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作为法律证明制度的存在研究
2018-01-23李明珠
李明珠
黑龙江省讷河市公证处,黑龙江 讷河 161300
一、公证机构作为法律证明单位
公证作为行使公证职能的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物的司法证明机构,是国家设立的专门性机构,依照我国法律法规,按照真实合法的原则为民众办理公证事物,提供公证证明活动,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基础。公证机构是保障社会稳定的司法机构,人才,公证机构只针对合情合法、真实有效的民事行为和相关活动给与证明和公证。这样的公证机构不仅具备证实能力而且具备法律效应。
公证机构依照合法、真实、的原则为公民办理公证事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初具公证书的证明机构。因此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一般在以下的基本业务范围内:证明学历、身份证;证明出生、生存、婚姻状况、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收养关系;证明继承权;证明合同、委托、遗嘱;证明财产赠与、分割;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件的节本、副本、影印本、译本与原本相符;代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保全证据;债务追讨或者是物品追讨的文书的证明对于债务的追要的执行力更强,效力更高;遗嘱或者其他文件的保管;当事人申请的或是国际惯例办理的其他的相关业务。
二、公证制度作为法律规定的证明制度的价值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公证制度的作用十分显著,为司法机构辅助证明的价值也十分明显。
(一)维护公正的环境,保障信用
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的环境至关重要,信用更是十分重要的。保证信用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们最常见的是签订合同,保障双方正常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制度作为一种法律证明制度其执行机构具有权威性,其程序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这不仅是保障公平性的重要方式也是提升信任度的重要手段,是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之一。
(二)保障私权力,较少法律纠纷发生
公证制度作为法律证明制度是在私有权力保障中保障降低社会民事关系纠纷发生率。弱势方通过公证制度的监督,得到相应的法律咨询、审查等途径,这不仅能有效确保双方能按照规定或者是公证书的内容中的条款办事,避免出现明确规定条款下的不公平行为,减少矛盾的制度。
(三)提供公正的证据依据,维护
公证制度不仅作为证明材料还是作为法律证明制度,更好地维护公证,尽量杜绝规定中的违约、延期、拖欠等事情的发生。公证是依法进行的证明活动,有公证书作为保障双方权力。其中一方出现违反行为,另一方可以根据公证制度进行维权,保障自身的权益受法律保护。
因为,公证制度为其提供公正的证据,依靠法律法规强制另一方执行,能更好地维护权力。即使在法院的审判中公正也是作为重要的推定依据的。合同中的公证的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中如果出现一方不及时履行的情况,那么为了保证守约当事人的权利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公证作为法律证明制度
(一)完善公证的立法
公证作为一种法律证明制度能以完全实现,就必须要不断完善公证相关的立法体系,协调法律法规中关于公证文书效力的条文、款项。立法机关协助公证机构的调查、取证工作顺利开展。此外明确规定民法典中的法定公证事项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公证依法实行但是在想要充分发挥法律的真正作用和功能还需一定时间。因此,为了保证个人利益和财产安全,就需要通过国家、社会、个人等强制性地公证其公司法人决策事物以及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等。因此明确规定民法典中的法定公证事项,让公证制度发挥更好的价值。
(二)独立公证
机构,保障公证机构的权威性。公证机构依赖行政机关的状况不可避免,确保公证机构的独立性,才能更好地体现公证机构的中立性和服务性,因此公证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能得以体现,确保公证机构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与公证活动。
(三)监督制度的完善
我国的《公证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或生效效力要件的公证效力、证据力,以保证相关机构能依照公证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整理。严格公证流程,控制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的工作效率按照公证机构的责任落实公证流程。公证机构的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内部加强管理,形成监督体系,确保我国公证事物在法律的监督的基础上,确保公证效率的实施,为提高我国公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