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 上海检察这5年
2018-01-23
当国家检务大数据的技术构架正在稳步推进和搭建时,今年两会前夕,上海检察五年的相关业务办案“大数据”已统计到位。尽管,此“大数据”非彼大数据,但其间跳动的改革脉搏、肩负的责任担当、蕴含的职业正能量以及铁汉柔情的温度,则是云计算很难把脉的。
让数据说话,司改正在“版本升级”的上海检察,跬步累积,志在千里。
本刊编辑部
数字的温度 司改的力度
文/施坚轩 靳子 钟河
推动自贸区法治建设:制定了《涉自贸区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指导意见》,明确案件管辖、执法重点、权利保护等办案指引;加大了对逃汇、信用证诈骗、骗取出口退税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提起公诉394件513人;针对利用虚假跨境贸易骗贷骗税、通过境外交易平台非法经营外汇等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监管部门堵漏建制;加强“自贸检察”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组建“自贸检察”智库,牵头建立“1+3+7”的跨地区对接交流和执法衔接机制,为深化自贸区改革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保障。
维护金融安全:针对金融犯罪高发态势,加强法律研究,加大打击力度,提起公诉7525件9920人,同比分别上升35.4%和58%。依法妥善办理“e租宝”“中晋系”“快鹿系”等重大涉众型金融案件;办理全国首例高频交易操纵期货市场案、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等新型案件。同时,积极追赃减损,加强释法说理,有效防控风险。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严惩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1387件2206人。办理全国首例利用手机应用程序、网络深度链接侵犯著作权等新型案件,6件案件入选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在全国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制度,首创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办理模式,实现全面专业规范的司法保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得“2017年全球反假冒国家公共机构最高贡献奖”。
提供综合性检察服务:建立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统一平台,在张江、漕河泾、长阳创谷、东方美谷等地设置检察官办公室,在科创园区建立企业家法律服务站,打造“键对键”和“面对面”相结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发布年度自贸区、金融、航运、知识产权等检察白皮书,分析发案规律,提出对策建议,服务决策治理。建立全国首个金融从业人员犯罪预防教育基地,与自贸区管委会、“一行三会”等建立廉洁从业保障机制。
【延伸阅读】全国首例利用手机应用程序(APP)侵犯著作权案
李某注册成立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王某担任技术总监,徐某担任高级工程师,3人共同开发了“快读免费小说”软件。2013年12月,李某设立“快读免费小说”的官方网站,3人将“快读免费小说”软件投放至应用宝等多个移动电话应用市场。为提高该软件的知名度和点击下载量,3人在未获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转载发行于“起点中文网”网站上的《星辰变》等文字作品,存储在服务器内,供移动电话用户下载该软件后免费阅读,再通过在软件内植入广告收取收益分成。经鉴定,“快读免费小说”服务器内存储的文字作品中有1453部与“起点中文网”的同名小说存在实质性相似。案发后,3人向权利人支付版权和解费200万元。2014年12月1日,经上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6万元;李某等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
这是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国首例利用手机应用程序(APP)侵犯著作权的新类型案件。
【延伸阅读】全市首例虚构转口贸易骗购外汇案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李某与被告人郑某等人经事先合谋,由各被告人分别负责提供资金、提供购汇公司并虚构转口贸易背景、伪造正本海运提单、按照提单记载事项制作虚假的转口贸易单证等材料向银行办理购汇业务,以转口贸易支付货款为名,采用以人民币在境内申购美元划转至境外,后在境外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汇入境内的方式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率差价,累计向某银行上海分行购汇28笔共计美元2.02亿余元,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0万余元。
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骗购外汇罪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刑罚,并处罚金。
正常转口贸易赚取的是买卖货物差价,而虚构的转口贸易套取的是境内外汇差,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外汇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危害国家的金融秩序。此案系全市首例骗购外汇案件,被告人利用伪造的海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用人民币资金向相关银行申请购汇美元,后在境外由控制的离岸公司以人民币形式汇入境内的收汇账户,循环套利,赚取境内外人民币汇差,具备了“骗”、“以本币购外币”两个要素,最终造成的结果是美元出境、人民币入境,外汇已被转移至境外,外汇流失,国家失去监管,严重扰乱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
保障民生 履职尽责
推进平安上海建设:五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39316人,提起公诉148202件201675人。坚决打击危害城市公共安全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4370件5416人。开展打击“套路贷”、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专项工作,建立类案专办机制,与公安、法院就案件定性、涉案财物处理等统一办案标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办理王春华等胁迫签订2.25亿虚假借款合同敲诈勒索案、韩明等窃取买卖新生婴儿信息案等社会影响较大案件。结合办案加强对“校园贷”、电商、医疗等领域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
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专項行动,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170人,提起公诉1781件2268人。办理“福喜公司”“法欣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完善线索摸排、案件移送、提前介入等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383件486人。endprint
守护城市绿水青山:从严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314件554人。2014年以来连续四年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75件124人,许洪芳等煤焦油污染河道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监督案件。积极参与“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办案提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力度等检察建议,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崇明、青浦区院就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区域中小河道治理出台专门意见,建立生态检察工作机制,呵护城市血脉和绿肺。
未成年人、老年人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少捕慎诉,在全国率先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体系、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等特殊保护制度,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在浦东新区院揭牌成立。联合市教委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五年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下降53.3%。出台加强老年人司法保护的意见,依法从严办理欺老虐老骗老案件,建立专办快办、督促和解、法律帮助等办案机制,探索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适应老年人法治需求的特殊检察制度。
以司法公开打造“看得见的公正”:加强司法办案公开审查工作,对拟不起诉、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公开审查4253件。依法可以公开的法律文书全部公开,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信息。建立“一体化”“一站式”的12309上海检察服务平台,共提供查询、预约、咨询、信访等9项服务160余万次,获评全国“互联网+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延伸阅读】环境资源食药品案件集中管辖
2016年12月,傅某、王某、吕某等人为牟取利益,在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将3万余吨未经分拣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挖坑倾倒、填埋于傅某承包的某工业区附近的农田,覆盖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经检测,案件所涉9处倾倒填埋垃圾点的土壤及地下水均受到严重污染。
与以往该类案件由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不同的是,这起案件由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案发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第一时间对倾倒垃圾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就理清涉案人员关系、认定污染物性质、明确因果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环保部门对倾倒物品进一步详细检测。为确定污染损害的具体情况,该院参与涉案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评审会,为确定案件污染损害范围和损失金额提供参考意见。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后以涉嫌环境污染罪依法对傅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14年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上海检察机关展开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掀起了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努力守护城市绿水青山的高潮。
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往往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等特点,所涉及的地域广、人群多,上海市检察三分院成立后,探索将重大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案件由其集中管辖;2016年8月,跨行政区划办案机制进一步向前延伸:环境资源案件由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今年1月1日起,食品药品案件也由上海铁检院集中管辖。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有利于打破地方利益,排除干扰,公正办案;有利于统一案件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以更有效地打击犯罪。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实行专案专办,对重点案件,部分院分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金山区检察院还建立了“环境特别检察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案件的对口联络、沟通协调和办理工作。
有腐必反 惩防并举
“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贪污、受贿大要案848件1049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2.4%。查办副处级以上要案195件215人,其中,省部级2人,局级30人。2016年以来首次承办中央交办的省部级专案,先后办理安徽省原副省长杨振超案和福建省原省长苏树林案,中纪委、高检院给予充分肯定。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征地动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立案侦查567件714人。积极开展“天网”行动,成功追捕、劝返2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受贿行贿一起查:查处贿赂案件1108件,其中行贿案件336件,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为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市容绿化等12个领域提供查询140万余次,推动有关监管部门作出限制准入、降低资质等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置700次。
查处渎职侵权犯罪:重点查处发生在城市建设、生态保护、房产交易等领域的渎职侵权案件,同步介入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热点案事件1002起,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件236人。结合办案,就国家级考试、农村动拆迁、农机补贴等领域渎职犯罪开展专题调研,促进相关领域有序治理。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推动《上海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地方立法,为廉洁上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深入教育、卫生、粮食储备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3487次,制发检察建议783件。广泛开展社会化预防,在大飞机、迪士尼等重大工程开展创“双优”2131项。探索开展预防诫告、预防邮路、“检企研”合作等新模式,进一步提升预防工作成效。每年制发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全方位反映犯罪情况、分析变化形势、剖析腐败成因、提出防治建议,市检察院及宝山、松江等区院报告多次获评全国“十佳年度报告”“优秀年度报告”。
维护正义 强化监督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60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15件。不批准逮捕31383人,不起诉408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侦查机关漏捕2326人、漏诉2196人。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584件。
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24件,法院审结120件,決定改判或发回重审78件,意见采纳率65%,刘勇抢夺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建议法院再审案件199件,制发《纠正审理违法意见书》102件,法院通过启动再审或裁定形式共纠正182件。对法律适用、证据标准、规范诉讼行为等方面同类问题,提出监督意见87件。endprint
深化刑事执行检察:开展对刑罚执行变更的同步监督,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8万余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检察意见131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814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747件,获采纳4086件。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特赦罪犯的决定,严肃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通过监督收监执行、督促病情鉴定等方式清理纠正95人,推动解决“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8687件,向法院提出抗诉290件、再审检察建议49件,法院审结269件,改变率69.5%,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工作。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71件,对执行中不当保全、执行结案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11件。对法院民事审判中的虚假诉讼提出监督意见28件。创新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徐汇区院探索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黄浦区院在依法治区办公室试点设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促进衔接顺畅高效。2017年7月起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摸排评估线索121件,立案22件,启动督促履职等诉前程序16件。
完善基层刑事执法监督:全市设置48家社区检察室,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和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对派出所讯(询)问、赃款赃物扣押不规范等问题制发监督意见1305件。监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2.3万余人次,督促收监执行290人。开展“派出所办案区安全规范使用”“监外执行对象脱漏管”等专项检察活动19次,监督纠正各类问题123项。每年制发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社区矫正监督两份“白皮书”。
【延伸阅读】上海成立全国首家公益诉讼研究中心
2017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7月1日起,新修改的《民事訴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了明确规定。
2017年 8月30日上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华东政法大学合作筹建的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并举行了首次理论研讨活动。该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是国内首家由检察机关和高校共同组建的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邀请了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等国内一批知名法学专家担任顾问,研究中心还汇集了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的50余名专家学者和检察业务骨干担任研究人员。研究中心将发挥检校双方各自优势,深入开展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为上海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提供强有力保障。
目前,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建立了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松江区由区人大常委会召集公益诉讼领域相关的职能部门、区法院等多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共商机制建设。上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厘定责任 推进司改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建立健全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职业保障等配套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检察官遴选平台,严格遴选入额检察官1886名,检察官比例为29.2%。实行检察官员额统筹管理和动态调剂,76.6%的检察官配置在基层院办案一线,办案部门检察官数量大大增加。并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选拔高级检察官。
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动态优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持续向办案检察官授权,目前检察官可独立决定的职权达141项,刑检部门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占比82%。探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打造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借助“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实现对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的立体化、可视化评价。
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办案数据网上生成,线上办理各类案件58万余件。研发应用“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对办案过程全面监控、全程留痕,实现违规操作自动拦截、办案风险实时提示。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评查案件6.6万余件,评查结果均通报整改并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建立个案评鉴机制,科学厘定检察官的工作责任和司法责任,既保障可追责,又推动敢办案。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制定常见罪名证据标准和侦查取证指引20类,排除非法证据96件。协同研发“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检察官审查案件提供规范证据标准。制定49条实施办法,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国率先探索值班律师制度,浦东新区院、黄浦区院等5家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动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探索研发量刑智能分析辅助系统,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33%。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探索建立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制度。由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对全市民航、水运、海关领域等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共受理案件637件1101人,实现对中央改革方案确定的八类案件全覆盖。推进改革向基层检察院延伸,分步骤将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上海铁路检察院集中办理,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办案专业化水平得以提升。
【延伸阅读】司改:从1.0版到2.0版的升级
2017年3月28日,对已经参加检察工作23年的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施净岚来说,是一个特别有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她和该院其他三名检察官一起,有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检察官办公室,这在全国范围内也属首创。
2014年7月,按照中央部署,上海在全国率先拉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幕。2015年4月,改革试点在全市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2016年,在完成上海检察改革1.0版的基础上,上海检察机关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继续努力打造升级2.0版。命名检察官即是其中之一。endprint
从1.0版到2.0版的升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体现了更多的科学性。
比如检察官岗位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改革初期,检察官入员额后再选择岗位,由于岗位责任不明,出现了因人设岗等问题。为此,检察机关根据办案量重新测算核定检察官岗位,制定检察官岗位设置清单和岗位说明书,先确定岗位再遴选入额。同时,按照办案量配置员额,构建全市统一开放的检察官遴选调配平台,重点向人案矛盾突出的院倾斜,并引导检察官向一线业务部门流动。
此番改革,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彰显。上海检察机关动态优化检察官权力清单,持续向办案检察官授权,目前检察官可独立决定的职权共141项,刑检部门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占比82%。命名检察官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除了享有其他检察官权力清单中的权力外,还享有追捕、追诉、扣押赃款物处理等实体及程序决定权。
有权必有责。施净岚对此深有体会:“如果我的办公室承办的案件出错,我需要承担责任。这种更大的责任担当,时时促使我及团队成员,以‘工匠精神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件案件,切实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2017年6月,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胡智强登录检察官司法档案系统发现,自己的综合排名已经跃居到全院第一。但再仔细一看,自己被扣了0.2分!原来,系统显示,他曾经承办的一起盗窃案中,存在格式不规范的瑕疵。扣分虽少,但足以引起胡智强的重视。
信息化手段在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治检强检 创先争优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建立政治轮训、宪法宣誓、双周政治学习、检察职业道德周等工作机制,铸就绝对忠诚政治品格。加大先进典型培养力度,涌现出寿志坚、施净岚、李磊、顾琤琮等一批先进典型,并通过设立命名检察官办公室、领衔办案、课题指导等方式,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10人次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上海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实行统一开放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围绕“实案、实务、实战”,开展听庭评议、案件讲评、实战演练等练兵活动,锤炼执法办案本领。突出专业化建设,通过“专业化办案+专题研究+专业培训”,大力培养金融证券、知识产权、计算机网络等方面人才。建立检察人才库,形成了由30名全国和上海检察业务专家、50名全国业务竞赛能手、349名市级“三优一能”组成的人才方阵。
突出青年干部培养:针对全市40周岁以下检察干警占比过半的实际,在市级机关中率先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下设青工支委,凝聚团结全市青年检察干警岗位建功。组织青年干警参与重大案件办理、重大课题调研,在急难重任务考验下淬炼成才。建立职业导师制度,充分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作用,推动薪火相传接续奋斗。3名青年干警获评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四责协同”,形成“责任闭环”。特别是去年以来,以陈旭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聚焦坚定“四个意识”、纯洁社会交往、改进工作作风、公正规范司法等四项重点内容,以从严治长推动从严治检。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先后对各基层院进行巡视,对14名区院检察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案件14件20人,撤销或免去法律职务12人,诫勉谈话12人,面对面提醒谈话20人。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绩效管理、创先争优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基层院创建品牌特色,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综合治理、、打造“最透明检察院”等38个特色项目。共有奉贤区院、长宁区院等9家单位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等称号。全市检察机关实现市级文明单位全覆盖。
【延伸阅读】上海培养检察人才高地
自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先后获評四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共15名,在全国位于前列。上海检察机关也是全国最早开展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和评审工作的,十五年来,累计评审出五届上海检察业务专家40名。
上海检察业务专家有几个特点:一是以中青年为主,平均年龄41岁;二是学历水平较高,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6名、博士6名;三是多来自于业务一线;四是涉及检察专业类别较广;五是检察工作年限较长,平均从事检察工作16年;六是大多是全国和上海的业务尖子,其中在全国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2名、能手3名,全国检察调研骨干人才4名。
多年来,上海检察业务专家在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办理大要案方面,先后领衔办理了静安11·15大火案、林森浩投毒案、福喜食品案、21世纪传媒案、闵行交警被拖行致死案等一批广受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参与疑难复杂和新类型首例案件的集体会诊研究,亲力亲为开展阅卷、取证、提审、出庭等工作,带头率先攻克办案的瓶颈难点,解决检察实务前沿问题,总结提炼宝贵经验,比如提出“三证合一”的刑事证明方法等,对其他办案人员起到很好的示范借鉴作用。
在参与决策咨询方面,通过参加或列席检委会讨论、专题研讨会,对完善一些重大的立法、司法解释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出意见,为推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对重要的检察业务管理制度提出修改建议,为检察人员办案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
在开展课题调研方面,按照每年至少完成一项检察业务专家课题的要求,聚焦检察改革发展重点和热点问题,结合专业研究方向,牵头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公开听证、检务公开、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公益诉讼等课题100余项,在法学核心期刊发表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促进了一批调研成果转化,出版了10多部个人专著、合著和教材,参与国内外各类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
在带教培养青年人才方面,采用检察业务专家课题组的形式,挑选优秀青年骨干作为助手,协助开展课题调研、案例研究、编写书籍、培训助教等工作。发挥传帮带教作用,每年带教七八十人,推进高层次检察人才梯队培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