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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功能主义范式下的新媒体研究

2018-01-23贾祥敏

未来传播 2018年6期
关键词:功能主义传播学范式

贾祥敏

范式是我们在研究中用来组织观察和推理的基础模型或是参考框架。[1]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来说,采用何种范式决定了该研究领域的价值取向、理论框架和方法论等。对于国内新闻传播学界来说,功能主义范式恐怕是最为熟知的范式之一了。

一、功能主义范式及其视阈中的新媒体研究

功能主义范式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实证主义社会学家孔德那里,他率先将生物学的有机体知识和社会学进行类比,认为社会这个有机体可被分解为要素、组织和器官等生物学结构,进而提供了引导社会学科研究的策略,该有机体的思想在斯宾塞的学说里得以充分发展,[2]涂尔干则明确了功能研究中的重要原则,并强化了功能需要的概念。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将结构功能主义借鉴到社会人类学领域,开始了对文化之于人类生活的效用和功能的研究,对结构功能主义的扩展和延伸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世纪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构建起一套宏大抽象的结构功能主义分析理论,展示出试图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远大抱负。到了60年代,该理论框架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对20世纪中期几乎所有社会科学领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的思想运动,[注]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社会系统》(1951)、《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1960)、《行动理论与人类状况》(1978)等著作相继描绘和完善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但同时也招致了同时代其他研究者们的批评和异议而逐渐式微,其中,默顿提出的中层理论被认为是对帕森斯宏大抽象理论的纠偏和调适。到了20世纪80年代,新功能主义带着恢复古典功能主义传统的标签重新出现在社会理论的场域,扬弃而非抛弃地对功能主义进行了再阐释和再建构。虽然上述学者都被纳入到功能主义范式,但是具体到每个学者的研究来说还是差异明显,比如帕森斯宏大抽象的系统分析功能主义就与默顿的经验功能主义不在一个维度上。在拉扎斯菲尔德与默顿开启了哥伦比亚学派之后,拉斯韦尔和他的五W范式“明确地提出了媒介的功能主义理论,后来,罗伯特·默顿、查尔斯·怀特和塔尔科特·帕森斯等一些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补充,使之进一步明确”。[3]功能主义深刻影响了美国大众传播学的学科旨趣和价值取向,如果说中国传播学自上世纪70年代末引介美国传播学时就带有功能主义基因的话,那么国内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新媒体研究对功能主义范式的内化和运用事实就不言自明了。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对新媒体研究的功能主义路径问题表达了担忧和思考,有谓“超越”,有谓“突破”,除了新媒体研究遇到的理论性弱(atheoretical)、缺乏历史感(ahistorical)、缺乏脉络(context-free)三大困境,[4]更呈现有强大范式制约的特点,本文试图以功能主义范式为审视框架,主要讨论该范式下的新媒体研究问题,并提出反思和推进。

笔者认为国内新媒体研究是有选择性地对功能主义范式进行了在地化再造,表现出以传统结构功能主义强调的社会整合、维持均衡为指导,以经验功能主义中的经验观察和实证方法为手段,但同时缺乏默顿经验功能主义和新功能主义等对冲突互动、交往行动、价值反思更富立体、多元的特点。具体体现为:(1)偏重不同系统中新媒体的工具性功能。新媒体的工具理性逻辑有两重含义,一是将新媒体视为作为信息传播渠道或平台的工具,二是作为社会系统进行整合的工具。当前大多新媒体研究强调新媒体对社会这个有机体生长的促进作用,或者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如何提升新媒体的功能,这正是功能主义脉络中所强调的社会某一模式的结构功能所起到的整体效果,而这一点恰恰是功能主义招致批评的软肋之一。(2)“唯新论”背后的系统平衡预设。功能主义理论强调系统平衡的前提预设,认为所有既存的社会包含的制度结构之间一定具有相互支持的功能(效果),从而确保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国内对于新媒体研究的关注几于中国尚未加入互联网时就开始了,发展至今,从新媒体技术到网络媒体传播,再到社交媒体的发展,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新媒体形态和问题出现,从新媒体研究成果来看,微博、微信、大数据、VR、AI等带有“元年”光环的新媒体概念相继出现,不同媒介形态的元年都会引发一轮研究的“井喷”,风行之后再去寻求另一个“元年”下的媒介形态,其实这种新媒体研究的“唯新论”有一个前提预设,即系统平衡,即不论出现何种新媒介,其相互作用总是维持着社会整体系统的平衡,倾向于从系统和结构的角度考虑新媒体的信息价值。(3)陷入“倒果为因”的循环陷阱。涂尔干区分了研究原因与效果的不同价值,提出要从社会事实对于社会有机体的普遍需求是否一致的角度进行功能研究,努力追求导致必然性和唯一性的原因,将效果(功能)视为研究原因的补充,[5]部分新媒体研究因而呈现出因果关系混淆、层次简化的特点,比如部分研究中将社交媒体满足公众的社交需求作为新媒体存在的根本原因,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的原因归结为新媒体在议程设置方面的强大功能。这种循环论可以解释社会的既存状态,为合理性做注脚,但是并不能深入剖析社会的冲突等不合理原因。(4)功利主义与实用主义取向较强。每年学术期刊和学位论文涉及新媒体研究的数量大幅增长,微观视角、单独个案的研究最为常见,并对社会意义、时政政策、商业运作等议题关注度较高,在历史性地脉络研究和理论建构方面相对缺乏。

二、对当前国内“新媒体研究”现状的反思

范式没有对错之分,作为观察的方式,它们只有用处上的大小之分。每一种范式都可以为关注人类社会生活提供不同的方式和一种独特的关于社会事实的假定。[1](34)问题的关键是当功能主义范式浸淫在社会科学中太久,已然成为内化和规训的无意识就会出现问题了,学术领域中某个中心点的聚焦同时会遮蔽更广泛的视野,比如人与身体、心灵与知觉、时间与空间、技术伦理与视觉修辞等更广泛的议题,现象学、哲学、历史学这些描绘媒介本质或终极问题的学术雄心渐渐被横断面所替代,被眼花缭乱的新媒体技术及其引发的社会现象所掩盖,这会导致失去用其他方式和思维观察生活的可能性,其遮蔽的很可能是更为丰富和深刻的价值取向。必须明确的是,本文在反思的同时承认功能主义的无可替代性,它成就了主流传播学的合法性,并为分析大众传播时代人与制度、系统与秩序等议题提供方法论。笔者赞同部分学者如吴予敏(2012)、刘海龙(2012)等对国内传播学界与功能主义关系的评价:囫囵吞枣、一知半解,还应该重新好好学习,但同时也认为“已在路上”的新媒体研究需要对功能主义范式映射的问题予以反思。

1.反思一:新媒体经验材料与理论建构的关系问题

新媒体时代的经验材料层出不穷,当下的新媒介环境的确是重新理解和认识何为传播的一个大好时机,关于新媒体研究需要新的想象和思想资源,“防止用旧知识解说新交往”,从而陷在一个老调子中循环往复。[6]现实是不少新媒体学术文章确实是在用“旧知识解说新交往”,研究结论也往往回到最初的理论原点,例如不少研究依然在议程设置、沉默螺旋、两级传播等主流传播学的功能主义范式下踯躅不前,大量的所谓新媒体研究,只是在既有的功能主义范式中加入新的经验性材料进行再验证,而所谓的推动也不过是在自说自话,并未在学术圈内引发较大的讨论和共识。有学者分析1996—2015年国内六大新闻传播期刊(四大刊+《新闻记者》《当代传播》)刊载的新媒体文章后发现,期刊文献中会经常出现突现的新关键词,这些新关键词的大量使用造成网络结构不稳定且密度降低。此外新媒体研究的引文网络形成了几个独立的小群体,引文网络里尚未出现被广泛引用的经典文献,[7]这表明新媒体研究碎片化和时效性倾向导致相关研究成果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缺乏学科内的学术对话,同时在各个细分领域内缺乏共同研究基础,更遑论学术共同体的构建。

不可否认的是检验大众传播时代的功能主义经典理论在数字媒体时代是否依然有效固然有研究的价值,但是更需思考的是如何建构属于新媒体时代的媒介理论。2018年9月24日,传媒学术网发表了一篇原创文章《传播研究的这六个概念该退休了》,该文引用了伊莱休·卡茨与约纳坦·法尔克夫的观点,他们认为舆论领袖、两级传播、选择性接触、交叉压力、沉默的螺旋、教养理论等可以从新闻传播研究领域中“退休”(retire)了。之所以选择这六个理论,纵然有理论本身的命名、概念预设的可验证性、使用率低、概念化弱等问题,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今的媒介环境更新迭代如此之快,亟需基于新的传播行为和现象的新理论、新视角来研究新问题。由于缺乏历史纵深感和理论创新性,导致新媒体研究并不能找到媒体发展的内在传承,[4](240)也难以形成诸如“网络社会”“信息社会”“数字化”这样具有高度概括力、高度精准的术语及相关理论,洛杉矶南加州大学传播系的曼纽·卡斯特(ManualCastells)整合了网络发展、工业化社会的消失和新媒体的兴起等趋势,完整地提出了后工业化社会将是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网络社会(network society),该理论至今都是分析数字化媒介理论的核心概念。任何在新媒体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或新内容都会吸引新闻传播学人的关注,这本无可厚非,但是问题在于因新媒体技术所推动的新现象或新内容层出不穷(并且大多时候这种“新”并非是质的飞跃后的“新”),如果新媒体研究紧紧贴合这种“新”去研究,对理论基础和学科建设并不能产生“质的知识增量”,反而会将新媒体研究带向更加琐碎化、短效性的发展方向,从而损害传播学的理论探索与创新。

2.反思二:功能主义保守性与新媒体研究的包容性问题

功能主义保守性主要体现在不论是传统的结构功能主义,还是新功能主义,其共同承认的前提是保持整体系统的均衡,并对处于不同结构的行动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分析。社会是由相互关联的各部分组成的一个系统,帕森斯相信社会结构的动因存在于它与其他结构的关系中,而不是存在于诸如个体这样更小的单元中。社会的各部分具有其他机制的功能,它们之间进行着功能交换,相互支持。[8]功能主义这种看待社会系统、文化系统、行动系统的取向呈现出相对保守的特征,这与包罗万象、丰富多彩的新媒体本体来说是卯不对榫的,当功能主义取向的新媒体研究遭遇政治生活中的维稳要求、社会变迁的和谐要求等外在因素时,探讨新媒体的传播功能和在社会系统整合中的效果就成了顺其自然的结果。以信息技术为先导的新的媒体技术革命相应带来的社会管理问题因而变得非常紧迫和复杂,现在不论是学术界还是政界或企业界,都将传播功能的探求和掌控作为主要的研究取向,[9]这导致的最大可能就是“将学术研究本身作为一种维护现有体制稳定的功能。要么以功能代替原因,倒果为因,对现状的正当性做出牵强的解释;要么寻找那些能够通过传播活动,在不动摇既有体制的前提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10]功能主义保守性的内化导致新媒体研究很难跳出系统之外对权力规制、个体能动、传播弥散的根本原因予以探究,却只能将重点置于如何将社会系统合理化及其组成结构的互相作用上。

3.反思三:功能主义取向在地化变异对新媒体研究的深远影响

当美国主流传播学的功能主义传至国内,因为其满足了社会转型期对宏观社会系统平衡的需求,并契合了国内传统文化基因中的功利主义取向,因此功能主义很快在我国落地生根,并在吸收、转化过程中发生了在地化变异,其表现就是呈现出披着功能主义面纱的功利主义大行其道。虽然两者有一定的内涵交集,但是并不能等同,“功利主义是基于主体目的性的实践经验,满足主体功利的需求是认知和实践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这不同于功能主义所追求的客观性和结构性认识”,[11]在功能主义内化为传播学界的一种公认法则过程中,其所具有的“客观性”“科学性”“中立化”的外在特征吸引了饱受政治禁锢的中国学者的热情接纳,功能主义在中国新闻传播学界的内化过程也正是国内新媒体研究的发轫期和增长期。国内新媒体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86—2002)主要研究新媒体技术创新及其对大众传媒带来的挑战和机遇,第二个阶段(2003—2009),网络媒体的分众化、数字化成为研究重点,该阶段内,随着博客、论坛等新型传播模式的出现,客观上成为再次检验主流传播学经典理论的契机。第三个阶段(2010—至今)社交媒体应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催生了迭代周期越来越短的新媒体形态,研究重点聚焦在社交媒体影响、媒介融合、新媒体规制等方面。可以看出新媒体研究的不同阶段都突出了强烈的现实和经验关怀,但是当超过适度范围后就出现了问题,连功能主义代表人物默顿都认为对于经验检验的强烈关注,会过早地限制想象性假设的提出,过于关注经验事实以至于再也无暇顾及眼前这一直接任务之外的那些东西了。[12]功能主义在地化变异对新媒体研究的深远影响是无法评估的,但可以明确的是新媒体研究的唯功利与唯实用损害的是学科建设的体系性和持续性。

三、新媒体研究的未来发展取向

基于数字技术和云计算的新媒体给人类传播带来了根本性变革,改写了时间与空间的存在方式,引发了多种社会关系的重构,对新媒体的研究可以探索和解释人类新型传播的深刻意涵。科学研究的目的可分为三类:探索、描述和解释。[1](86)目前对于新媒体的研究常以探索性和描述性研究为起点,收集大量实证数据,以期从中发现某种规律、模式或关系,作为日后建立模式、发展理论的基础。但是从长远来看,揭示信息传播规律、产生知识增量才是新媒体研究乃至新媒体学科成熟的发展之路,刘洋和李喜根认为新媒体的知识增量既有数量的含义,但更重要的是指研究成果的质量。[13]具体来说,知识增量就是通过对具体对象的考察,增加我们对重大社会问题、社会事件、人的思想、态度和行为产生和变化规律的了解;对影响事物发展变化重要因素的了解;对重要社会现象所包含事物之间关系的了解;对人的行为、重要社会现象前因后果的了解。反观目前国内的新媒体研究,研究数量和研究质量均显得有些失衡,数量上的单纯增长并不意味着知识总量的提升。这样说并非完全否定学界对新媒体传播形式与特征的概括和对传播现象的简单描述,这些研究也非常重要,特别是对处于初始研究阶段的新兴学科而言。但是这些研究属于基础研究,并不能帮助人们对了解我们生活的周遭世界有更深入的认识。“科学研究不是简单地回答疑问,给出关于事物及其相关现象的一般描述,而是要回答或者测试能揭示某种因果关系或规律的、可证伪的研究问题(Research Questions)和假设(Hypotheses)”。[13](79)因此,追求知识质量的增量、提升理论贡献应该是新媒体研究的首要目的。当下新媒体研究正在面临功能主义范式下的困境,如果说这同时意味着新媒体研究正逐渐走进一种福科意义上的话语迷宫,那么如何走出迷宫?笔者认为可将以下四个维度纳入考虑范畴:

1.重新确定传播中人与历史的维度

当年历史哲学家维科发现了“以人的方式来思维”的新科学,对当时笛卡尔“怀疑论”盛行的数学与科学世界提出质疑。今天的新媒体研究正处在向一门新学科转变的过程中,除了延续理性的、科学的思想之外,其终极目的首先应该还是人,还是应以人的思维来奠定社会学科的根基。虽然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功能主义开始重视个体在系统结构中的能动作用,但是依旧把人对于系统的功能作为落脚点。人的维度对于所有社会人文学科来说既是逻辑起点,也是最终归宿,新媒体研究同样如此。传播中人的维度并不是将人予以功能化调适,而是应考虑新型传播对于人交往的根本意义。这样的新思路在媒介环境学那里可见一斑,比如麦克卢汉将媒介视作人类感觉器官的延伸,提出对于所承载的内容来说,技术如何改变人际关系和人与自身的关系引入的这种“新尺度”更为重要。[14]从感官、麻木、神经系统、自我截除等人类知觉到意识编程、声像空间、全球网络等,麦氏用一种警句式话语从人之存在的客观性出发,表达了一切人工制品/技术对人与文化的影响。新媒体研究中的人之维度是要将人的媒介使用、人的日常实践、人际互动、人机互动、情感与认知等作为起点,新媒体研究中的媒介事件、媒介形态诸多内容始终要围绕“人”这个核心,不把媒介视为一种外在于人的中介物,而是探究一个动态的、整体的人类传播行为,进而探究人与传播背后的动因、过程等一系列因素。

新媒体研究应该确立历史的维度。新媒体研究中追求功利和时效取向的后果之一就是相当多的学术研究“就事论事”地概括事件、总结经验、描述特征,无法从纵深的历史脉络中认识新媒体。比如目前方兴未艾的社交媒体研究,国内不少学者将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视为一种新媒体形态投入极大热情予以研究,却很少从历史角度去考量,幸有学者补充了这一视角,把社交媒体的存在历史回溯到了2000多年前,从西塞罗和其他古罗马政治家用来交换信息的莎草纸,到宗教改革、美国革命、法国大革命期间印制的宣传小册子都纳入了研究视野。过去人类跟同伴交流信息的方式依然影响着现代社会,[15]这样广阔的新媒体研究视野对后来者产生了启示,即不能拘泥于狭隘眼光,目之所及并非研究所及。为了纠正新媒体研究缺乏历史维度的现状,美国几位学者[16]出了一本书,题目就是《新媒体源远流长的历史》。再如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人类学系教授周永明深入探析电报与互联网在历史中国和现实中国的政治参与境况,从历史的角度看技术和制度的双向互动是关照新媒体研究历史维度的有益尝试。这些富有纵深视野的研究应该给当前的新媒体研究一个提示,即只有对传媒科技的历史背景,对一个媒体的来龙去脉有深入的学习,才能够对今日的新媒体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17]从VCR演变而来的DVR,从战场对讲机演变而来的智能手机,从无线到有线再到智能的交互电视,从观景台到航拍无人机,等等,每一种新媒体的呈现状态都带有历史的痕迹,只有了解媒介之间的内在承继关系才会有助于我们研究媒介本身,减少初识某种新媒介的“震惊”,对新媒体的研究也不会仅仅止于简单概括或总结。

2.交叉视野中寻求学科合法性

传播学学科本身即存在合法性的危机,其理论资源的贡献率、学科框架的独立性等都一直让新闻传播学人心怀忧思,传播学领域的新媒体研究也遇到同样的问题。因为新的媒介技术已经成为我们的生存方式,存乎其中的各个学科都可以从自身视角去研究新媒体,而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拥有较为成熟学科的领域分析新媒体可能有更大优势,这再次引发新闻传播学人的忧虑:传播学的新媒体研究何以成为可能?主要依赖功能主义范式的新媒体研究缺乏持续不断的理论生产和建构何以立足?但网络化关系时代本就是相互交融,是借助交往、分享、杂交、重组来创新。[18]相比其他社会科学研究,新媒体研究是一个新兴的学术场域,其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都具有交叉性、探索性和融合性特征,新媒体实践领域的“跨界”合作同样适用于新媒体研究,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应该成为未来新媒体研究的应有之义,不应仅仅拘泥于新闻传播学的庇荫,而应从其它学科汲取方法重新审视新媒体环境下的交往与传播。即不但可从阐释主义、批判主义、冲突社会论、互动社会论、常人方法论等相对成熟的西方社会科学范式继续汲取精华,还可以挖掘中华传播思想,从本土的历史与现实视角研究新媒体。如果说传播学生来带有功能主义范式的烙印,那么新媒体研究不应画地为牢,自我设限。对比大众传播时代中西方媒体发展过程的错位,新媒体时代的中西“时差”相对较小,或者可以说在某些方面中国甚至超前,这都为新媒体研究范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性。

3.回归泛媒介思维

功能主义范式下的新媒体研究将媒介局限在了小角落,通常从微博、微信、手机、智能终端等中介形式去探索新媒体,注重从工具和行动符号层面去寻求传播的意涵,但是人类到了智能时代,新媒介需要重新定义,身体传播、空间传播等具象层面的传播应成为新媒体研究的方向之一。“万物为媒,人机共生”不应只是业界实践的行动方向,更应该为新媒体研究者们提供可以借鉴的方法。上世纪的麦克卢汉早就提醒了我们,不单单是电报、电话、电影、广播电台、电视可以称之为媒介,服装、住宅、货币、时钟、自行车、飞机等等一切人工制品或技术都可以称之为媒介,我们如何理解媒介决定了我们如何理解生存,我们如何理解新媒介决定了我们如何理解智能时代的生存。1998年,英国雷丁大学的客座教授凯文·沃维克利用外科手术将自己变成了“电子人”,把一个硅片脉冲转发器植入了自己的左臂,在他之后还有其它超级极客也为自己打上了“电子标签”,当人自身成了数字技术的产品,那么人是否也是一种新媒介呢?带着“电子标签”或“数字标签”的人又如何与自己、与他人、与社会进行沟通与交往?这些都是泛媒介的广阔思维带给新媒体研究者们的启示,在碎片式、即时性的数字文化背景下,新媒体研究更应该进入一种整体性、系统性、全景式的思考,为分离化的、不确定的媒介与自身生存探寻规律。

4.扩展研究方法

帕森斯在媒介研究中开创的将经验观测与数据统计方法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对传播学影响至深,从行动效果推知动机、价值和意义的做法现在仍然是重要方法。1999—2014年刊登在SSCI期刊《New media & society》上的新媒体研究方法中,总体上是定性分析(个案、访谈、民族志、文本分析、语义分析和观察法等)占主导地位,其次是混合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和定量分析。[18]国内的新媒体研究也有此倾向,但这种传统的二分方法并不能涵盖全部,新媒体研究方法需要扩展其内涵,例如已被运用到艺术学新媒体研究的眼动仪、EEG(脑电仪)、ERP(事件相关电位),从人体神经学和知觉心理学研究新媒体;各种网络爬虫技术挖掘特定类型的信息大数据分析人与传播;汲取智能时代的其他新技术如语音技术、图像技术、人脸与人体识别技术、视频技术等都可以用以审视新媒体时代的传播。此外,对于新媒体传播研究者来说,也可以利用新媒体网络建立分层化社区,将传统的人类学和社会学调查方法赋予新内涵。

综上所述,新媒体研究目前已然成为国内外传播学研究的“显学”,存在的问题也较多。国外早期传播学者所进行的新媒体研究,关注的是经济状况、职业状况、政策和法律分析、组织和管理研究等,多采用传统的大众传播研究路径,带有应用、行政研究的性质,[19]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文化研究和政治经济学者加入到新媒体研究的行列,这种情况已有所改观。如果我国的新媒体研究正处在如毕晓敏所认为的国外新媒体研究的早期阶段,那么随着学科不断的反思与自省,新媒体研究需要以开放的姿态与其它学科融合,打破学科壁垒,建构传播学中的新媒体研究理论,走向学科对话的场域,与“人”对话,与历史对话,与泛媒介对话,寻求更为多元的研究方法,从而激发新媒体研究的想象力,重回维科意义的“诗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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