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文课“教什么”的思考
2018-01-25李小娟
◇李小娟
时下,越来越多的教师已经意识到语文教学“教什么”至关重要,但怎么选择教学内容,不少教师依然很迷茫。可以说,“教什么”的难度不在于理念,而在于具体操作。我们不妨依据以下几点来尝试:
1.依据课程标准,宏观把握。
教语文,首先心中要有一个“大目标”,即语文课程标准,牢记语文教学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其次要吃准年段目标,不拔高要求,也不降低要求。如教学《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时,我首先研读了课标第三学段的阅读目标,“在阅读中了解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的基本表达方法”这一条暗示我们,高年级的阅读教学要兼顾“内容”和“形式”,注重“表达方法”的学习。
2.领会编者意图,微观选择。
课标是宏观的方向,具体到某一课要教什么,就要揣摩编者的意图。我们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领会编者意图:
一是关注单元导语。语文教材中的每个单元都有导语,它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该单元的教学重点与编写意图。比如《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这一课所在单元的导语:
……学习本组课文,要把握主要内容,体会科学精神的含义,还要学习用具体事实说明道理的写法。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在课外读一些科学家的传记或其他科普作品。
这是导语的第二部分,它不仅提出了学习的任务和要求,还为我们提示了学习方法:先把握内容,这是基础;然后学习作者是如何用具体事实说明道理的,这是关键,也是教学的着力点。
二是关注课后练习题。语文课“教什么”在课后练习中或明或暗有所指示。如《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的课后小练笔:仿照课文的写法写一段话,用具体事实说明一个观点。比如,“功夫不负有心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此习题再次明确了本课的重点——学习“用具体事实说明一个观点”,同时也告诉我们教学中要创造语文实践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此外,课后题也明显指向“表达”,与语文课程标准学段目标遥相呼应。
三是关注课前导语。一般略读课文前都有一段导语,对课文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这也是教师确定“教什么”的重要依据。比如六年级下册《藏戏》一课的导语:“想一想藏戏是怎么形成的,它有什么特色,再用自己的话说一说。”导语实际上就暗示我们,教学中不仅要让学生理解内容,更要让学生用自己的话概括地说一说。
3.考虑学情特点,合理取舍。
学情是教学的起点。在确定教学内容时,一定要考虑到学生的认知水平。我非常认同特级教师薛法根主张的阅读教学的“三个不教”:“学生已懂的不教,学生能自己学懂的不教;教了,学生也不懂的暂时不教。”
比如《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这篇课文,理解“真理诞生于一百个问号之后”这一观点是比较容易的,三个事例也没有理解上的难度,难就难在文章的形式——作者是怎么用具体事实来论证观点的。教学中,我就以此为教学重难点,而对于课文中涉及的一些科学知识,比如地球是怎么自转的、什么是石蕊试纸、什么是盐酸等,即使讲了学生也难以理解的内容,果断舍弃。
4.寻找核心价值,准确定位。
郑桂华老师说,文本中最突出的表达特点,无疑就是这篇文章作为语文教材的“核心价值”。这就要求教师要提高文本解读的能力。
首先,要有文体意识。课标对不同文体有不同的阅读要求,如阅读叙事性作品与说明性文章其阅读要求就大不一样。如果教师没有文体意识,确定的教学内容十有八九是偏离文本的,那不论用何种方式去教都只能算是“将错就错”。
其次,要瞄准语言现象。关注字词、句段、篇章的“秘妙”,寻找文本独有的、可迁移的、适宜年段特点的语言现象,让学生在品味、积累和运用的过程中,得言、得意又得法。
如三年级上册《一幅名扬中外的画》这篇课文,有很多值得借鉴的语言现象:想象让画面动起来、总分的段落结构、选择典型场景的写法等。但遗憾的是,课前导语仅对课文内容理解方面做了提示。该把什么确定为教学的核心价值?文本“总分构段”可不可以作为核心价值?这就不仅要看文本本身,还得看课标要求、编者意图和学生实际。首先,“总分构段”是中年段学生必须学习的一个训练项目;其次,这是一篇略读课文,安排在《赵州桥》之后,学生已经从《赵州桥》一课获取了关于“总分构段”的学习经验,正好可以“把精读课文中学到的学习方法运用到略读课文的学习中”。因此,把“总分构段”训练作为核心教学价值是科学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