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国有林场改革调研情况报告
2018-01-24张小洪
张小洪
(安徽泾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安徽 泾县 242500)
国有林场改革是我国林业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大局。管理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稳定增长是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主要标志。为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保障泾县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笔者对泾县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调研分析。
1 基本情况
1.1 林场概况
泾县国有林场除马头林场于1918年建场外,其他三场都在1958年至1963年期间建场,经营面积9.45万亩,分为15个工区,林业用地9.05万亩,其中有林地7.64万亩,森林总蓄积30.48万m3,其中公益林5.13万亩、占67.1%,商品林2.51万亩、占32.9%,四场中除马头林场公益林占33.1%外,其他三场公益林占有林地的比例均在75%以上,属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公益性林场。四场共有职工495人,其中在职职工163人,退休职工332人,在职职工中中专(高中)学历54人、大专以上学历5人。
1998年以前,林场的单位性质属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1999~2000年两年分别核减经费50%,即自2001年元月起,林场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小溪林场可能是实验林场的原因,在此之前就已经改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了,四个林场的编制数分别为:马头林场100、白华林场117、景星林场69、小溪林场164。2006年,泾县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县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泾县县政府印发《泾县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决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林场由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收回编制450名。接着泾县以马头林场做试点,准备对林场进行进一步的改制,自2006年年初起,马头林场召开多次关于林场改制的职工大会,充分讨论改制方案,同年6月,《泾县马头林场的改制方案》报泾县县政府常务会通过,林场改制的主体工作于当年7月完成。由于其他三个场改制的条件尚不成熟,加上林场改制工作在国家层面上相关政策也不是非常明确,改制工作就没有继续进行。
1.2 目前林场存在的问题
1.2.1 林场性质不明。泾县国有林场2006年县政府以林场参加了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为由取消了事业单位性质,不予进行事业单位年检,至今亦未办理企业单位登记注册,没有明确的单位性质,没有合法的单位身份、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各项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1.2.2 经济效益不断下降。林场产业发展缓慢,产品结构单一,主要以生产木材、毛竹为主。近几年来,林场生产的木竹产品价格几乎没变,而经营管理的各类成本却在逐年提高,经济效益逐年下降,入不敷出的窘境已经伴随林场多年了。并且随着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及木竹资源可采范围的缩小,经营木竹的效益还将继续缩水,林场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受到严重制约。
1.2.3 基础设施落后。泾县林场分布分散,部分工区地处偏僻,每个林场都有一半以上的山场由于没有林区道路,造成林木经营管理困难、生产成本极高。现有的林区道路由于修建标准低,多为砂石路面,与周围农村村村通道路相比差距明显,一遇雨水等自然灾害就损毁严重,无法通行,每年的道路维护费用挤占了林场收入相当大的比例;林场供电电网大都未纳入国家电网改造,由林场维护管理,供电设备陈旧、老化而又得不到及时更新,安全隐患多,用电费用高;林场供水设施也已投入使用多年,设备急需升级和改造。
1.2.4 人才资源缺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泾县国有林场木材可采资源越来越少、生产成本增长迅速、木材价格几乎无增长,林场经济发展停滞、职工收入低、生活困难,到林场工作没有任何吸引力,林场人才大量流失,现在职具有高级职称的仅3人、中级职称的2人,均已45岁以上,自1990年就没有新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林场工作,严重缺乏从事林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职工队伍老年化,已难以继续从事营林、采伐等林业生产工作,需大量雇佣社会劳力。
1.2.5 存在林地被非法占用或蚕食现象。泾县林场分布较散,与周边林农的林地犬牙交错,林场土地被侵占、占用、蚕食现象时有发生。
2 泾县国有林场改革的思路
2.1 明确林场性质,核定林场人员编制
应根据皖发[2004]5号文件《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第七项中“将经营范围内公益林面积占60%以上的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国型林场,按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安排。”及国家林业局林场发【2011】254号《国有林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明确泾县国有林场的性质,小溪、白华、景星林场公益林面积已占经营范围内林地75%以上,符合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纳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的条件,况且,泾县的国有林场自建场起一直到2000年,都是按事业单位管理模式运行,各场的人员编制数也非常明确,现有的在职职工人数已经远远小于原来的编制数(大概为三分之一),故要求按现有在职职工人数核定编制数。马头林场已经于2006年成功改制,建议按现有的模式运行,如果此次还把它纳入改制对象,势必造成林场间不公平,给接下来的改制带来巨大阻力,按目前的相关政策将无法推进这项工作。
2.2 确定国有林场领导体制、管理体制、经营机制
国有林场作为县林业局领导下的国有林业事业单位,实行场长负责制,场长由林业局报请上级组织部门任命,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把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国有林场管理、考核细则,建立激励机制。林场要把生态建设作为工作的中心,把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森林资源不断持续增长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认真编制和严格实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努力提高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林场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要强化对国有林场资产的监管,不断完善国有林场资产管理体制,科学制定国有林场资产管理考核办法,把国有林场资产(包括林木和林地等森林资产)数量消长、质量变化和保护管理作为对国有林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林地、林木转让程序,防止林地、林木资源非法占用、流失。政府加大对国有林场的扶持力度,将国有林场营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支持范围,生活设施改善纳入政府民生工程计划。
2.3 改革目标和解决遗留问题的思路
2.3.1 明确林场改革和经营方向。通过改革使林场成为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为主,促进森林资源不断增长为经营方向,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中始终发挥骨干作用,对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完善、职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的林业事业单位。
2.3.2 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思路。泾县国有林场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有职工社会保障、历年来拖欠职工工资、林场债务(大部是营林贷款和社保欠费)、职工分流和职工住房等问题。泾县国有林场虽自1999年就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但由于资金困难,大部分只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而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作为替代办法,以城镇居民的身分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职工迫切希望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做到病有所医,对于退休职工医保希望能采取一次性买断办法,所需资金由国家政府给予帮助解决,使林场轻装上阵,林场在职职工全部参加职工医保,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历年拖欠工资问题,林场现有条件无法补发这部分工资,只有在解决职工各项社保,住房、给予职工社会保障的前提下,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争取职工的谅解,原则上不再补发。有条件的林场,对近几年欠发的工资可给予一定的补偿。林场债务问题,对用于促进森林资源增长的生产性营林贷款如世行贷款等债务,希望上级部门给予减免,所欠社保缴费予以免交和缓交。
3 国有林场改革成本负担情况
泾县国有林场现有职工495人,其中在职163人、退休322人,马头林场已完成基本改革工作,解决了职工社保、分流、安置等工作,其它三个林场有职工362人,其中在职职工103人、退休职工259人。改革的主要成本为:一是现有债务2610.4万元,其中社保和医保费用1543.8万元,包括在职职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16万元、退休职工职工医疗保险金一次性买断资金1226.8万元、其他保险费161万元;生产性债务1066.6万元。二是历年拖欠职工工资:由于1990年至今林场经济发展缓慢,职工无法享受档案工资待遇,职工上班只能按各林场经济条件领取一定比例的工资,至今仍无法兑现职工的全部工资待遇,按应有工资待遇到目前为止,共计拖欠职工工资3788.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