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2018-01-23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现代化新龙江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粮食流通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粮食安全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和争当新时代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推动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成长为第一支柱产业等粮食流通相关重要部署,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粮食深加工振兴工程,守住安全底线,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实现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建设现代化新龙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要确保实现以下主要预期目标:全省水稻市场化收购率增长10%以上、销售大米200亿斤以上;粮食实际加工量650亿斤以上,实现产品销售收入900亿元;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农民余粮顺畅销售,不发生区域性“坏粮”和“卖粮难”问题。根据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提出2018年全省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市场化粮食购销实现新突破
1.用“卖得好”引导农民增加优质粮食生产。实施流通引导服务粮食生产专项行动,倡树优质优价导向,引导粮食生产者主动跟着市场走,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建成一批绿色有机粮食生产基地,为全面实现优粮优价优储优加优销奠定基础。每个主产市县都要取得实质性典型突破。
2.切实发挥多元市场主体作用搞活流通。组织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发挥重要调控载体作用。鼓励和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参与产后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入市开展粮食经营和服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深入拓展多领域的粮食产销合作。每个市(地)县(市、区)要与销区至少1个市县或有实力的大企业开展相关实质性合作。办好第十五届黑龙江金秋粮食交易会,承办好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场会和粮食产业强国建设高峰论坛,搭建更高层次、更强功能的合作发展新平台。深化我省与广东省粮食对口合作。
4.探索创新粮食市场化电子交易新模式。支持黑龙江粮食交易市场加强与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市场化粮食交易创新紧密衔接,在粮食主产市县设立分市场、交收库,提升粮食网上交易服务功能。重点加强农民食用大豆网上交易探索创新。确立在全国市场化粮食现货电子交易中的主导省地位。
5.强化相关配套服务措施。全面加强统计、信息、粮情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政策,健全市场化收购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市场化购销资金需求。
6.配合做好政策性粮食去库存工作。组织好竞价交易,协调处理好商务纠纷,防止“出库难”。加大政策性粮食出库监管力度,坚决防止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以陈顶新”,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7.持续强化产业项目支撑。全面加强重点项目库建设,开展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调查摸底,建立项目储备库。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
8.实施“好粮油”行动计划。强化“黑龙江好粮油”团体标准体系和示范县、示范企业建设。持续开展“黑龙江好粮油”中国行走进销区活动,加强“黑龙江大米”品牌宣传和销售渠道建设,开展“知名品牌大米企业创建”活动及企业家和营销人员培训,推动“黑龙江好粮油”专项营销行动提档升级。
9.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利用现有仓储设施资源,完善产后干燥清理设备、物流仓储设施和质量检测设备及电子交易设施,重点在15个试点县建设90个经营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种粮农民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
10.推进农户科学储粮。坚持“安全实用、农户自建、县(市、区)组织、先建后补”原则,建设7.74万套农户科学储粮装具,为农户储好粮、卖好价奠定基础。
11.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建设提升全省79个粮食质量安全监测机构,加快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目标,为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深入实施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行动,推动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实现新突破
12.推进玉米加工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玉米深加工和燃料乙醇项目建设,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并达产达效。力争新增玉米深加工产能100亿斤。
13.加强水稻加工龙头企业、重点品牌培育。继续推进水稻加工企业产权(品牌)优化整合重组,重点支持年加工能力30万吨及以上企业,积极培育优势品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引导企业发展“四专”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实力。
14.推动大豆加工产业提质增效。鼓励和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强化科研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等,推进大豆制品工业化和规模化生产。同时,持续推动地产小麦加工产业稳定发展,积极发展主食产业化。
15.积极发展主食产业化。把发展主食产业化作为粮食产业新增长点,加强产业项目谋划,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主食产业化试点,研发速冻及方便食品。
16.推动粮食加工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主产市县建设粮食精深加工大项目,培育加工大企业和产业园区,发展产业集群。鼓励支持粮食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粮油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
17.加强综合指导服务。完善服务工作机制和产业经济统计指标体系,提高粮食加工业运行监测分析质量,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加快发展。组建粮食加工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搭建粮食加工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四、深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有效推动企业市场化经营发展实现新突破
18.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转换经营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宜改则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等原则,依法规范稳步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19.加快培育优势骨干企业。通过资源整合重组和优化企业资产状况等措施,加快培育优势骨干企业步伐,全面增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抓购销、稳市场、强产业、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每个主产县(市、区)培育做实至少1个具备市场化经营贷款条件和具有较强经营活力的骨干国有粮食企业(集团);推动主产市、县加快培育区域粮食企业集团,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终端市场营销实力的全省领军粮食企业集团。
20.强化市场化经营管理指导。推动企业转变经营方式、转换发展动能,加快实现从以政策性经营为主向以市场化经营为主转变,把提高发展质量放在首位,在质量基础上要效益,促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依法治粮,强力推动优化粮食流通发展环境实现新突破
21.强化依法治粮基础。强化依法治粮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评价,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培训,持续推动全省粮食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部门工作职能,加强法治机关建设和科学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和负面清单等制度,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3.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流通统计、质量安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地方储备粮油盐管理等方面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打白条”“转圈粮”“以陈顶新”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2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粮食流通和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范执法违规风险,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5.加强粮食专项审计监督。坚持审计全覆盖、常态化。继续采取下审一级方式开展监管费等专项资金审计,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地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监管,强化审计监督,保持审计频次不降、力度不减,为企业健康发展清障护航。
26.深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年内完成县级盐业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加强食盐市场监管,保证食盐流通规范有序顺畅运行和稳定供应、质量安全。
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坚决守住确保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底线
27.加强安全储粮管理。持续强化仓储规范化管理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三级保粮”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规范现场作业,坚决消除安全储粮隐患。
28.加强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全面加强行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加工企业和粮食出入库环节安全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29.加强库存检查工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问题隐患为导向,认真开展库存检查工作,坚决守住数量真实、储存安全的行业底线。
30.加快推进粮食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省级粮食管理平台和智能化粮库试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传统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
七、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1.突出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从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提高做好粮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
32.加强党对粮食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粮食流通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主动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突出加强对精准脱贫任务县的粮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33.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营造和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八、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4.持续整顿作风。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打好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的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具体要求,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调查研究实效。
35.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从具体事抓起,严防死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
36.强化监督问责。强化纪律执行和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行业监管职能,坚决查处拖欠农民售粮款、压级压价和“转圈粮”“出库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国家利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九、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重点工作推进执行力
37.完善和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深入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确保2017年度考核取得好结果,加强和改进2018年度考核工作。
38.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人才兴粮”战略,实施领导干部素质全面提升工程,加快培育高层次人才,加强党政人才和业务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
39.加强典型培育和推广。围绕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抓亮点、创经验、树典型。每个市(地)至少培育1个先进典型县、2至3户典型企业,每个主产县(市、区)要至少培育1个改革发展典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