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略述荀子的道法自然观
——兼论荀子思想以道释儒的特点

2018-01-23熙,郑

管子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荀子道家儒家

黄 熙,郑 熊

(西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陕西 西安 710069)

“道法自然”观作为道家思想的核心观念之一,不仅在历代道家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对儒家思想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影响到了先秦诸子中的集大成者荀子。关于荀子的“道法自然”观,目前学术界虽然没有直接的研究,但是许多学者都注意到荀子的哲学思维深受道家“道法自然”观的影响①学术界关于道家“道法自然”思维对荀子“道法自然”观影响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从总的来说,“认为荀子吸收了道家天道观的影响”(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531页),“对道家自然无为的思想继承和吸收”(张运华:《荀子对道家思想的吸收和对儒学的重建》,《求索》1998年第3期)。二、从具体内容上说,有以下三个方面:1.认为荀子的“天人相分”观来源于道家“道法自然”,认为荀子的“天人相分理论吸取道法自然思想,而否定其中的消极无为成分”(张岂之主编《中国思想史》,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73页)。荀子继承道家天道自然,以此形成天人相分观(孙以楷主编《道家与中国哲学(先秦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427页); 2.荀子的自然人性论“是在道家人性论的影响下形成的”(孙以楷:《荀子与先秦道家》,《学术月刊》1996年第8期),认为荀子直接接受老庄道家的“人性自然”(畅国杰:《道家哲学对荀子的影响研究》,长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3.由人性论进一步推出荀子的“社会政治也体现了以天地自然为法的传统”(李岩:《“以欲解性、以恶解欲”:由天道及人道——论荀子反诸性善》,《船山学刊》2008年第4期)。。荀子将道家“道”与“自然”的思想纳入到他的儒家体系之中,并形成了自己的“道法自然”观。

一、《荀子》中的“道”与“自然”及其关系

“道法自然”观是“道家天人关系的核心”[1]7,出自《老子》[2]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道家诸多哲学思维方式中,“道法自然”观就如同中国文化思维方式的“逻格斯”,成为一种公式,对儒道均产生重要的影响,为各家所效法。在先秦儒家中,荀子无疑是受道家思想影响最深的一位思想家②按《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荀子“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学界多认为此处应为年十五)。道家思想尤其是黄老思想对荀子影响颇深,已成为学界共识。。

(一)《荀子》中“道”的界定

道,原指道路,在《荀子》[3]中亦有道路的含义,如“道虽远,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荀子·修身》)。道后来有了天道与人道的区分。学术界普遍认为,荀子的道大体也可分为天道与人道两种。“《荀子》全书论及‘道’者有32余处……几乎涉及自然观(天)、认识论(辞、论)、政治法律(法、势)、社会生活(用、俗)等天道观、人道观的所有领域。”[4]33

在道家那里,道主要是指本体之道,是产生万物的本原。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一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四十二章)荀子亦受到道家的影响,“将道家形而上的本体‘道’直接借鉴引用”[5]11。荀子提出:“大道者,所以变化遂成万物也。”(《荀子·哀公》)他认为“大道”是变化形成万物的根源,此处的道便可以看做一种本体的道,由道而产生天地万物。不仅如此,荀子还认为:“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荀子·天论》)在荀子看来这种本体的道是世间一切总的原则,具有神秘性的特点,与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之道相似。然而本体之道却很难把握,也很难用言语去描述,故《荀子·解蔽》称:“夫道,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以上便是荀子对天道,也就是本体之道的论述。

如果把天道作为本体之道,人道作为具体之道来看,荀子关注的重点就是具体之道。《荀子·儒效》曰:“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足以可见荀子对具体之道的推崇。从《荀子》中也不难看出,荀子的具体之道丰富而多样。概而言之,突出表现为“修养之道”与“治政之道”两种。荀子认为:“道也者何也? 曰: 礼义辞让忠信是也。”(《荀子·强国》)他认为“修养之道”具体内容就是“礼义”、“辞让”“忠信”等儒家观念。除修养的内容外,在《荀子》中,还具体论述了“圣人之道”与“君子之道”的修养要求。荀子认为:“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荀子·礼论》)在他看来“圣人之道”要求人在生命的开始和终端都必须符合儒家伦理规定,做到这些要求便具备了成为圣人的条件。另外,“君子之道”则要求人们“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荀子·礼论》)。这些都是荀子对人们修养的具体要求,也是其形而下的具体之道的一个方面——即“修养之道”。在《荀子》的具体之道中,“谈论最多的道,应属治国之道”[6]6,也就是“治政之道”。如荀子认为:“道者何也? 曰: 君道也。”(《荀子·君道》)在治国理政中,“道”还是应该遵循的治政原则。在《荀子》中更有直接以《君道》《臣道》命名的篇目。荀子认为“君道”其原则就是:“君者何也?曰: 能群也。能群也者何也? 曰:善生养人者也,善班治人者也,善显设人者也,善藩饰人者也。”(《荀子·君道》)简单而言,作为君主应该要善于治人。关于“臣道”,荀子则从正反两面举例,认为“人臣之论:有态臣者,有篡臣者,有功臣者,有圣臣者”(《荀子·臣道》)四种类型,其中最好的大臣莫若“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政令教化,刑下如影,应卒遇变,齐给如响,推类接誉,以待无方,曲成制象”(《荀子·臣道》)这样的“圣臣”了。除了以上的几种“道”外,《荀子》中还有“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天下服”(《荀子·王制》)的“王道”与“明其不并之行,信其友敌之道,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荀子·王制》)的“霸道”等各种各样的道,它们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修养之道”和“治政之道”的具体化。

总之,荀子的“道”从内容上划分,主要为天道(即本体之道)与人道(即具体之道)两种,其中人道是荀子关注和论述的重点。

(二)《荀子》中“自然”的含义

目前关于老子“道法自然”观的研究*关于老子道法自然的含义,学术界普遍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道遵循万物之自然,认为道是宇宙之始的终极存在,是形而上的最高实体,他是产生万物的本原;法自然就是效法自然而然的原则,顺外物的变化而发展变化,不加干涉(王中江:《道与事物的自然:老子“道法自然”实义考论》,《哲学研究》2010年第8期;肖玉峰:《“道法自然”的现代诠释》,《自然辩证法研究》2012年第9期;王绪琴:《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第二种认为“道纯任自然,自己如此”(陈鼓应著《老子注译及评价》,中华书局1984年,第168页)。第三种认为万物法自然(于民雄:《“道法自然”新解》,《贵州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这三种观点主要是“道遵循万物之自然”、“道效法自身的自然”或者“万物以自然为本”。他们最大的不同,便在于对“自然”归属性的理解不同。,最大的分歧便集中在对“自然”归属性的理解上,“《老子》没有明确指出自然的归属性,这为后学的不同诠释提供了空间”[7]52,故探讨“自然”在《荀子》中的含义,是理解荀子“道法自然”观的基础。

“荀子自然观包涵三大内容:从‘天命’束缚中解救出来的物质的自然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规律,改造自然,战胜自然,‘人定胜天’。”[8]64简而言之,荀子的自然观主要指自然界、客观规律和人们对规律的利用三个方面。在以上所说的自然观中,实际上就涉及到荀子对“自然”的界定:自然界及其客观规律。

荀子对自然界的描述集中在《天论》篇中,从《天论》中不难看出,天基本与自然界相同。试将荀子的“天”与孔孟等儒家的“天”作比较,可以看出孔孟的“天”以德性之天为主,尤其在孟子那里表现得尤为明显,“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在孟子看来只需要扩充本性,就能发挥四端,进而知天。荀子的天更倾向于道家的自然之天,并阐述了其特点。老子认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老子》第五章)即天地无所谓道德,只是自然的存在。荀子亦认为:“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功。”(《荀子·天论》)自然界的万物都是天自然生成的,天的职能就是自然而然地生成万物,是“不为而成,不求而得”(《荀子·天论》)。

荀子还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他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规律,这种规律不因人事而改变。他还认识到自然界中诸多常识和规律,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荀子·劝学》)、“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荀子·劝学》)等。不仅如此,荀子还提倡对自然规律加以利用,从而提出了“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这一点将在后文着重分析。总的来说,“荀子通过识天、尊天、制天、用天,完整体现了他对待自然问题的态度”[9]58。

除此之外,还应该看到在《荀子》一书中直接出现“自然”一词的共两处,第一处在《荀子·正名》中:“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第二处在《荀子·性恶》中:“若夫目好色,耳好听,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这两处的“自然”,都指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这正如有的学者研究指出:“‘自然’观念的基本含义是自己如此和顺其自然,它具有明显的指引力量,引导人们改善自身的行为。”[10]110

由上文可知,《荀子》中“自然”除了指自然界外,还指客观规律,而它们都体现出自然而然的特点。这种规律与状态便接近“道”所体现出来的特点,即“道本身的自然”这一含义。总之,在“道法自然”的语境中,“自然”的归属性在荀子那里,突出表现为“万物之自然”和“道本身的自然”两种。

(三)《荀子》中“道”与“自然”的关系

从荀子的本体之道来看,自然万物由道产生,不以任何外在因素而改变,如荀子指出:“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荀子·天论》)意即下雨和人们祈祷之间是不存在联系的。这个产生万物的“道”其本身也是一种准则和规律。荀子认为:“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荀子·天论》)上天有经久不变的规律,大地有经久不变的法则,这里的“道”便有规律的含义。作为准则和规律的这个“道”本身也是自然规律,因此,荀子的本体之道所法之自然主要是客观自然界的规律,即“道”产生万物是自然而然地,道效法的是道本身的自然。

从荀子的具体之道来看,“道”还指政治原则等具体的方法及原则,如“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有常”(《荀子·君道》)。由前文可知,荀子的具体之道是荀子关注的重点,表现的方面也极其丰富,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荀子认为:“夫天生蒸民,有所以取之。”(《荀子·荣辱》)自然界各种具体之道都有各自存在的缘由,也就是说各种具体之道又有各自的状态和性质。在具体的治身和治国等方面,也要遵循各自道的特点。因此,具体之道所效法的也是各道自身的“自然”。

综上,荀子的“道法自然”观侧重“道”效法“道本身的自然”这一层含义。具体表现在其人性论上为突出人性自然;表现在政治上,主要突出无为。

二、《荀子》中“道法自然”观的具体体现

虽然荀子未明确提出“道法自然”观,但是通过他自身的言论,可以从中窥见一斑。荀子的“道法自然”观与其说是他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倒不如说是荀子在道家“道法自然”观影响之下形成的一种思维范式,指导他对儒家思想进一步发展,是一种“以道释儒”的过程。“道法自然”观对荀子的影响,具体表现在荀子的人性论以及他的政治思想上面。

(一)“道法自然”观在人性论上的体现

万物是天自然而生,人亦是天自然而生。“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荀子·正名》),人的本性是先天造就的。《荀子·天论》说:“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在荀子看来人的身体,情感以至于五官等,都是“犹天之所付任有如此也。”[3]365既如此,人的本性也应同于天生之自然一样,具有自然属性。“荀子所谓性的最基本意义是人性天然,是指人生而具有的本能。”[11]359这种本能也是人人都相同的,“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荀子·荣辱》),这种饿了就想吃,冷了多加衣,劳累而休息与人身体的机能相一致,符合人的自然属性。此外,荀子还认为:“凡人之所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荀子·议兵》)在荀子看来,人们的行动都是为了得到赏赐和表扬才去做的,一旦看见对自己有损害就不会做了。“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荀子·性恶》),在《荀子》中这种“生而有好利”与“生而有疾恶”的特性,即是人类趋利避害的表现,亦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原则,这些都是人性自然的表现。

荀子的人性论是一种自然人性论,尤其是注意到人性具有趋利避害的自然属性。因此,在修身与治政的过程中,便不得不重视人的自然属性,制定相应的措施,以符合儒家对人伦社会的要求。

(二)“道法自然”观在政治思想上的体现

“道法自然”体现在政治上,主要表现为无为。荀子也讲无为,如“故仁者之行道也,无为也;圣人之行道也,无强也”(《荀子·解蔽》)。他认为:“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荀子·解蔽》)对于圣人来说,即使放纵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的需求,国家依然能够得到治理。但是相比圣人的无为而治而言,荀子更为注重的是君要而臣详的无为而有为。陈鼓应认为:“在老子的‘无为’与慎到的‘君无为而臣有为’之间,必须有一个理论准备,这就是《黄帝四经》。”[12]33《黄帝四经》中有:“故唯执道者能上明于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富密察于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经法·道法》)意思就是说圣人不但要了解自然规律,还要了解君道和臣道的区别。荀子亦受到黄老道家这种无为的影响,他提出:“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垂衣裳,不下簟席之上,而海内之人莫不愿得以为帝王,夫是之谓至约,乐莫大焉。人主者,以官人为能者也。”(《荀子·王霸》)作为君主应该任用臣子,使自己工作轻松简单,这样自然就能达到无为并能将国家治理完好。荀子还举王者之政来进一步阐述他的无为,“彼王者则不然:致贤而能以救不肖,致强而能以宽弱,战必能殆之而羞与之斗,委然成文,以示之天下,而暴国安自化矣”(《荀子·仲尼》),可以看出王者之政也是如此,要求君主要善于用人,这样才能够达到无为而治。

除此之外,荀子还认为天然的政治原则便是顺应自然的规律进行治理。《荀子·天论》曰:“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暗其天君,乱其天官,弃其天养,逆其天政,背其天情,以丧天功,夫是之谓大凶。”“大凶”便是大灾难,违背了这些原则和规律,便会招来大祸。

综上,荀子的“道法自然”观体现在人性论上,突出人性的自然属性;体现在政治上,则突出表现为“君主无为而臣有为”的无为而治了。

三、荀子对“道法自然”观的改造与发展

“道法自然”本属道家体系,强行将“道法自然”的思想赶进儒家思想体系的圈子中,不仅会适得其反,而且也不符合“道法自然”本身的内涵。随着历史螺旋式地向前推进,老子的理想社会也越距遥远,但是老子的思维却给每一个面对时代问题的思想家提供了丰富的养料。“道法自然”观便是如此。在道家一派中,有黄老道家承袭与发展“道法自然”观。在儒家一派中,与其说是荀子“把孔子和孟子的实践之道根植于道家的本体之道之中”[13]42,倒不如说是荀子吸取了道家哲学思维,尤其是改造并发展了“道法自然”观,用以指导他的思想。

(一)“道法自然”观中突出人为的因素

荀子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因此荀子提出了“伪”的观点。他认为无论是善还是礼,都是人为的。这一点是荀子与老庄“道法自然”观最大的不同。“老子反对人为,主张无为,是道法自然的内在要求。”[14]77在“道法自然”的框架中加入人的成分并非荀子初创,黄老道家便已开始建立起人理与天道的连接,《黄帝四经·经法·论》称:“人主者,天地之稽也。”黄老道家认为君主取法天地之道建立制度,意即人应效法天道治理社会。荀子亦受到这种影响,在“道法自然”观中加入了人的因素。

“道家强调顺天,是辅万物之自然。这里人力的作用是辅而不是制。”[15]22荀子则强调“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他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对于自然规律应该向治的一面积极顺应。“荀子主张不能消极顺应自然,而是在尊重规律的基础上积极认识规律,以知天来尽人事,治人世。”[16]30不仅如此,荀子还提出“天人相分”的命题,“发掘和开显了人的主体作用,并最终走向天人合一”[17]17。荀子天才般地提出了两个命题——“制天命而用之”与“明于天人相分”,使“道法自然”观与儒家思想体系更为契合,丰富和完善了荀子的儒家思想体系。

(二)用儒家修养方法改造自然人性

人性具有自然属性,人们都渴望满足自身的欲望。荀子也看到了“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荀子·荣辱》)美味佳肴、车马服饰、金银财宝都是人之常情。同时,荀子也明白如果“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荀子·性恶》),即如果顺从人性发展,就会出现争夺、混乱以至于暴乱,因此荀子反对顺从自然人性的发展。荀子还发现“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荀子·儒效》),人性可以通过“化性起伪”进行改造,因此荀子尤其重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荀子·劝学》曰:“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君子出生之时非与人相异,只是通过了后天的教育和学习而成为了君子。荀子因其自然人性论,最终又回到了儒家一贯对成圣成贤理想人格目标的追求。《荀子·儒效》称:“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荀子认为本性不可更改,情操也非固有,然而通过后天的学习和教育,都是能够培养起来的。此外,针对人趋利避害的特点,他认为:“故言有召祸也,行有召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荀子·劝学》)荀子要求人们做到言语谨慎,行为谨慎。在这里需要特地指出,荀子对人性的改造并不意味着完全赞同对人的自然欲望进行禁锢,他提出:“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荀子·正名》)荀子看到如果直接以去掉欲望的方法来限制人们的欲望,不仅不会成功,反而会适得其反。因此,在荀子那里,儒家的修养方式绝不是对人性的改造,而是对人性的正确引导。

荀子始终是一个儒家思想家,他旨在通过后天对自然人性的引导,使人成长为儒家体系中的一员君子。故荀子沿道家自然之天,又合儒家德性之需求,根据人性的自然属性,提倡对人性进行后天的引导。

(三)用“礼法并举”改造“无为而治”

战国以降,礼乐崩坏更趋严重,儒家思想家们在这个衰世的洪流中渴望重建礼乐制度。新兴地主阶级的兴起,导致政治资源分配更不平衡,“有眼光的政治家采取主动的步骤,积极推动变法”[18]88。荀子身处这样的大变动环境之下,在游历齐国稷下之时,受到黄老道家的影响。《黄帝四经·经法》开篇便揭示出“道生法”的原则,以图说明法也是依据宇宙的规律而构建的,显然这是对老子“道法自然”的无为政治思想的改造。荀子直接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将无为的政治思想纳入到儒家以礼治国的政治框架中。应该看到荀子的无为而治,前提是礼法制度的完备。《荀子·王霸》曰:“天下之理略奏矣,刑赏已诺信乎天下矣,臣下晓然皆知其可要也。”只有礼法完备了,才能沿着这样的准则治理国家。

荀子提出礼法并举,也符合治政之道具体的要求。荀子看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的情况,认为礼的作用便是调养人们的欲望,“然则从人之欲,则执不能容,物不能瞻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仪以分之”(《荀子·荣辱》)。先王制礼,顺乎人情,重在对人的自然属性加以引导。无论是修身还是治国,在荀子那里“礼”都是不可或缺的,故《荀子·修身》提出“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荀子还注意到人性具有趋利避害的特点,认为还应该进行合理的赏罚,所以除了礼治外,荀子还强调法治的作用。荀子认为:“凡人之动也,为赏庆为之,则见害伤焉止矣。”(《荀子·议兵》)他还认为:“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使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荀子·性恶》)在荀子看来礼义与法度都是用来引导和矫正人性恶的倾向,使人的自然性更符合儒家伦理道德的要求,从而走向善性。只有这样,才能够达到“刑政平而百姓归之,礼义备而君子归之”(《荀子·致士》)的理想世界。想在政治上达到无为的境界,也必须建立在礼法制度完备的情况下,这是儒家对无为做出的最后妥协。

总的来说,荀子的“道法自然”观不完全同于老庄,他重视客观规律,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批评老子和庄子,他认为“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荀子·天论》),“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荀子·解蔽》),即批评老子只知道隐藏,不知道发展,至于庄子,只知道天的作用而忽视了人的主体作用。荀子的“道法自然”观也区别于黄老道家,他用“道法自然”的思维指导儒家思想,最终还是为了实现儒家德性社会的理想,是为儒家的道德服务。

四、余论

文化的精髓深入到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暂抛弃一家一说之成见,这种精髓的形成亦与中华历史轨迹上的诸家学说休戚相关。尤其是自战国以来,学术融合趋势越见明显,各家纷纷开始进行总结和融汇,儒道合一的倾向也渐渐显露出来。细致分析,可以发现,中国文化的组成“从表面结构来看,是以儒家为代表的政治伦理说;从深层结构看,则是道家的哲学框架。”*周玉燕、吴德勤:《试论道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干地位》,《哲学研究》1986年第9期。关于中国文化道家主干说,陈鼓应、卿希泰等都持相同观点。如,陈鼓应认为道家是哲学,儒家是伦理学,中国的哲学突破始于道家(参见《道家在先秦哲学史上的地位(上篇)》,《中国文化研究》1995年第2期);卿希泰说道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主流之一(参见《试论道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中华文化论坛》1994年第2期)。单就思想层面来看,道家的思维方式结合儒家的政治伦理说,“儒表道里”成为了中国思想文化的主要特征。荀子的道法自然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春秋战国之际,封建经济开始萌生,导致了奴隶制经济基础的瓦解,封建统治阶级逐渐走上了历史的舞台。走向光明前途的过程中总是充满了曲折,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革,也爆发出诸多的弊端。荀子所代表的儒家思想所面临的正是这样一个列强争霸,动荡不安的乱世。周孔以来的儒家体系也经受着乱世的挑战:人性既善,为何世道越乱?复兴周礼,为何霸主越强?荀子在游历了稷下之后,受到了道家哲学,尤其是黄老道家的影响,将“道法自然”观的思维方式引入自身思想体系中,用来指导其儒家思想体系,以期在新的社会环境下以新的途径去实现儒家的目标。

荀子所生活的战国时期,人的价值逐渐凸显,人的主体地位在此时已经受到了各家的关注。所不同的是,荀子对人主观能动性的肯定是当时其他诸家所不能比拟的。当《易传》的作者还在继续走从天到人的路径时,荀子已经开始“天人相分”了。荀子的局限之处表现在,虽然他也看到了法律、争霸在当时的重要性,但是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他渴求用道德,善伪等来挽救衰世,在一定程度上是难以奏效的。加之荀子以道家思维指导其儒家体系,导致了他在儒家世系中长期不受待见,难怪乎韩愈批评其为“大醇而小疵”(《韩昌黎全集》)[19]( 卷十一《杂著一·读荀》)了。而他的学生韩非与李斯便直接走向法家,分别在当时的思想界和政治界取得了成功。

总之,荀子借用道家“道法自然”观用来指导儒家思想,帮助其解决儒家思想所面临的时代问题,并肯定了自然规律的客观性,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式的意义。他的“道法自然”观使儒道思想更加契合,为汉代儒道融合开创了儒家先例。除此之外,荀子还认识到,体道最重要的还在于“心”,他提出:“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荀子·解蔽》)荀子这种以心对“道”的体认方法也深深影响到了后世宋明理学家们。从这个层面上讲,“道法自然”观融入进了儒家的思想体系之中,对中华民族思维的塑造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猜你喜欢

荀子道家儒家
从“推恩”看儒家文明的特色
荀子“道心”思想初探
臣道与人道:先秦儒家师道观的二重性
《荀子》的数学成就初探
荀子的“王道”观念
和谐
漫画道家思想
郭店楚墓主及其儒家化老子学
《庄子说》(二十五)
漫画道家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