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加扎尼加的神经伦理思想之道德原则的来源
2018-01-25王璐
王 璐
(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迈克尔·加扎尼加博士认为“思考伦理道德问题是生而为人的核心意义之一”。他把神经科学与伦理学结合起来,并创立了认知神经科学,他的神经伦理学思想对当今社会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将从我们的大脑构造和自由意志的幻象出发,来探索我们道德原则的来源问题。
一、大脑的构造
(一)大脑区域各有分工
人类的大脑和其他动物的大脑在组织方式上是不同的,我们大脑内置着成千上万种针对不同行为和选择的预设偏好,大脑拥有数百万的局部处理器来做出重要的决定,它是一套高度专业化的系统,关键的网络分布在大脑的整个组织当中。在对裂脑患者的研究中,加扎尼加博士发现我们的大脑区域各有分工,我们的左右脑各有擅长。他这样写道:“原来,任何提交给一个半脑的视觉、触觉、听觉、嗅觉或本体感觉信息,都是由该半脑单独处理,无需另一半脑知晓。左半脑不知道右半脑在处理什么,反过来,右半脑也不知道左半脑在从处理什么。我发现,裂脑患者的左半脑和语言中心无法接触输入到右半脑的信息。”在研究中他发现我们的左半脑是聪明的那一半,它说话,思考,做出猜测;大脑的右半脑则很不擅长做出推论,它擅长视觉空间技能,在形象感知方面优于左半脑。左右两个半脑都能够在另一半脑意识领域之外的地方处理信息。
(二)“解释器”的力量
上面我们说到我们的大脑区域各有分工,神经系统各种声音吵吵嚷嚷,可是为什么我们感觉自己是如此的统一、尽在掌控呢?加扎尼加博士在研究时发现,我们左半脑有另外一个模块,吸收所有输入大脑的信息,并构建叙述,我们把它叫做解释模块,也即是上下文中所提到的“解释器”,它驱动我们提出假说,给我们貌似合理的解释。我们整天都在使用自己的解释器模块,理解环境的要旨,阐释输入和身体的生理反应,解释一切。它不断利用从当前认知状态得到的输入以及从周围环境得到的线索来解释世界。不过,通过虚拟现实实验,加扎尼加博士发现解释器的解释质量跟它所接收到的信息质量相当。这些区域监控系统任何一处出现了病变或故障,都会造成一系列的特异神经系统问题,涉及了对自我、他人、物体和周围环境不完整或妄想性认识,并体现为离奇的行为。
二、自由意志的幻像
加扎尼加博士认为我们的解释器欺骗了我们,它创造了自我的幻觉,有了它,我们人类就拥有了力量感,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决定自己的行为,认为我们是自由意志的载体。但其实是人在活动期间,解释器随时处理着来自大脑各部位(活动所发生的地方)不断变化的输入,然后解释器提供故事情节和叙事,让我们相信自己是自由意志、做重要选择的行动载体。大量证据表明,大脑是自动化的,我们的意识体验乃是一种事后体验。大脑是一个决策设备,它每时每刻都从各种来源收集信息,做出决策。它采集计算信息,做出决定,而后,你获得了意识体验的感觉。
三、道德原则的来源
上文提到,我们的意识体验是一种事后体验,那么我们人类的道德原则究竟是如何来的呢?迈克尔·加扎尼加博士认为:“许多道德直觉是对带有强烈正确性或恰当性的行为做出迅速的自动判断。这种自动判断通常并不来自蓄意的有意思评估过程(有意识评估过程要花时间,并受理性的影响)。”也即人类有着天生的道德直觉。人类生来对我们所处的社会生活世界有着许多的先天反应,其中有一些情绪反应机制、站在他人的立场思考问题以及含蓄的批评他人等,我们平时所进行的道德判断大多来源于我们的这些先天内置反应。然而,在我们每次做出决定来解释这些决定时,我们都不会认为我们的决定是来自于我们人类先天的反应。每次在我们面对一些道德决策问题时,我们大多数人做出一致的选择,但是却给出许多不同的原因。究其原因,是因为我们所做出的行为和各种判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我们个人的一些情绪反应、生活环境和我们一些特殊的道德判断系统。我们先天的道德系统对我们的行为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然后我们再给它予以解释来说服自己,我们完全的相信自己所找到的解释。这些解释是我们生活中非常有意思的一个环节,但是造成我们做出这些决定的是上述我们所提到的我们人类的一些共同的特性。
我们人类有着相同的道德网络和系统,面对类似的问题,也倾向于以类似的方式作出回应。我们不同的地方不在于我们的行为,而在于我们对自己为什么以这样那样的方式作出反应给出的理论不一样,在于我们对这些道德系统给予的权衡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