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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
——以“江某刘某事件”为例

2018-01-23景,冯

今传媒 2018年8期
关键词:江某刘某网民

杨 景,冯 湜

(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辽宁 大连 116024)

一、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的形式

1.网络舆论的话语暴力。凡是可以发表评论以及观点的平台,都存在着文字攻击、话语暴力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微博中的评论、新闻客户端的煽动性回复等。在“江某刘某事件中”就存在着这样非理性的话语暴力。2017年11月10日,《新京报》微博客户端做了“局面专访‘江某案’”,刘某和江某妈妈见面。视频中刘某的态度以及表现引得网友纷纷对刘某进行谩骂甚至人身攻击。江某妈妈的微博中贴出来的微信截图以及电话录音也点燃了广大网友的怒火,对刘某本身的人身攻击上升到对刘某一家的咒骂。网友们认为,刘某没有出门救江某,江某妈妈找她她也不露面非常令人寒心;刘某妈妈说江某命短,刘某一家都很恶毒无耻,人品低劣;甚至有网友说刘某一家没有素质,缺少家教,都是人渣。这些都是典型的非理性话语暴力。

2.网络舆论的道德审判。网络舆论的道德审判主要指网络舆论越过司法程序,以道德标准取代舆论监督和司法审判。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舆论的道德审判的行为越来越常见,本质上是以“民意”干预司法。江某母亲在给刘某写的信中说道:“你换了新发型,交了新朋友,有了新生活。完全忘记了,一年以前,在异国他乡,有个无辜的女孩因她的善良你的自私而命丧黄泉……阿姨并没有责怪你的自私,那是人性的弱点,毕竟面临血腥和死亡,谁都会害怕……但让我气愤的是,为什么你会过河拆桥,忘恩负义,避而不见……为什么要隐瞒真相导致江某之案迟迟得不到解决?”站在法律的角度,江某并不是刘某杀的,并不能给刘某安上罪名,但是站在道德的角度,广大网友都在谴责刘某,也是在网络舆论的逼迫下,刘某才最终同意与江某母亲见面。江某妈妈发起的“请求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是典型的道德审判,这也是对司法的干预。

二、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的特征

1.同情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大众都存在一种同情的心理。“江某刘某事件”中,江某的母亲首先是一个失去了孩子的妈妈,这就已经让网民产生一种同情的心理。后来网民又从各种渠道得知,在江某小时候,江某妈妈为了女儿不被父亲家暴,选择和其父亲离婚,自己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又卖了房子供其出国读书。在江某出事后,自己独身一身前往日本想为自己的女儿讨回公道。为了打官司,她卖掉了唯一的房子,却拒绝了社会的捐款。这一系列事件,使网民被江某妈妈打动,感慨她母爱的伟大,这一切源于对弱势群体的同情。

2.煽动性强,情绪化现象严重。从众多的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的案例中可以发现,很多网民在表达自己看法的时候往往带有浓重的倾向性,情绪化现象很严重。一些网络大V为了吸引网民关注,往往会使用极具煽动性的话语,表现自己对某些事件的愤怒以及谴责。自媒体账号咪蒙曾发表过一篇名为《刘某江某案: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咪蒙使用了带有明显倾向性和攻击性的词汇,如“混蛋”“人渣”等。在文章的评论中,咪蒙甚至写出:“如果是我的孩子,遭到这样的对待,我不会跟对方讲道理,我会杀人”这样带有强烈个人情绪色彩的语句。这篇文章观点鲜明、情绪激昂,成功煽动了粉丝的情绪,引得大家大量转发。她力图让读者感受到自己和他们站在一边,打着感同身受的情感牌。网友们的评论也都一边倒,强烈谴责刘某及其家人,对他们破口大骂,对犯罪嫌疑人陈世峰的关注反而弱化了。大多数网民在面对热点事件时不会理性分析,而是情绪化的看待问题。

3.极端化、暴力化。自媒体时代,网民可以不受限制地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与意见,在发声时,他们往往只会从自己的立场考虑,受群体的总体意见的影响较大。因为网民素质参差不齐,所以网民具有很大的盲从性以及害怕被排斥的观念,这就导致网民个体很容易接受网民群体的支配。对于跟他们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他们就展开疯狂的攻击。每当网络上出现“江某刘某事件”的中立观点时,大部分网民就会对持此观点的人疯狂谩骂。《中国青年报》微博客户端发布过一条名为“江某案:把陈世峰交给法律,把刘某交给事件”的微博,内容大体是刘某也很恐惧,希望网民们理性对待,不要成为施暴者,就遭到了微博网友的反驳。对此,很多网友表示“刘某已经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她没有脸去恐惧。”甚至有网友更疯狂的骂她人渣,表示希望她立刻去死的也大有人在。《新京报》发布微博“江某案:朴素正义感莫被情绪带偏”,提倡在尊重江某母亲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决心的同时,不能超越法律去追讨正义。在这条微博下面,网友们发表了例如“这是被买了,无良媒体。”“知道了为什么新京报能采访刘某了,承诺了洗白呗。”“你作为一个媒体,洗白凶手才是颠覆了我的三观。”“对不起,第一次这么支持网络暴力,我们和你不一样,我们不是圣母。”“看到大家都在骂你,我就放心了。”等激烈的言论。微信公众号方面的情况也是如此,面对中立的分析,网友的选择是破口大骂。一个名为“疲惫药丸”的公众号发了一篇名为《江某案后,我取关了咪蒙》的文章,作者批判了咪蒙对刘某喊打喊杀的行为,抵制语言暴力,人身攻击。网友立刻在下面评论:“请问同为公众号,除了嫉妒别人热度比你高,你还真心实意地为一个无辜逝去的灵魂做过什么?恶之首就是无法被审判。刘某是,你也是,一个为刘某洗地的垃圾。”“你是没儿没女的人,懂得为人父母的心情吗?要是我,也会选择杀。”在“江某刘某事件”中,只要有理智的文章出现,网友便会立刻蜂拥而上,对作者进行攻击。当谩骂成为一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意见时,公众在心理上就会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从而更加放肆,觉得不骂就是不对。最终演化成一种极端、暴力的行为。

三、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的成因

1.网民素质参差不齐,网民理性欠缺。调查显示,我国网民超过半数是年龄小、学历低、收入少的人群。他们的媒介素养不高,很容易被网络上的言论煽动。特别是我国网民群体整体偏年轻,年轻人对事件的考虑往往不全面,处理问题也不够成熟,他们的行为经常受情绪支配,存在很大的盲目性,表现在行为上,就是随大流。别人说什么做什么我也要去做,缺少独立的想法。

2.网民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很多网络暴力的事件,最初发表自己见解的网民可能真的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或者想要伸张正义,只是在这一过程中宣泄了一些自己的情绪。但是当越来越多的网民发表极端化的言论之后,在群体效应下,一些不明状况的网民便会加入批判煽动的行列。参与其中的网民认为,尽管已经关于网络言论的法律规定,但有这么多人都跟我一样,法律不可能惩处这么多人。特别是事件当事人违背了社会道德的情况下,网民就更会觉得自己的做法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法不责众”的心理暗示下,网民纷纷发表一些非常不恰当的、具有攻击性的言论,反对一切跟自己不一样的声音,使网络暴力不断升级。

3.自媒体时代具有一定的匿名性,给网民提供了宣泄的平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院周国平先生认为:很多网民仗着匿名身份,肆无忌惮地对事主的隐私权进行侵犯。他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享受着风险趋近于零的所谓“自由”,高举的是道德之旗,行的却是“暴行”之实。网络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的平台,网民可以在网络平台随意宣泄自己的情绪。他们认为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谁,发表的言论也是随大流的言论,根本不会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于是便采取随意谩骂侮辱当事者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四、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的解决对策

1.政府加强监管,完善立法。对于网络舆论,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对于形成网络暴力的事件,应重点对待。将一些网民感兴趣的信息及时公开,引导网民正确表达自己的看法。完善对网络暴力事件的立法,加强立法工作。

2.媒体客观报道事实,杜绝倾向性报道。媒体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报道客观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的走向,不能发煽动性、情绪化、倾向性非常明显的文章,要中立的对待每一个新闻。

3.网民自身要提高自己的媒介素养。要减少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还需要广大网民的努力。广大网民应当积极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理性对待问题,全方位客观地看待问题,不随波逐流,对自己有理性的认识,不能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

“江某刘某事件”是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非理性表达的典型案例,这场风波对当事各方都产生了不可修复的伤害,可以带给社会很多思考。自媒体时代,网民可以在各种平台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言论、传播自己的观点,这保证了网民表达渠道畅通,有利于部分问题的解决。但是,这也带来了网络暴力等一系列问题。减少网络舆论的非理性表达,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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