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2018-01-23郭迪萍孙羽师佳英
郭迪萍+孙羽+师佳英
摘要:本文结合当前大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现状,从信贷资金管理的角度分析目前大学生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通过使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统计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而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相应对策,希望能将大学生的资助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同学手中,并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
关键词:信贷资金管理;助学贷款;问题;对策
0引言
到2015年底(国家最低扶贫标准2855元)我国农村还有贫困人口5575万,治贫先治愚,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是寒门学子的希望,近两年,国家对大学生的资助力度越来越大,投入的助学贷款金额在逐年增长,惠及的大学生也更多。
1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情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主要目标是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让学生为毕业工作之后回报祖国和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15年和2016年分别发布的《中国学生资助发展报告》显示。在2015年,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32.57万人,发放金额219.86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额的25.93%。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99.45万人,发放金额198.23亿元。国家财政为国家助学贷款支付贴息26.087亿元,惠及315.29万在校学生。在2016年,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78.21万人,发放金额263.21亿元,占高校资助总额的27.54%。其中,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47.98万人,发放金额241.93亿元。国家财政为国家助学贷款支付贴息26.447亿元,惠及413.32万在校学生。下面两幅图部分地展示了文件中的数据。
①(图1)国家助学贷款的各个方面的数据都处于增长趋势。
②其中全国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人数增幅为13.72%,发放金额增幅为19.72%,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增幅16.21%,发放金额增幅22.05%。国家财政为国家助学贷款支付贴息增幅1.38%,惠及在校生增幅31.09%。
③图2中可以看出发放金额增幅比贷款人数增幅要大6%,这说明,贷款学生贷出的钱更多了,生源地贷款方面也是如此。
④值得关注的是在2016年,财政支付贴息在校生首次超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
2学生贷后还款情况
2014年,新华社曾报道西南某省助学贷款违约率达24%,其中违约率在40%以上的高校有24所。2014年10月,财政部驻重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网站也发文:其中,国家助学贷款的高违约率需要引起重视,并列举了某行发放的4787.68万元的贷款中,不良贷款达548.89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1.47%。
但这并不代表中国的助学贷款整体违约率很高。7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部副主任王科进表示,2014年助学贷款违约率仅为1.75%,造成的实际损失不大。总的来说国家助学贷款运行的情况是正常的。
根据云南省近三年助学贷款清偿情况来看,整体的还款人数是在增长的,每年清偿贷款的人数已经从2014年的5968人增长至去年的12684人,所清偿的贷款额也从2014年的2144万元增长至2016年的11692万元,云南省整体还款势态良好。但还款情况日渐良好的同时,云南省逾期一年以上未偿清的助学贷款金额也从2014年的1447万元增长至2016年的3212万元,助学贷款的违约情况也在增多。(图3-图5)
从全国看,助学贷款违约的情况还算乐观,和不少国家20%以上的大学生贷款违约率相比,中国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违约率非常之低。但是,一些学校特别是民办高校由于不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导致困难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这使困难职工的子女很难完全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问题。
3大学生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
3.1放贷机构贷款“三查”落实不到位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商业已经从加强信贷管理、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开始建立了以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为核心的信贷业务流程。
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是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他们调查的资料是由学生自己提供,学校无法到学生生源地进行实地贷前调查,不能得到申请助学贷款学生最真实、完整的资料,容易在贷前调查环节形成的漏洞。同时,在经过调查与访问之后发现,58.84%的人在申请助学贷款的过程中,审核机构对于他们申请人的资料认定并不是特别地严格,所以贷前调查容易形成漏洞。
贷时审查是指审查人员对调查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最后审批,是银行在经过了学校的资料审核之后进行的,经过访问之后发现,那些通过了学校资格审查的学生,其贷款申请一般都能得到批准。这是银行基于前一环节做出的决策,所以一旦前一环节资格审查的质量不高,就会使得银行助学贷款的风险增大。
贷后检查是指贷款发放后,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经过调查,76.47%的人在贷款程序完成后并没有接到银行的回访:而且,29.41%的人表示他们认识将助学贷款用于非学习用途的人。可见,在助学贷款的贷后检查这一环节上,银行的追踪调查和检查还没做到位。当然,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较多,假设银行逐一追踪调查,這将会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增加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负担。
3.2贷款人毕业后存在违约情况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贷款人在毕业之后仅有17.65%的人偿还助学贷款的资金来源于父母,而自己工作独立偿还贷款的人有64.71%之多。在经过访问之后发现,这64.71%的人中,大部分都是家庭经济条件不良好的。此外,还有47.06%的助学贷款申请人是在毕业后按期逐渐偿还助学贷款的。
目前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水平大多集中在4000元左右,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工作所得的收入主要用于解决生活住行等问题。同时,由于物价不断上涨,每月4000元左右的工资除去正常的开销,几乎没有太多的剩余。问卷结果显示,75.71%的被调查对象在月工资4000元的情况下,认为无法按时偿还自己的助学贷款。此外,从问卷调查的结果中可以看出,57.14%的被调查者在毕业后要承担家庭主要经济压力。所以,一些家境较为贫困的毕业生,除了自己的生活压力外,还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因此,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偿还助学贷款时,不得不选择贷款拖欠或违约。除此之外,最近几年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随着大学生毕业生失业率的增加,国家助学贷款拖欠概率在逐渐加大,助学贷款的违约率也在上升。64.29%的被调查对象也认为毕业后无法及时就业会影响他们按时偿还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后流动性大,不少借款银行甚至是根本联系不上那些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银行在这方面的控制能力极弱。因此,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风险无从控制。
3.3征信系统的约束力有限
大学生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主要依靠2006年起开始正式运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但是由于该系统收录的信息有限,法律效力不够高,系统本身并不能满足目前个人征信的需求。在“大学生助学贷款情况问卷”中,有58.82%的人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会对他们未来的生活产生影响,但是仍有17.65%的人认为这一征信系统对他们未来的生活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存在23.53%的人还不确定这个系统是否会对他们未来生活产生影响。可见,我国征信系统对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确实存在约束力不强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第一,大学生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畏惧感低,不能较为直观地感受到征信系统中存在不良的个人信用记录,会对自己产生怎样的影响:第二,在校就读的大学生的个人征信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他们在校期间的个人信用对学生的各类申请、评选的缺乏限制;第三,在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之后,征信系统对他们的约束力仅仅能在银行往来业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对获得助学贷款学生的就业、深造以及其他的社会行为无法产生根本的制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对于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银行应与其签订合约,一旦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出现其违约记录,各个银行有权从其银行账户扣除一定罚息:第二,助学贷款违约人提出用还款来修复他们的不良信用记录,以此来办理他们的房贷、车贷等信贷业务时,还款额应与其不良记录评级相挂钩。
4结论与对策
提出了三条相应的解决对策:第一,银行以贷款“三查”为依据完善贷款审核体系,学校应该关注获得助学贷款的贫困生在校期间是否勤奋刻苦、认真学习,第二,建立助学贷款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系统;第三,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作用,做好贷后管理工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