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背景下高等农业院校法治人才培养创新机制研究*
2018-01-25王晓敏邓春景
王晓敏 邓春景
(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
一、“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的提出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二、高等农业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想信念不坚定。法治理想信念,是法律人从事法律职业的前提和根本,也是法律人的至上追求。法律行业对法律人提出了更高的道德伦理要求。当前对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公平正义价值观缺乏必要的训练,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缺失,无法塑造高等农业院校学生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
(二)法学学科设置的不科学。目前受国家司法考试指挥棒的影响,高等农业院校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突出农的特色不足,在课程设置的安排上与非农的专业法学院校没有实质差别和特色优势,高等农业院校学生不能形成良好知识体系结构。
(三)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不合理。教育最关键的目的是培养应用型和研究型的人才。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法学教育和其他通识法学教育一样都表现出明显的研究性的特点,而实际情况却是大部分学生毕业后会进入行政机关或司法实务部门从事法律工作。因而,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法学教育的突出问题是法学教育农业定位不明显不科学,培养模式不符合实务界对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进行法治人才培养,当务之急是对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法学教育进行科学定位和改革创新农业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三、高等农业院校法治人才培养的机制创新路径
(一)德法兼修法治人才观的理念创新。一方面,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教育是如何培养高质量高素质法学人才的灵魂之所在。高等农业院校在法学教育中,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方针,促使学生能够真真切切地明白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宪法法律至上,在政治上始终保有对党、人民以及法律的忠心,同时培养学生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观。另一方面,德法兼修的理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这是未来法学教育的新任务新特点。德法兼修是对法律人的时代要求,将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农业法学教学的目标之一,积极引导学生担当社会责任,提升学生道德水平,形成“法律不是利剑悬于头顶,而是信仰根植于心中”的法律素养。
(二)偏农课程设置的学科定位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指出:“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法治人才”。在加强基础学科建设的同时发展新兴和交叉学科,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人才教育应该专注于或倾向于农业法治人才的培养,创新性地开设一些涉农的课程,系统学习《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力争农业高等院校法学课程设置的安排上具有特色,学生在具备专门的法学知识体系外进而形成良好涉农的知识结构,同时也有助于学生的开放性思维和创新性能力的培养。
(三)法学实践教学的大数据方法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充分考虑法学学科的实践性属性,在大数据时代,实践不仅仅是实习,实践教学的路径和方式应多样化,教学中尝试让学生使用农业和农村大数据思维和大数据方法分析案件,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农业高校,加强农业法学教育、农业法学研究者和法法律实务工作者之间的交流,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界人士来校担任实务课程教师,合作开发实践课程,教学实践的良性互动,同时充分利用模拟法庭和多媒体网络的大数据发挥教书育人、培养高素质农业法治人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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