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决结算阶段财政评审存在问题浅析与建议
2018-01-23张建设
张建设
摘要: 近年来建设项目财政评审在财政评审工作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由于各级评审中心不重视决(结)算阶段评审,造成此阶段评审工作出现较多问题,不利于财政资金高效使用。本文基于目前财政评审现状,针对财政评审决(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financial e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occupies a large proportion in the financial evaluation, because the evaluation center at all levels does not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evaluation of the calculation stage, resulting in more problems in this stage evaluation work, which is not conducive to the efficient use of financial funds. Based on the current financial review status, aiming at the problems in the financial evaluation stag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关键词: 建设项目;财政评审;改进建议;问题分析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financial review;improvement suggestion;problem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81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8)03-0001-03
0 引言
财政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1]。中国财政评审中心自成立以来已有18年的发展历程,评审事业发展较快,其中预算阶段评审业务占总业务比重过半,决(结)算阶段业务比重较少,造成各级评审中心不重视决(结)算阶段的评审,决(结)算阶段评审效果较差。本文对制约决(结)算评审工作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完善决(结)算阶段的评审制度。
1 决(结)算阶段评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中:财政项目竣工决(结)算评审包括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評审[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设置缺陷、评审中心人员业务水平欠缺造成诸多问题,见表1。
1.1 组织机构设置缺陷
本文组织的概念是财政评审中心负责人对评审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协作,正确处理评审项目的活动,组织机构指的是财政评审中心为开展评审工作而设置的职能机构。组织机构设置缺陷指的是评审中心设置的机构不能满足决(结)算阶段评审,导致出现表1所示问题。
1.1.1 财政评审中心组织机构未涵盖项目全寿命周期
由于财政评审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决(结)算阶段评审未得到财政部的重视,各级评审中心未贯彻执行财政部出台的文件等因素的影响,决(结)算阶段评审未在全国评审中心全面实施,以至于部分评审中心组织机构不设置决(结)算审核部。评审中心组织机构不完善导致隐蔽工程覆盖前评审人员未实地到场查看、未保存评审资料情况的出现。
1.1.2 财政评审中心组织机构缺少
中国经济发展不均衡,财政部未针对评审中心组织机构的设置出台相关规定,导致各级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设置不统一,财政部无法对省级、市级、县级评审中心进行考核,严重阻碍了财政评审事业的发展。各级评审中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建设项目种类等因素设置组织机构,导致绝大部分地区评审中心组织机构监督检查处和复查稽核处很少设立,甚至有的地区两者都未设立。复查稽核处对评审人员出具的评审结论进行审查,整理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处是对评审人员概算、预算及决(结)算审核过程进行监督。评审中心复核稽查处的缺少造成决(结)算阶段评审人员出具的评审结论是否具有真实性、完整性有待确定,即三级复核流于形式,容易造成评审人员出现受贿情形。监督检查处的缺少造成评审人员未按实计入测量工程量、未对现场签证单进行审查直接将签证价格计入工程造价的情形。
1.2 评审中心人员业务水平欠缺
本节主要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进行分析,从评审人员招聘、培训及考核三个方面找出现阶段财政评审中心评审人员业务水平欠缺的原因。
1.2.1 评审人员招聘方面的影响
现阶段常见的财政评审中心人员为外聘技术性人员和财政局内部事业编制的管理人员。鉴于财政局内部事业编制的管理人员为财政局内部调剂,本节评审人员招聘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评审中心难以招到高学历、高职称、经验丰富的外聘技术性人员。
1.2.1.1 财政评审中心薪酬固定
技术性人员应聘财政评审中心关心的首要因素是薪酬,其次是发展空间、休息时间等因素。目前财政评审中心一般采用固定制薪酬,即评审人员每月薪酬跟评审项目数量不相关,造成评审中心难以招到高学历、高职称、经验丰富的评审人员,以至于录用的人员从学历上看大中专文凭人数较多,本科文凭以上的人数较少,出现学历上的断层;从技术职称上看,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较少;从执业资格看,拥有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证书的人数较少。评审中心人员组成欠缺导致出现跨专业评审项目情形,容易造成定额子目套价高套或错套,如道路工程的修复应选用市政定额,部分评审人员会套取建筑定额工程厂区道路定额子目,市政定额的取费标准和建筑定额不一样,对工程造价产生偏差。endprint
1.2.1.2 招聘内容不全面
招聘内容不全面指的是评审中心更多的注重评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未对应聘人员的人格、思想等方面的因素进行考察。评审人员品德方面的欠缺造成工作中很容易出现贿赂情况,具体表现形式为未按实计入测量工程量、“以熟先评审”、未对现场签证单进行审查直接将价格计入工程造价、定额子目套价高套、未严格审核工程项目的变更,不利于国家资金的高效使用。
1.2.1.3 招聘程序不规范
部分县市级评审中心对外聘人员的录用大多遵循“以熟为用”的原则,即录用人员不经过笔试、面试即可上岗。由于外聘技术性人员专业水平的欠缺,出现定额子目高套或错套、未严格审核工程价款的变更、未对现场签证单进行审查、未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约定、工程竣工决(结)算审查超过期限、未进行实地勘测、资料收取缺项等情形。
1.2.2 评审人员培训方面的影响
1.2.2.1 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负责人业务水平欠缺
①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负责人所学专业大多跟工程专业、管理类专业不相关,不了解评审工作的特殊性,从思想上没有意识到培训的重要性,造成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负责人一般不参与培训,仅评审中心外聘技术性人员参与,以至于评审中心未组建成一支“学习型”团队。
②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负责人未对评审人员进行需求调研,培训的内容和方法未结合工作特点造成培训内容单一,多以理论型培训为主,未对实际工作出现问题针对性培训,也未对评审人员的思想文化进行培训,造成评审人员对培训内容不感兴趣,培训过程中未认真做笔记和听讲,培训质量大打折扣,造成评审工作质量差,出现定额子目高套或错套、未严格审核工程价款变更、工程竣工决(结)算审查超过期限等情形。
1.2.2.2 评审中心没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培训管理制度
绝大部分评审中心对培训内容事后从未考核,即使评审中心负责人对评审人员进行考核,培训考核成绩与评审人员待遇、升迁没有联系,导致培训多流于形式,评审人员专业技能不能满足评审要求,大大减弱财政评审项目质量。
1.2.3 评审人员考核方面的影响
1.2.3.1 存在的问题
①评审中心外聘技术人员大部分是“关系户”,进行绩效考核没有必要,考核的结果只能有一种可能性即年终全体人员发放奖金,导致绝大部分评审中心很少对评审人员进行考核,更多的是评审中心将审减金额率、审减金额、评审项目数量、评审金额总额等内容年底汇总上报财政局。
②评审中心负责人考核意识薄弱,导致评审中心未建立考核制度和标准。评审人员薪酬与评审人员职称等级、学历等方面相关,与考核成绩没有关系,造成考核内容统一化、形式简单化,缺少可量化的内容和指标,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收效不明显。
1.2.3.2 造成的后果
评审中心负责人很难通过考核掌握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不利于评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出现评审人员跨专业评审现象。评审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态度上出现懈怠情形,造成工程竣工决(结)算审查超过期限、隐蔽工程覆盖前评审人员未实地到场等情形。
2 完善财政评审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分析,本文从规范各地区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完善评审中心技术力量两方面完善财政评审制度。
2.1 规范各地区组织机构设置
2.1.1 统一组织机构设置形式
为方便全国评审中心之间进行考核,财政部应出台相应的规章统一设置省级评审中心组织机构形式、市级评审中心组织机构形式、县级评审中心组织机构形式。每年财政部对上一年评审工作成效进行总结,除了将审减金额、评审中心人数、评审机构数量等内容纳入总结范围,还应将财政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形式进行说明。为了尽快统一各级组织机构设置形式,财政部应派驻调查人员抽查部分省市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形式,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导致存在的问题来源。
2.1.2 增加评审中心组织机构
为保证评审质量和效率,规范财政评审中心,财政部应对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规定,如财政评审中心应设有评审监督检查部、复查稽核部、办公室、专家部、综合部等组织机构,其中负责评审质量的部门为评审部、专家部、复查稽核部,负责评审效率的部门为办公室、综合部、监督检查部。为了避免评审人员推卸责任,财政部应出台相应文件明确组织机构职责。
2.2 完善评审中心技术力量
2.2.1 完善招聘制度
财政评审中心招聘内容除了将工作业绩、学历、工作年限、职称、专业等纳入招聘内容之内,还应将应聘人员的德、才、能等方面因素纳入招聘范围,通过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选择应聘人员。为了“人尽其才、用尽所长”,评审中心录用的评审人员专业和数量尽可能涵盖评审项目种类,年龄应分布在20到50岁之间,每5岁为一个年龄段。评审中心负责人应依据评审项目难易程度不同,将评审项目分配给相应的评审人员。为了避免出现“以熟录用”现象,评审中心应将评审人员考试信息、基本情况上报财政局并备案归档。
2.2.2 建立培训制度
评审中心组织机构负责人应按照“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的原则,从思想、计划、组织、措施等方面进行落实,在思想方面财政评审中心全体人员认识到培训的重要性,树立以学养德、以学增智的理念,如评审中心负责人根据评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同建立相应学习制度,支持评审人员参加经济师、造价师、建造师等技术资格考试;在计划方面对评审人员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具体实施计划,按照文凭及职称的高低进行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培训,如评审人员可根据需求定期参加广联达软件、鲁班软件、同望软件等业务知识水平培训及评审中心聘请专家对国家已出台的评审工作文件和相关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在措施方面采取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培训的内容进行事后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备案作为年底考核评价指标,与评审人员奖励、晋级挂钩。
2.2.3 完善评审人員考核制度
评审中心应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评审数量、评审报告质量等因素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因素,组织机构负责人的绩效与当年评审项目完成数量及未完成数量、评审项目未完成原因等因素相关联。为了避免流于形式,财政评审中心将考核制度上报财政局,经财政局审批通过可作为考核依据,每年末由财政局负责人对评审中心全体人员进行考核。
3 结论
针对财政评审建设项目决(结)算阶段存在问题,从组织结构设置缺陷、评审中心人员业务水平欠缺两方面分析,找出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规范各地区组织结构设置、完善评审中心技术力量建议,更加完善财政评审制度。
参考文献:
[1]《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
[2]《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2002〕619号文).
[3]张伟.浅谈加强基建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J].公用事业财会,2009(0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