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1-25李颖
李 颖
(海南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海南 海口 570203)
一、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建设在完善
我国最高的教育部门教育部在2002年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该法案是针对民办教育颁布的,明确要求了民办的高等学校在构建、构成形式、财务管理、政策扶持、老师和学生以及法律等不同的方面。除此以外,此法案还针对民营学校的不同方面也实施了相应的规定,特别是在其性质和地位的方面,明确的阐述了民办的教育应将其归类为公益性的事业中,因此国家要对其给予相应的扶持,同时在政策的层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对其进行正确的指导。
二、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起来
在对民办高等学校进行办学的方面进行全面的规定,其主要依据为我国的《宪法》和《教育法》以及《教师法》等。上述法案给于国内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教育的法规体系构建提供了依据,在民办高等学校进行办学和政府依照法律对其进行管控的方面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我国的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和发展方面打开了有利的局面。
三、当前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一)产权归属的问题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
民办的高等学校在较长的时间以来,对其困扰的问题主要是产业权利的归属问题。在我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后,对于产权的问题虽然在政策的层面基本上进行了确定,但是还存在相应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二)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体系亟待完善
对于现阶段国内针对民办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来说,其进行规定的方面主要为民办高等学校在进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相应问题,而且在少数的细节规定方面也较为笼统,没有对其进行细致的描述,因此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法规应充分的对其落地实施,并且对相关的法规和政策以及条例等进行相应的配置。
(三)急需创新管理模式
民办高等学校在进行招生期间,往往会产生不同省份的教育招生部门在开展生源招录工作时,在招录的计划和学科的设置、课程的内容和设计以及教学的计划等方面,来管控民办的高等学校,并且采用一致的方式和程式对公办的高等学校和民办的高等学校不加区分地使用,未能较好的实施对于不同的主体实施不同的方式,让民办高等学校自身的优点不能有效的进行发挥。
(四)民办高校的办学环境还有待改善
现阶段国内的民办高等学生在政策待遇方面,还存在着公平性缺失的状况。除此以外,在进行生源招录的阶段,也呈现出较大的局限性,并且老师在进行评定职称和评奖,以及科学研究经费的申报和人事档案的存放,个人五险一金的缴纳等,未能有效的进行保证。
四、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建议
(一)继续健全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体系
我国的国土面积大、人口多等特点直接影响了不同区域的办学环境和条件,由此也产生了一定的差异性,因此需要以各省的现实状况为基础,使用灵活性的方式对政策进行拟定,同时政策还要与各省的现实进行紧密的结合,以此来保证民办高等学校不断的发展。
(二)产权归属及合理回报急需明朗化
民办高等学校承担了国家进行扩招的基本任务,同时还要将学生培养成为与社会需求紧密联系的精英型人才。在国内的民办高等学校进行发展的期间,越来越多的民办高等学校建成。在其进行办学的前期,主要的办学资金往往实行融资的方式,并且还属于公益性事业,直接的造成了对民办高等学校进行资金捐献的人数较少。因此对于民办高等学校来讲,是否具有明确的产权,并在利益收入的方面公平与否,直接与办学者的前期资金投入挂钩,同时对于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也影响较大。
(三)构建与民办高等学校特征符合的管控模式
对于教育部门来说,要对其自身的职能进行有效的改变,将服务民办高等学校的核心和理念确立,同时还要对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的自主性权利进行充分的尊重和进行有效的保证,构建与民办高等学校特征符合的管控模式,才能让民办高等学校的优点进行全方位的发挥。
(四)给予民办高等学校政策优待保障
我国的政府职能单位要对国家中期和长期的教育规划精神进行全面的落地实施,同时对于民办高等学校的环境进行改善。除此以外,各级政府职能单位要对产生公平缺失的状况进行充分的重视,并选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解决,要将公办学校和民办高校进行模式上的统一,对民办高等学校的政策优待要全面的保证。
五、总结
综上,我国的民办高等学校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碰到了种种问题,政府在对其发展的道路上也给予了相应的指明,对于民办高等学校的教育法规体系也进行了相应的建立,由此让民办高等学校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教学事业的主要构成单元。对于民办高等学校来说,在其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和珍贵的资源是政府的政策。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合法和合理以及科学性程度,与政府政策的优劣,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会产生较为显著的促进或阻碍作用。
[1]兰东东,曾秀玉.探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法规体系的问题及完善[J].消费导刊,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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