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2018-01-23杨睿
杨睿
“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违规吸储不参与。”这是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为老年人防范金融诈骗编写的“六不”口诀。这一顺口溜通过金融风险防范知识讲座的形式已在全区十多个街道为近千名老年居民所熟记。
除了编口诀,相声、防骗小品这些寓教于乐的宣传方式都是静安区检察干警的小妙招,他们用这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防骗知识渗入老年居民心里。这些只是静安区检察院为老年人撑起的其中一把“司法保护伞”。
针对静安区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利益诉求多元化的区情实际,2017年6月,静安区检察院制定了《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定》,将老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老年被害人、证人;老年服刑人员以及老年举报、控告、申诉等来访人都纳入司法保护范围中,明确对涉案老年人采取分类保护、人文关怀、及时有效、综合保护的原则,涵盖了刑事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及控告申诉等多个环节,为各类涉案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在司法保护过程中,静安区检察院创新多种形式为涉案老年人落实各类精细化保护措施。2017年4月以来,该院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检察官办案组,办案检察官由熟悉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善于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官担任。在办案过程中,静安区检察院在实体处置上落实宽严相济、在程序适用上把握轻重缓急。如对因家庭纠纷将前妹夫打伤的64岁老人,在考虑其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具有自首、坦白情节,且认罪悔罪,并主动作出赔偿获被害人谅解后,经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依据《刑事诉讼法》对此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公开宣告开展法治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老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检察官张婷介绍道:“2017年共办理了老年人犯罪案件122件167人,其中我们开辟了涉老轻刑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对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运行,实行了涉老轻刑案件的相对集中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开庭审理。”
此外,针对涉案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并不仅仅停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静安区检察院积极延伸办案成果、丰富帮扶形式,对因他人犯罪行为导致生活、医疗救治等陷入严重困境的老年被害人,优先开展司法救助。2017年以来,静安区检察院已对5名老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救助金额为人民币37100元。
莫道桑榆老,人間重晚晴。静安区检察院将涉案老年人司法保护作为“一院一品”重点工作,把维护老年人权益摆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高度,放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宽度和厚度,努力构建起全程、全面、分类和专业的涉老司法保护长效机制,为老年人打造一片公平与正义兼容、文明与和谐并蓄的司法天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