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
2018-01-23黄奕
黄 奕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 兰州 730050
由于空气污染已经威胁人们的健康,并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为了改善这一现状,需要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进行衔接,但在这一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进而需要在衔接的过程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保护我国自然环境,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了解,第一,由于目前我国的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法律不完善,相关管理规定不健全,导致其在管理的过程中,难以将其管理权力进行分配,进而出现了内外分配不协调的问题。第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常将行政执法为主,刑事司法为辅,在对案件处理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发生滥用权力事件的发生,一些管理人员没有将案件进行移送,直接使用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理,导致执法出现不合理的现象。第三,刑事司法在对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没有及时介入到案件中,进而使案件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另外,一些刑事司法的处理力度不够,没有对不执行处罚的人员、企业等及时处罚,没有产生良好的执法效果。
二、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策略
(一)加强监督管理
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过程中,需要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第一,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例如:监察机关可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管理,在发现执法人员的行为中存在问题时,可以阻拦其进行执法,通过这样的方法,能够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并对其执法行为进行指导,通过这样的方法,能够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1]。第二,由于环境案件在处理的过程中,需要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执法能力,进而更应该注重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并对其加强管理,例如:管理人员可以创建举报平台,并由监察机关对这一平台进行管理,人们可以对执法人员不良的合法行为进行举报,并由监察机关进行审核,一旦发现情况属实,需要对这一执法人员进行处罚。
(二)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
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过程中,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第一,在执法人员处理环境案件时,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为了能够保障案件的合理处理,可以成立专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例如:在环境监察机构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使用科学的配置,使执法机构之间能够相互协作,进而在对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能够保障案件处理的公平性。第二,在处理环境方面的案件时,由于其与公安、环境等有一定的联系,为了能够提高执法效率,可与其有关的部门加强协作,并定期开展讨论会议,并在会议中对案件信息、资源等方面进行分享,通过这样的方法,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使案件能够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处理,使各个部门之间加强配合,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能够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进行发展。
(三)提高执法能力
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过程中,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实现,第一,为了能够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可以对其进行培训。例如:监察机关管理人员可以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执法方式、相关法律等内容,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对培训的重视程度,需要在培训之后,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与执法人员的薪资待遇、职位等方面相结合,提高其重视程度,提高对于环境执法的了解程度[2]。第二,为了能够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可以在处理较大案件时,对案件的侦查、取证等环节共同探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还可以聘请专业的人员参与到其中,执法人员可以在这一过程中听取专业的意见,使案件能够得到合理处理,并促进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三、结论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较为严峻,为了能够对合理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需要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共同处理环境方面的问题,使其能够相互制约,共同发展,对环境类案件共同管理,使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保护,改善相关法律不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强等问题,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提高,并改善我国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