。十八届六中全会,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方略,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开启了制度反腐新局面。作为民族地区高校,廉洁建设有着不同于其它部门、其它地域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受教群体、案发领域和廉政价值上。因此,西藏高校必须认真落实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学校实际细化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廉洁文化建设评价、通报制度,落实广大师生监督权力,扩大信息反馈渠道,为营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西藏高校廉洁教育
廉洁建设不仅仅是校党委或者是基层党组织一家的事情,高校廉洁生态的形成需要全校师生员工、党员领导干部同向发力、共同发力。这就需要高校决策部门在校园内大力开展廉洁文化教育,保证实效性。首先,高校党委要为廉洁文化的形成提供组织上、政策上、资金上的支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学校党建工作过程中,高校党委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切实符合党章、党纪的要求,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其次,把“八荣八耻”作为廉洁教育的核心内容。“八荣八耻”宣扬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摒弃了其中的糟粕。人们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以廉洁为核心的社会精神,并用这种价值约束自己的生活和行为。第三,采用多种教育手段,增强廉洁教育的实效性,让广大师生员工熟知廉洁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如定期开展专题讲座,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实地考察加强警示教育以帮助师生树立危
机意识。
(三)抓住高校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点对象
如前所述,高校腐败的问题如今频发在学术领域。学术腐败的危害在于不仅严重破坏社会风气,损害学校教书育人的德化功能,而且还会引起党群矛盾、干群矛盾和同事之间的矛盾,制造校园不稳定因素,对于民族地区高校这是一件致命的危险。另外,学术腐败现象的存在,会导致高校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严重下滑,影响学校的健康发展,最终受损的必定是社会主义新西藏高等教育事业的长远规划,乃至国家高等教育事业的整体战略部署。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都着重提到了反腐斗争要抓住“关键少数”这个突出群体的问题。这为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虽然高校廉洁生态建设也强调加强普通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但是,其最终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还是在于手握权力、制定和执行政策的领导干部们身上。只有校准“防腐”目标,对腐败分子严格执行党纪国法校规校纪,将全面从严治党方略实实在在落到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西藏高校才能最终营造出一个团结、互助、廉洁、奋进的和谐校园,为维护、促进社会主义新西藏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自己应尽的贡献。
[1]邓联繁.从“党风廉政建设”到“党风廉洁建设”一字之差有何深意[EB/OL].
[2]祁芬莲.新形势下西藏高校民族团结教育的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