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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書目叢考(一)

2018-01-23

中华文史论丛 2018年4期

馬 楠

鄭默中經“朱紫有别”不謂分别四部

《隋書·經籍志》總敍論及曹魏鄭默《中經》與西晉荀勗《中經新簿》:

魏氏代漢,采掇遺亡,藏在祕書中外三閣。魏祕書郎鄭默,始制中經,祕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爲四部,總括羣書。

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分爲四部”一句,清人姚振宗據之以爲,鄭默《中經》即分四部,四部分類不始於荀勗。而余嘉錫、張固也先生都堅持分别四部始於荀勗之説。

《隋志》總敍多本阮孝緒《七錄序》與《隋書·牛弘傳》:

魏晉之世文籍逾廣,皆藏在祕書中外三閣。魏祕書郎鄭默删定舊文,時之論者謂爲朱紫有别。晉領祕書監荀勗,因魏中經更著新簿。雖分爲十有餘卷,而總以四部别之。惠懷之亂,其書略盡。

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秘書內外三閣,遣秘書郎鄭默删定舊文,時之論者美其朱紫有别。晉氏承之,文籍尤。晉秘書監荀勗定魏內經,更著新簿。

余嘉錫等先生的判斷顯然是更接近事實的。如四部之分始於鄭默,《隋志》等書當云“魏祕書郎鄭默,始制中經,分爲四部,總括羣書,祕書監荀勗,又因中經,更著新簿”,纔更符合論述習慣。

而引起爭論的“朱紫有别”出自王隱《晉書》:

鄭默字思元,爲祕書郎,删省舊文,除其浮穢,著魏中經簿。中書令虞松謂默曰:“而今而後,朱紫别矣。”

其實“朱紫”出自《論語·陽貨》“惡紫之奪朱”,在漢魏六朝文獻中,“分别朱紫”、“朱紫定矣”一般指甄别僞贗、删汰繁蕪,并不指分類。如《後漢書·左雄傳》雄上疏陳事云“朱紫同色,清濁不分”,對應則有《東觀漢記》載“汝南太守宗資,任用善士,朱紫區别”。至於圖書方面,《後漢書·張衡傳》衡謂“宜收藏圖讖,一禁絶之,則朱紫無所眩,典籍無瑕玷矣”,指禁絶圖讖。因而上引文獻中的“朱紫有别”指的就是“删定舊文,除其浮穢”,是校勘文獻的工作,與圖書分類並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