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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成顽疾多部门联动加强监督管理

2018-01-23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11期
关键词:保健食品欺诈保健品

目前,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社会问题产品化、产品问题部门化”现象,也折射出行业发展20多年来纠结却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如企业诚信守法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市场秩序混乱、安全隐患失察等,尤其是保健食品欺诈宣传问题备受关注。

保健食品抗癌“神病例”屡现

近期,在一篇网文中看到,一位41岁的甘肃出租车司机,年纪轻轻就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经历了7次化疗也没治愈。之后,他使用了3个月完美产品之后,肿瘤居然变小了。在网上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发现他不仅仅使用了完美产品,还使用了无限极产品、活性多糖产品、安发产品、华林DDS产品、华蒜豆产品、尚赫几丁质产品、三生角鲨烯产品……而所有这些文章中除了产品名称不一样,文字、图片全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

不仅仅是这些文章,在朋友圈的微商中也总会出现这种“神病例”。使用了甄芝灵芝茶产品后,白发变黑了,高血压下降了,卵巢囊肿缩小了,不孕不育的终于受孕了,甚至连血液中都检测出了灵芝成分。

不管这些患者是否真实存在,这些保健食品都已经涉嫌虚假宣传。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以上这些文章中都在暗示使用了自家保健产品后对癌症产生了治疗效果,明显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也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像以上文章中暗示的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治疗肿瘤、治疗高血压等等功能,均属于常见的虚假宣传表述。

保健品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保健食品只能起到保健或治疗时的辅助作用,并不能起到真正的治疗作用。然而,不法商贩大肆宣传疗效,宣传产品神乎其神,甚至“包治百病”。有的打着“进口、专利、高科技、绿色环保”等旗号,夸大宣传;还有的甚至把普通食品宣传成保健品甚至药品,声称有保健、治病的功效。

这些明显违法违规的保健食品软文能够不断出现,说明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依然存在漏洞。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的虚假广告名录共收录79家企业的82款产品,其中有25款产品为保健食品,涉及24家企业。2017年,总局共发出3个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涉及28起虚假广告宣传,过半为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共15起,均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多个产品此前就曾被爆出过违法违规问题。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整治一直都没有放松。但为什么保健品虚假广告或宣传这种现象依然屡禁不止?第一是需求问题,保健品是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一种食品,适用于特殊人群。第二目前销售方式多种多样,互联网上经常出现此类广告宣传,这种所谓的网上宣传,监管手段不能一步到位。

多部门联动加强监管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一直以来都是保健食品产业的顽疾。不断曝出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欺诈营销事件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保健食品产业也是一次次的打击。这些虚假宣传不但消耗了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心,也让那些遵纪守法的保健食品企业一同背负了骗子的名声。同药品相比,政府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较少。保健食品涉及大众健康,但却不像药品那样有严格的对照临床试验,这也是保健食品颇受质疑的一个原因。

由于历史原因,保健食品行业90多张直销牌照由商务部批准、市场监管在工商部门,广告审批在食药部门,播放监管在广电部门,违法查处在工商部门,这种职责管理的交叉不清,导致监管弱化,超区域、超品种营销甚至成为保健食品直销的潜规则。一些违法的会议营销大行其道,需要多部门联动解决。

不过,随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的成立,我们看到了保健食品监管逐渐步入正轨的努力和希望。希望在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职能之后,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让这些“神病例”淡出消费者的视野。

2017年9月4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等9部门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近年来,食品、药品尤其是保健品宣传,成为虚假宣传的“重灾区”。要彻底根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这一社会“顽疾”,关键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和处罚力度。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检查监督,对市场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抽样检验坚决做到100%,并公开不合格食品、保健食品处置结果;要依法严格落实刑法、食品安全法中与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严厉惩处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保健品虚假宣传向农村渗透

近期,在一些乡村,“免费体验”“健康讲座”“神医神药”等行为,已经在乡镇蔓延开来,不少村民上当受骗,老人则是主要的受害群体,而管理往往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农村往往留守老人多,他们受知识和见识等条件制约,连基本的信息也难抵达,他们很难甄别真假,尤其是农村没有相关的消费维权组织。

保健品“坑老”,许多已经涉嫌诈骗犯罪,有关部门要替老人撑腰,可以提供宣传、公益诉讼等法律服务,替他们讨回公道,更应在执法层面利用互联网+思维,与公安等部门联动,掌握骗子的信息,对其穷追猛打。关键在于,保健品乱象背后,生产、销售、宣传等环环相扣,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应建立执法联动、协同机制。

长期以来,农村治安受制于人手不够、点线面过长等因素,薄弱环节太多。显然,针对种种“坑老”行为向农村渗透,核心在于通过组建村级警务室、联防队,在路口安装摄像头、警力下沉等措施到位多管齐下,全面提高农村治安的防控水平,提高见警率和破案率,方能斩断骗子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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