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究
2018-01-24张萃婷
张萃婷
【摘 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问题备受人们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自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以“天价鱼”事件为例,探究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消费者;权利;合法权益
0 引言
在物质丰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喜欢旅游,在旅游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身份,究竟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如何得到保障,是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1 “天价鱼”事件始末
天价鱼,也称“‘天价鱼事件”,发生在2016年2月,哈尔滨市的松北区,游客在此吃鱼被宰了上万元。这则消息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遍刷爆了网络,一夜之间成为了社会的热点事件,引发大量网民关注。
一名来自江苏常州的陈先生,在其微博中上传了“天价鱼”晚餐的消费清单和自己头部受伤的照片。他声称春节期间(2月9日)与家人共20人到哈尔滨旅游,当晚被导游带到松北区的北岸野生渔村就餐,他们吃到了“天价鱼”。消费清单中显示雅罗鱼与鳡条鱼的单价均为298元,鳇鱼为398元。陈先生还称,账单上鳇鱼的重量比点餐时多了4斤。陈先生对此产生疑问,并与店家理论,店家逼迫陈先生付款,双方产生争执并互相拉扯。随后,陈先生报了警,并称店家在警方面前仍然击打他的头部,无奈之下“被迫结账”,这顿“鱼宴”消费了一万余元。
2 消费者及消费者的权利
何为消费者?简单的理解,消费者就是花钱消费购买东西的人,从法律层面看,消费者是与经营者相对应的概念。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及家庭的生活需要,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他人提供服务的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享有这样的权利,即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其人身安全和財产安全不受损害。
(2)知情权。消费者对其购买的商品,或者使用的商品,亦或是接受的服务,均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这样的权利,即自主选择何种商品,或者接受何种服务。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时候,应当获得的是质量有保障,计量是正确的,价格是合理的,同时,经营者如有强制交易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
(5)求偿权。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消费者享有求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成立社会组织,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关于消费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
(8)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
(9)监督权。消费者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对相关工作提出批评或者建议。
3 “天价鱼”事件引发的有关消费者权利的相关法律问题
梳理“天价鱼”事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同时也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本文认为,“天价鱼”事件涉及如下法律问题:
第一,店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的知情权,简单的理解就是消费者知道、了解相关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权利,即对其购买和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有知悉其真实情况的权利。
在上述事件中,调查组了解到,该饭店把鱼的进货价30元一斤,伪造成了进货单中的190元一斤。而且,该饭店把人工养殖的鳇鱼当作高价的野生鳇鱼进行售卖,饭店名为“北岸野生渔村”,出售的鱼并不是“野生”的,这种行为存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但换角度说,假设其出售的鳇鱼是野生的,那么则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是因为野生鳇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绝对不允许出售。
第二,店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简单的理解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享有与经营者公平的、进行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时候,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在上述“天价鱼”事件中,陈先生提供的消费清单中鳇鱼的重量比点餐时多了4斤,店家的计量是不正确的,价格也是不合理的,这一行为侵犯了陈先生及其家人公平交易的权利。
4 结语
消费者这一群体在当今社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离不开购买和使用商品,也离不开接受的各种服务,那么消费者享有的权利问题,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随之而来。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仅关系到每个消费者自身的权益,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关于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也绝非“天价鱼”一例,明确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是首要任务,同时也要规范经营者的相关行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王甲山.经济法概论[M].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
[2]梁慧星.中国的消费者政策和消费者立法[J].法学,2000(5):20-26.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