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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浒传》分析男权文化背景下的女性形象

2018-01-25

黄河之声 2018年24期
关键词:潘金莲男权水浒传

赵 爱 荣

(大同大学浑源师范分校,山西 大同 037400)

《水浒传》是一部男性英雄的赞歌,主要描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起义的英雄传奇事迹,“好汉”是对男子的讴歌,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侠肝义胆、嫉恶如仇、反抗权贵的英雄气概在我国古典小说中表现得非常突出。试想,如果这部小说没有女性角色,便没有了英雄情节的发展。所以女性是这部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人物,大约占了总人数的十分之一,而且书中许多重要英雄人物的出场和情节的发展都与女性相关。虽然如此,我们却明显地看到了附属在男权文化背景下的女性悲惨命运。

一、女性形象分析

《水浒传》中着力描写到的女性形象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年轻貌美的荡妇,比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等;与之相反的一类是出征战场的顾大嫂、孙二娘、扈三娘等女英雄;还有一类是着墨不多,但在情节发展中起关键作用的其他女性,如林冲娘子、金翠莲、白秀英、王婆、李师师等。这些女性都没能逃过处于男性附庸地位的悲剧命运。

(一)年轻貌美的荡妇。潘金莲、阎婆惜、潘巧云、贾氏是作者着力描绘的美女形象。她们的相同特点是年轻貌美、生性淫荡。书中对她们的外貌描写很生动,但在读者眼里,并未因她们的美貌而心生好感,作者将这三位女性描述的品行极差,她们都呈现出貌美淫荡恶毒的特征。描述潘金莲时“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与西门庆偷情,最后勾结情夫杀死丈夫武大郎。潘巧云与裴如海偷情,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她故意挑拨杨雄和石秀之间的兄弟关系。阎婆惜与张文远偷情,并且因文书威胁宋江。三人的丑行展现了她们淫荡恶毒的本性,这与我国传统文化中女性的妇德相背离,她们是貌美淫荡人人唾弃的女性形象。

(二)武艺高强的女英雄。顾大嫂、孙二娘和扈三娘是作者极力赞美的女性英雄形象,被列为一百零八位好汉之中,赋予了男性色彩。从她们的绰号看,一个“母夜叉”、一个“母大虫”,其凶猛彪悍的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并无女性的温柔贤惠;再看她们的容貌,“母夜叉”孙二娘“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镮,鬓边插着些野花”,“眉横杀气,眼露凶光。辘轴般蠢坌腰肢,棒棰似粗莽手脚。厚铺着一层腻粉,遮掩顽皮;浓搽就两晕胭脂,直侵乱发,红衫照映夜叉精”(第二十七回)。“母大虫”顾大嫂“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插一头异样钗环,露两臂时兴钏镯。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针线,正是山中母大虫”(第四十九回)。这些形象的描写丝毫没有女性的柔美可言。扈三娘是一位能征善战的美貌佳人,但是用一种非常吓人的大蛇“一丈青”的绰号来命名,也更为凸显她的勇猛。作者塑造的这些女英雄,难见女性的温柔贤惠,她们在外型与性格上都具有男性特征——胆大豪放、勇猛决绝。凭着自己和男人一样的武功高强,跻身于好汉之列。

(三)其他平常女子。除了上面提到貌美的恶妇,称颂的英雄,作者还描述了其他一些女性,如林冲的妻子张氏,被鲁提辖搭救的金翠莲、被武松杀头的王婆等,她们的形象刻画不太鲜明,细节描写不够充分,但这些人物对情节的发展铺垫起到了关键作用,她们的出场是为了衬托那些英雄而存在,可以说是完全处于一种身份失势的状态。

二、男权文化观念的影响

(一)“女人祸水论”的影响。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女人祸水论”的说法,就连孔子也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受宋明理学文化的影响,“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渗透到当时的社会中,成为时代主导的一种文化心理。《水浒传》中英雄好汉大多表现出的共同特点,就是不贪财、不好色。其中不受美色的诱惑更显示了好汉们无欲则刚的英雄气概。正如晃盖,“最爱刺枪使棒,亦自身强力壮,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第十四回)。又如宋江,在收养阎婆惜的时候,他“初时不肯,怎当这婆子撮合山的嘴,掩掇宋江依允了”“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使枪棒,于女色上不十分打紧。”(第二十回),还有对孔亮出场的描述“相貌堂堂强壮士,未侵女色少年郎”(第三十二回)。女性被他们视为异物,似乎所有的女性都被贴上了“祸水”的标签,一沾便会惹祸上身。英雄们或忙于公务,或勤于练功,以约束自己不近女色。并对那些不守妇道的女性,施以或剜或杀的残酷惩罚。女性卑微的地位,决定了她们只能成为男性的附属而存在。

(二)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影响。作者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作品中非常突出。许多女性形象的塑造,是作为男性的陪衬或铺垫出现的,如貌美淫荡的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出场,反衬了武松的勇武正直、石秀的机智正义、宋江的深明大义。小说写李师师用极尽风尘之手段来主动挑逗燕青,衬托出燕青不受美色诱惑、以大局为重的好汉胸襟。能征善战的美丽女子扈三娘偏偏嫁给了喜好淫乐的“矮脚虎”王英,书中写到,“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退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第五十回)。明明是扈三娘被逼婚,却要说成见宋江的义气深重,创作的角度完全是站在男权的立场来欣赏。林冲的出场,是由他的妻子张氏被高俅的儿子看上而引出情节,于是林冲便有了接二连三的事件出现,误入白虎节堂,刺配沧州,火烧草料场,逼上梁山,火并王伦之后的接连许多事件,塑造了一位武艺超群,性格隐忍、耿直善良,对朋友义气,对朝廷忠诚,最后终于反抗,逼上梁山的英雄好汉。

三、女性悲剧命运的解读

《水浒传》中,男权文化下的女性命运是可悲的,男性对女性的道德评价分为贞女和荡妇两种。像潘金莲等人无疑是遭世人唾骂的荡妇,她们的被杀也成了一种理所当然,命运自然可悲。而像林冲妻子这样的贞女烈妇,自缢而死的结局让悲剧色彩更加浓烈。像扈三娘那样武艺高强、征战沙场的女英雄,同样也把握不了自己的命运。这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男权社会下,所有女性的悲剧。

(一)丧失人身自由

《水浒传》中,出现了这样一些女性,她们面对男性的强权社会,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过着受人摆布的浮萍生活。比如金翠莲,因同父母投亲不遇,途中母亲病死,欠下债务。又被郑屠户所骗并霸占为妾,后被郑屠妻赶出,还被索要卖身钱,被逼无奈只好到酒家卖唱还钱,过着任人宰割的日子。又如潘金莲,在未嫁武大之前,因不肯依从大户,便被其报复,故意白白送给了身材矮小、面貌丑陋的武大。她没有人身自由,不甘心屈从于被人操纵的命运,却至死也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女性的命运,在《水浒传》中卑微如草芥。在英雄好汉“侠义至上”的思想影响下,男性为了自己的权威,为了兄弟的情分,他们宁肯杀妻。看杨雄杀妻(潘巧云):“一者坏了我兄弟情分,二乃久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第四十六回),两条理由将多年的夫妻情分一扫而尽,痛而杀之,形象演绎了“妻子如衣裳,兄弟如手足”中衣服可弃,手足不可断的情形。其实,像作品中的潘巧云、贾氏等荡妇,起码罪不至死。按照《水浒传》描写到北宋时期的相关律法中,“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但作者将她们无耻恶毒的嘴脸刻画的世人憎恨,她们被杀的血腥场面就显得理所当然。

(二)遭受精神束缚

在《水浒传》中,女性的悲剧命运不仅仅表现在对她们人身自由的控制,同时也表现在精神上受到的摧残。即女性的存在是为男人服务的,她们不能有行为上的越轨,更不能有思想上的自由。

扈三娘是作者赞美的女性形象,既有美丽的容颜,又有超强的武功。书中描述到,“蝉鬓金钗双压,凤鞋宝镫斜踏。连环铠甲衬红纱,绣带柳腰端跨。霜刀把雄兵乱砍,玉纤将猛将生拿。天然美貌海棠花,一丈青当先出马。”(第四十八回),作者将一位容颜姣美、能征善战的美女英雄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也将一位“三纲五常”的封建礼教的尊崇者形象展示给读者。扈三娘被宋江所救,后由宋江做主,让她嫁给容貌丑陋又好色无德的王英,“一丈青见宋江义气深重,推却不得,两口儿只得拜谢了。”(第五十回)三娘默许听从,没有任何反抗。而且她婚后对丈夫王英非常忠诚,为了给丈夫报仇,武功超强的她竟落马而死。排座次的时候,三娘的丈夫虽有武艺却不及她,反而排在了她的前边。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社会,男权文化下的女性没有任何的思想和自由可言,她们没有把控自己婚姻与命运的能力,只能承受被男性摆布的命运安排。

总之,《水浒传》中的女性命运笼罩着悲剧色彩,她们形象本身缺乏感人魅力。在男权文化背景下,女性的文本价值仅仅相当于英雄语境中的绿叶衬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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