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法在本科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应用研究*
2018-01-25陈世伟张爱兰
陈世伟 张爱兰
(1.浙江工商大学党委组织部,浙江 杭州 310018;2.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2)
高校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如何,事关党在高校的执政根基,事关高等教育事业长远发展方向和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及定期迎接上级党组织督查等,有效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但对照《党章》《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要求,目前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仍然存在部分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目标定位不够清晰、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不够科学、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以及“工作落实上下一般粗”“中梗阻”“压力传导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到位”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和战斗力地发挥,要求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党组织以及高校党组织自身,结合高校实际并灵活运用“目标管理法”等管理学方法,切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令政令在高校畅通运行,从而为高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义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在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中起着“总管”的作用,是党的十九大对各级党组织提出的必然要求,是高校党组织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政治需要,是高校党建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高校改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政治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其中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在高校,要调动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师生的积极性,除了要靠高校领导个人魅力及领导班子的团结一心,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成熟的工作机制。这种工作机制,应“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1],能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围绕中心抓党建、党员师生结合岗位实际创先争优,切实营造一种党员师生带领全校师生积极向上、牟足劲干事创业的“热火朝天”氛围。为全面强化党对高校的领导,从严从实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目标管理法”作为世界管理学界公认的先进管理方法这一实际,把“目标管理法”引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从而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各环节,为高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高校党建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现实需要
应当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范围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尤其是在中央巡视组的示范下,各级党委巡视组高举巡视利剑,常态化保持巡视高压态势,党内风气日益好转,基层党建包括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日益规范,在群众中的口碑越来越好,越来越显示出了促进中心事业发展的旺盛生命力。但对照党章党规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高校基层党组织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传统有利武器来切实提升自身战斗力、凝聚力方面,仍然
存在不少问题,甚至在高校师生中仍然会存在“党建工作开展过多,会影响中心工作”等误解、不解。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引入强有力的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在高校的部署能“一抓到底”,逐步实现高标准高质量的“规范化、科学化”,为切实完成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是推动高校改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史证明,中国高校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放眼世界,美欧以及日本等国家高等教育引领世界发展多年,目前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中,美国高校占比至少50%。与此相反的是,严格来讲,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地区还没有一所高校真正挤入世界高校前一百强,还有很多路要走。在中国高校发展目前面临着前有标兵、后有追兵及办学质量还不够高的形势下,要求中国高等教育管理指导机构及高校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直面发展困难,聚焦重点难点,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个性化、特色化办学,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从而不断缩小与美国等高等教育强国的发展差距。这也要求高校必须建立高效运转、总揽各方的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把党的要求融入到办学治校各环节。
二、目前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注重抓实党建、干部工作基础性工作,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通过采取常态化巡视、建立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实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及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等途径,以查看基层党组织工作台账、召开一线党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指导高校各级党组织夯实基层基础、凝练党建文化品牌、搭建工作载体、强化党建保障、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党建研究等,积极分析研判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高校党建工作日趋规范化,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主责主业意识日益增强,党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有效提振。但对照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定位以及高校党员干部理应发挥的作用,高校党建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差距,有待于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压紧压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从而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目前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现状
1.部分高校党委班子引领发展能力偏弱。主要表现为部分高校党委未能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未能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还不够和谐,未能站在全局高度考虑问题、推进工作;部分高校领导学习实践能力偏弱,带着师生一起开拓高等教育事业的领导力和工作魄力不够;部分高校领导担当作为不够,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和老好人心理,干事创业的闯劲和锐气比较缺乏。
2.部分二级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理想。存在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学院党委会以及党委会研究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情况不够经常的情况;部分二级党组织书记受学科背景、担当作为等因素影响,对所在学院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规律认识不够,导致二级党组织融入学院中心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精准度及力度不够。
3.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主要表现为,“三会一课”不够经常、形式单一化、对党员的吸引力还不够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教育武器未能得到很好地运用,党员民主评议不够客观、结果未能得到有效运用,党员党性分析不够经常、不够深刻等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势必会影响基层党支部、党员作用的发挥,导致目前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员离党中央的要求、离高等较快速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
4.教工党支部建设比较薄弱。高校专业教师教学科研任务较重,考核压力较大,集中交流研讨较少,存在党支部书记无人愿意干、党支部书记工作量难以量化等问题。高校党组织对优秀教师骨干提要求比较多,硬性考核、摊派指标的情况比较多,主动关心关爱比较少,为教师发展搭建的平台还不够多等等,导致高校优秀教学科研骨干等党外高知识群体的入党意愿不强。
5.党建研究的氛围和深度均不够。一方面,高校专职党务干部人手偏少,日常主要忙于具体党建工作事物,静下心来系统性认真研究总结党建工作规律的气氛不够浓厚。另一方面,受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在高校党务干部队伍中同样也存在开展党建研究“急功近利”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党建工作的实情掌握不够、分析研究的深度不够,提出的对策原则性有余、可操作性不强、创新性不够等问题。
(二)目前高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不够强
部分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抓党建工作内生动力不强、党建责任制考核操作性不强、外部压力不足,影响了高校党建工作的成效,制约了高校党建工作抓常抓细抓长”[1]。开展党建工作浮在面上、缺乏系统性思维,深入师生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比较欠缺,未能掌握开展党建工作的规律,导致透过表面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难题的能力比较薄弱。
2.党建工作考核体系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
一是办法制定重闭门造车、轻“思想统一”。党建工作考核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能否考准考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必须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运用系统性思维、科学化方法。但目前各级党组织在制定考核办法时,多是制定方在办公室“闭门造车”的结果,存在被考核对象参与程度不够,未能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的积极性,未能充分结合所在党组织包括机关党组织、二级学院党组织的部门实际、学科特点及校园文化等实际,制定“个性化”“人性化”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中的目标指标形成未能充分体现“自下而上”的凝心聚力及思想统一过程等问题。二是考核指标中存在定性有余、定量不足等问题。一方面,考核指标中,大会现场述职考核仍然占较大的比重,而现场述职考核多采取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委现场定性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分受考核主体代表性不够广泛、日常党建工作信息掌握不对称及“人情因素”等影响,不能完全体现客观、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考核指标中,存在考核指标未穷尽、赋分尺度把握不准等问题,将导致考核结果有所失真。同时,日常工作台账记录不详实以及考核过程中存在的“人情因素”干扰等,也将导致考核结果失真。三是考核重年度开展、轻日常分析研判。考核普遍集中在年底或基层党组织换届届末,此阶段存在时间较紧、涉及部门较多、信息收集工作量较大等问题,将导致考核信息收集不准、不全等问题。同时,对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分析缺失,考核过程控制与监督不够,也是目前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日常工作表现在年度或届末中的考核结果无法得到客观体现,势必影响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四是考核结果精准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考核过程中的客观困难及工作人员的主观不可控因素等相互叠加,将导致最终的考核结果有所失真,甚至出现考核结果与实际工作表现有所倒置的现象,这将打击部分基层党组织的积极性。同时,许多时候,考核结果出来后,将成为考核工作的终点。后期的考核情况分析及向基层党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反馈比较不足,甚至是缺失,导致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地改进提升效果有限或甚微。在考核结果使用阶段,也存在运用到党内评优及干部个人考核及干部选拔任用中激励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及考核效用“内卷化”等现象。
3.党建工作压力传导存在机制不健全、压力传导不充分等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压力传导不充分。部分高校或未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或未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或未开展年度集中考核,或未建立定期督查工作机制等,将容易产生自上而下的党建工作松散状态,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不够扎实、不规范,党员队伍干事创业的战斗力不足等问题自然而然产生。二是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担当作为不足,将根本性地导致压力传导不够。现实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布置“上下一般粗”,布置会后基层党组织书记习惯当“二传手”或简单布置不抓具体落实等现象,导致上级组织工作要求无法传达至基层党支部、党员,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尚未根本性解决。
三、目标管理法在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应用
目标管理(MB0,Management by objective)又称为成果管理,它是在泰罗的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它强调:“凡是工作状况和成果直接地、严重地影响着公司地生存和繁荣发展的地方,目标管理是必须的,而且希望经理所能取得的成就必须来自企业目标的完成,他的成果必须用他对企业的成就有多大贡献来衡量”[3]。目标管理作为科学管理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彼得·F·德鲁克对管理实践的主要贡献之一。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际运行与企业目标管理的本质精神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基于目标管理法日益成熟及在企业管理界的运用日趋普遍与成熟,本文考虑将目标管理法引入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以期有效的向高校基层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传达工作压力,切实夯实高校党建工作基础。而“高校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就是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将高校党的意志、主张或根本任务等,形成目标,加以分解、实施,然后对实施目标的情况进行追踪,督促检查考核,运用数据分析的方法,确保目标任务实现的现代管理方法”[4]。
(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制定阶段构建“W”型的目标制定方式
德鲁克强调“所有员工参与目标制定的重要性,并认为如果没有员工直接参与所在单位的目标设定,这个过程就会先天不足。员工参与是目标管理过程中必不可缺的因素,可以确保目标设定的现实性”[3]。党章中指出“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5]。”目标管理法对员工参与制定目标重要性的强调,与党章对党员参与党内事务重要性的强调是一致的,这为在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引入目标管理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而所谓W型目标制定方式,就是“上级提出目标,交由下级讨论并反馈,再由上级进行综合整理,目标的制定在上下级之间进行沟通商榷,提倡通过协调的方式,取得共识,最后形成完整的目标体系的过程”。具体到高校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目标制定阶段,就是高校党组织在制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及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过程中,围绕如何制定大部分党员师生都能认可接收的党建工作目标,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党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员等对象的意见建议,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目标制定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大家的意见形成初步意见后,通过进行进一步的反馈沟通,最终形成大家普遍能认可的工作目标。这个过程,即是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过程,又是有效传导工作压力的基础环节,能有效推动“让我干”转变为“我要聚焦目标主动干”的工作状态。在制定目标的过程中,要注意目标的可实现性及可分解性,总体目标能通过各基层党组织的二级目标、三级目标实施来逐步实现,基层党组织的目标要围绕总目标来制定,方向不能偏离。在确保高校党建工作总目标实现的过程,与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分目标的实现过程是一致的情况,这为调动更大范围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目标实现提供了较好的现实基础。
(二)聚焦可操作性,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体系
首先要考虑怎么样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党建工作目标,以及考核目标是否实现和实现程度的相关指标。这里可以考虑使用目标管理法中的“SMART”原则来构建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中的目标和考核指标[3],而“SMART”原则共包括五个原则,一是Specific原则,也即“明确具体的”原则,要求每个层级的目标及对应的考核指标设定必须是明确具体的,而非模棱两可不着边际的。二是Measurable原则,即“可以测量的”原则,也即表示目标能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必须要有衡量标准,要在充分评估的情况下,设定目标实现对应的时间、数量、质量及对应的投入等,确保考核组织机构高校党委或主管单位能有针对性的实施考核、评估。三是Attainable原则,也即可得到的,表示设定的目标是有可能实现的。目标的难度应适中,以易于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战斗力为主要原则,应防止两种倾向,一种可能的倾向是目标设定过高,凭现有的基础和条件很难实现;另一种倾向是目标设定过低,没有任何难度或挑战性比较小,很难激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Relevant原则,也即“相关联的”原则,高校党建工作目标应设定一个总目标,比如推动某某高校党建工作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在此种目标下,应设置对应的若干二级目标,比如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制度建设走在全国高校前列,每个二级目标应设定对应的三级目标,比如组织建设中设定“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比较到位、党员发展质量较高等目标。“相关联的”原则表示不同层级的目标是相关联而非独立存在的。五是Time-bounded原则,即时间限制原则,表明每一个目标的实现应该是有时间结点的,以方便考核主体能及时掌握党建工作目标实现进度,实现精准过程控制。
在确定好各级目标后,需要确定每一层级不同目标之间的权重、优先级,对于高校党建工作而言,如何是对学校党委层面进行考核,每一层级的目标指标是比较多的,比较复杂,仅凭工作经验很难完全准确判断不同指标之间的重要性和优先级。为此,需要引入相应的比较分析法,在结合以往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等情况,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基础上,运用相关统计学知识,在构建相关数学模型的基础上,经过相关性验证后,确定相关目标指标的权重。比如可以采取层次分析方法来确定权重。
(三)适当授权,同时强化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过程控制和监督
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过程,需要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务工作者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在此过程中需要营造好平等、团结、高效的共事氛围,上级组织对基层组织适当授权,拉近彼此的信任感成为非常必要的措施。在目标制定过程党务干部充分参与的基础上,应在目标实施阶段进一步增加授权,进一步调动党务干部组织党员朝着共同拟定目标努力奋斗的积极性。
与此同时,在目标实施过程中,高校党组织应定期通过座谈会、参加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支部活动以及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实时监控基层党组织完成目标的进展,并适时有针对性的给予指导、纠偏,或适时调整此前制定的不符合形势发展的不同层级目标,以确保更高质量的实现既定总目标。
(四)注重效用,切实改进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及后期阶段的工作举措
一是要确保考核主体多元化。为了确保公平,并尽可能反映基层党组织实际工作成效,应以“是否确切了解”为主要判断依据,确保考核主体尽可能多元化、多层次,避免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失真。党建工作考核主体应包括上级党组织、服务对象、同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为了确保公平,甚至可以引入第三方,不同主体的考核权重可以实际工作过程中信息了解度作为赋值的主要考量依据。一般来讲,上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服务对象、第三方优先级可依次排在前面,同级党组织可作为参考依据。二是要对目标实施结果进行绩效评估。党建工作一个周期结束后,考核主体比如高校党委就要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是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一般由两种方式组成:一种是定性评价,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目前普遍采用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大会述职的方式进行,主要是组织专家,结合查看工作总结及二级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情况,进行现场评分,评分主要是定性评分。为了提升精准度,以尽可能解决目前现场述职人为因素较大的困境,从便于操作的角度出发,可采用利克特量表构造指数的方法进行测量。第二种是定量评价,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中可定量工作的评价,可采用定序法、定距法等方法进行测试。比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是否能做到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委大会,可采取定序法对考核指标进行赋值,最高赋值4分,(1)从不召开,赋值0分;(2)一年一次,赋值1分;(3)一年两次,赋值2分;(4)一年三次,赋值3分;一年四次及以上,赋值4分。三是要重视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出来后,为确保考核能起到应有的效果,还应继续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应形成总的考核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对每个下级党组织的简要分析报告,第二步,应一一向每个下级党组织反馈目标考核结果,对取得的成绩进行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第三步,要注意结果运用,对整体考核结果较好的下级党组织,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体现到所在部门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对整体考核结果一般的下级党组织,应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整体考核结果较差的下级党组织,应对专职党务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并应责令其作出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