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困境与出路
2018-01-22肖卫张有富
肖卫 张有富
摘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利于贫困农民参与发展、降低产业发展风险,夯实农村经济基础,加快农村整体脱贫,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注意增强乡村集体经济实力”重要思想为基本遵循,对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县新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其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政策落地难、投入不足、能力不足、效益缺乏、激励机制不足的困境及成因,提出了完善发展政策、夯实发展基础、健全管理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拓展交易市场的对策思路。
关键词:精准脱贫;农村集体经济;新晃县;贫困农民;发展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世纪90年代在闽东扶贫时,就闽东贫困经济状况提出了“扶贫要注意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的重要思想,在《摆脱贫困》一书中更加明确指出: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后盾(习近平,1992)。时至今日,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明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扶贫思想,对于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宏观上来看:首先,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经济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包含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也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农村重要体现。因此,农村集体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经济基础。其次,农村集体经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集体经济是村级财力的主要来源,是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物质基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积累充足集体财力,才会有更多财力投入基础设施等公益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最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活跃乡村经济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一村一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整合扶贫资金等帮扶措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产业经济,加快三产业融合发展,利于活跃经济,繁荣市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从微观上来看:首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利于贫困农民参与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然是政府联结农民的纽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政府执行政策、贯彻方针的“桥头堡”,政府的涉农政策要落实到实处,最终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贯彻执行(王留鑫,何炼成,2017)。绝大部分贫困农民无技术、无资金、无门路,只能靠传统土地种植来解决穿衣吃饭问题,实行单干承包来发展产业经济势单力薄,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有效地将贫困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发展产业,从原来的“分”转变“统”,贫困农民把土地资源、有限资金等作为股份投入集体经济组织中,充分利用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力、财力、技术和管理及政策协调等优势发展壮大集体产业经济,实现发展产业经济。其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利于降低产业发展产业风险。从实践经验看,农村许多村民大户、能人在发展产业因生产管理不善、缺乏技术、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经营产业风险大、举步维艰。如笔者曾对湖南省新晃县能人帮带千人扶贫调查时, 全县22名能人在谈到发展产业时,18人处于扩大产业发展难,要退出也难的两难境地。能人尚且如此,更何况贫困农民。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发挥组织的保障功能,技术、信息等在成员间具有溢出效应,提高技术的应用程度和信息的传播速度,从而避免单个的信息不对称而受到的风险,在众多成员的参与下,决策治理也更为科学合理,从而降低风险系数(王留鑫,何炼成,2017)。最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利于保障贫困农民真脱贫。从制度经济学角度看,组织的存在就在于节省交易成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方面是协调上级政府与农户关系的平台,降低政府与农户直接对接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平台,减少农户与市场间的交易频次,从而达到减少交易费用的效果(王留鑫,何炼成,2017)。因此,农村集体经济可以保障参与发展集体产业的贫困农民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收入,并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确保贫困农民不再返贫,实现真脱贫。
基于此,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注意增强乡村两级经济实力”扶贫思想为根本遵循,对湖南省新晃县在实施精准脱贫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进行调查,就其所面临的困境,提出破解思路与建议,以供政府决策者和研究者参考。
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以新晃县为例
新晃旧称晃州、晃县,位于湖南最西部。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27万,其中侗族占80.13%。1956年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现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县和省定革命老區县。辖11个乡镇,1个省级工业集中区,137个行政村,其中,深度贫困村84个,占了61.3%,贫困人口在2012年为10.35万人,2018年,有58个贫困村、1.41万人未脱贫。笔者对2016年各乡镇农村级集体经济基本情况作了一个调查,基本情况见图1:
(一)发展不充分
从全县看,1万元以下的村有72个,其中52个村成为空白村,无集体经济收入,占全县137个行政村的38%。从乡镇看,交通便利、具有区位优势和资源的乡镇集体经济发展好些,如鱼市镇为工业新城80%行政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扶罗镇为中心集镇86%行政村有收入,贡溪镇为边贸重镇、波州镇为新晃城的后花园,两镇行政村100%有收入;而步头降乡、米贝乡和凉伞镇地处偏远,信息闭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差,米贝乡共8个行政村,有50%没有收入,步头降乡7个行政村,85.6%行政村没有收入,凉伞镇22个行政村,55%行政村没有收入。从村与村来看,发展也不充分。如晃洲镇,有1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0万元,而没有收入行政村有14个,占29个行政村48%。
(二)收入不稳定
全县有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的85个村,收入很不稳定,大部分来源山林、土地流转、山塘水库、已闲置的村小学房屋等公共设施,通过提取管理费、收取租金、承包山塘养鱼等获取收入,经营开发收入很少,基础差,总量较小,收入可持续较差。如禾滩镇有集体经济收入7个行政村主要支出靠上级转移支付,村集体经济纯收入总量7万元,经济总量小,大部分靠生态林获得收入31547元,占总收入45.1%,其中,闪溪村山林10亩出租1000元,生态林收益7857元;进蚕村生态林收益6871元;三江村生态林1030亩,收益15116元;龙兴村生态林收益1713元。
(三)收支不平衡
近年扶贫力度不断加大,许多村也加大了基础建设方面投入力度。但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没有新财源开辟,村级财力有限,经济开支加大,收支不平衡,矛盾突出,入不敷出。2016年,全县集体经济总收入1937.3万元,总支出2055.8万元,支出比收入多达118.5万元,其中晃洲镇还是县城城镇,收入540万元,但支出比收入多50万元。
(四)来源不丰富
从全县来看,各乡镇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非常单一,项目不丰富,收入来源可分为几类:一类是扶持型。这类主要是靠政府帮扶发展产业,如2017年84个贫困村,由政府帮发展扶光伏发电产业,未来行政村的收入主要靠光伏发电产业;如凉伞镇凉伞村2016年集体经济收入只有光伏发电9万元,其他无经济来源。二类是自然资源型。由于新晃生态覆盖率高达69.6%,大多数村靠的山林生态获得收益。三类是依赖型。全县52空白村仅仅依赖上级政策补助,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运转。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困境及成因
(一)政策逐渐明朗但难落地
农村集体经济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传统型,即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实行集体统一经营、劳动产品统一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另一类为创新型,即产权清晰,通过入股等方式将生产资料联合组织起来实行集体经营的合作经济组织,如专业合作社。为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共中央多次在党中央会上强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如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报告都提出了发展集体经济的论断;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年12月)《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1997年8月)和《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等一系列政策。虽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逐渐明朗,但落地难。主要原因有:一是受到GDP绩效考核的影响,各地方政府在思想上弱化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抓工业火车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出台的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二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面临着制度上的困境,主要是成员的异质性造成利益背离、组织发展产权、成员權、公共职能和经济职能分离(王留鑫,何炼成;2017);经济主体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和缺乏长效发展机制(孔祥智,高强;2017)、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加上城乡一体化冲击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杨一介,2015)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政策的实施。三是地方政府缺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配套政策。如,新晃县目前除了《2015年开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的实施方案》(晃办〔2015〕22号)《关于成立新晃侗族自治县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领导小组的通知》(晃办〔2016〕20号)《消灭集体经济空白村三年工作方案》(〔2016〕21号)政策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外,原来几乎空白,更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二)投入有所增加但仍然不够
近年来,新晃县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投入有所增加。2016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744万元用于35个贫困村发展光伏发电产业;2017年,县财政又安排专项资金2058万元用于49个贫困村发展光伏发电产业,这些村在未来20-25年,集体经济年收益至少达到4万元以上;同时还安排了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非扶贫村发展村集体经济。但投入收益与村级财力支出对比,投入仍然不够。2016年,在新晃县农村“村支两委”换届选举时,对农村集体“三资”(资产、资金、资源)进行了清理,发现绝大部分资产处于僵尸状态,闲置荒废,没有充分利用和盘活,致使村集体经济资产难以与外部各种要素相结合产生效益,限制了集体经济发展,导致村级财力十分紧张。加上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村里刚性支出逐年递增,如对保洁、路灯、巡逻管理等费用开支负担更加重,尤其是在撤村并村改革后,村民人数多的村达几千人,最少的村也有1千人以上,开支加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资金运转更加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靠政府扶持,效益好的帮带贫困户联益发展的不多,对村基础建设还没有达到反哺阶段。因此,村级财政零积累,甚至负债运转,没有多余资金来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仍需要加大各方面的投入。
(三)创新有所增强但能力不足
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实现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是科技创新。近年来,新晃以农业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支撑,投入5.2亿元,大力实施黄牛文化产业园、现代蔬菜文化产业园和龙脑特色产业园等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不断引领园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贫困农民脱贫,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入园的小肥牛、老蔡、亨神等牛肉加工企业已连接22家养殖合作社、139个养殖场,涉及5630户农户,其中贫困户3650户,12700贫困人口,预计养牛年人均纯收入可达1600元以上。这些创新方式使农村集体经济有所发展,但从新晃农村实际情况看,发展能力明显不足。从11个乡镇看,每镇的技术人员有指导畜牧和农业种植各1人,平时还要兼职其他社会工作,没有精力专职从事科技指导工作。从村组村干部来看,绝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缺乏资本运营、管理分配与市场拓展等专业知识,在发展集体经济没有发挥技术本身的价值,加大了资产运营管理上的风险。从村组村民看,新晃县属于中西结合部,有点知识和技术基本外出务工,余下的几乎不懂什么技术,只能凭借传统经验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对于集体经济发展谈不上关心。从专业合作社社员来看,除了带头人通过政府扶贫的“阳光雨露”、职业技术培训等机会学习了一些技术理论外,基本不懂技术。如何利用高新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升科技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成为了难点。
(四)实现形式多样但效益缺乏
近年来,新晃县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层党组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积极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多样实现途径和模式。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开发现有资源;二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三是依托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实施“一村一品”和“一村一业”,实现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四是培育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五是整合资金异地发展物业,对自然条件差,缺乏发展空间和能力贫困村,整合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联点帮扶单位资金和集体自筹集镇建设农产品销售门面或其他物业,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使村集体获得稳定的收入。通过这几种实现形式,新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初步成效。2017年,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31个,新增注册专业合作社35家;引导84个深度贫困村建立了174个农民合作社。但这些经济合作组织,虽然实现形式多样,但规模小,缺乏效益,难以做大做强。从调研实际情况看,各乡镇的村级集体经济缺乏管理。首先,管理者管理意识较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者多数是“村支两委”干部,村干部,年龄平均55岁,多数凭经验管理,没有市场化经营管理意识,没有形成从实物形态管理转向价值形态的管理理念。其次,管理制度不全。从县乡下发的文件看,没有一个统一具体的管理办法。在“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产业后续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亟待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对于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处于静态管理状态,甚至过度使用公共设施,没有维护管理,导致大量集体资产损失。最后,管理技术不高。从各乡镇看,指导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的只一名兼职的农业经济管理员,日常工作量大、任务重、强度大,时常处在被动应付面上工作,顾不上指导管理村级集体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从专业合作社看,管理人才匮乏,在生产、销售、扩大规模等方面管理不科学和规范,导致产品滞销,导致经济效益下降,成本与效益不对等,极大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参与该产业的贫困农民难以真正脱贫。
(五)发展前景看好但激励机制不足
2017年,全国已有100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全国五年完成改革任务,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和发展农民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并逐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前景看好,但由于激励机制不足制约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从许多农村干部层面看,农村干部对于发展和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共性思想问题,有五怕:一怕难、二怕烦、三怕乱、四怕失权、五怕失利(方志权,2014),新晃村干部难以避免这些共性问题;从一般村民层面看,自承包到户后,绝大部分土地和山林都集中在他们手中,由于他们的利益短视行为,把经营权在牢牢把控在自己手中,既不管理,也不愿让给村集体经营;从贫困户层面看,希望通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好让自己脱贫,又怕将来产业失败后,血本无归,对集体经济发展信心不足;从外出务工人员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吸引力,外出務工收益大于在乡从事农业经营收益,新晃每年都有上万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有些在沿海地区务工长期未归,许多村成为了空壳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还面临劳动要素严重不足的制约。
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与对策
(一)完善集体经济发展政策
首先,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要使当前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运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需要建出台相关政策,为贫困农民明确权限。一是建立健全产权制度。其目的就是明晰产权及主体。一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土地制度。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改革,尊重农民自主权,稳定承包权限;加强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完善农民在承包期内的转包、退包、租赁、拍卖、入股等形式,使土地使用权能够依法有序地转让。另一方面,建立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明确乡村集体资产和集体企业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并保证其完整性。(张成林、高建民等,2000)二是完善农村股权制相关法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目的就是壮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享受改革成果,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法规,如出台与农业部《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相对应的地方性《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修改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新型的股份合作组织纳入修订和完善后的法规当中(王静,2017)。三是完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政策。首先,根据中央及上级部门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政策,出台与之配套的县级层面的政策,从政策、资金、税费、信贷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贫困农民真脱贫提供保障。其次,科学规划产业。精准脱贫主要战场是县域,现在的扶贫要改变那种“撒胡椒”的扶贫方式,由个人扶贫转变为集体扶贫,由“一户一策”真正转变为“一村一品”,县级相关部门应按照县域各村实际情况,制定覆盖全县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和规范县域集体经济发展。各村应当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的采取“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固资租赁型和乡村旅游型”等多种类型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最后,强化政策落实。再好的政策不执行也等于零。政策的执行要靠县级各级部门和乡镇,引导、鼓励、调动村干部和专业合作社社员发展集体经济积极性,全面落实从中央到地方上的各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全面激活盘活闲置要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二)夯实集体经济发展基础
首先,完善基础设施。精准脱贫攻坚应由基础条件扶持转变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造血”功能,增强精准脱贫的后劲。从近年来看,新晃县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较多,在交通、水利、新农村、卫生等方面得到很大的改善,为农村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现在的重点应该是要把基础设施建设转移到发展产业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基础保障上面来。其次,抓好项目扶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需要加大政府扶贫开发项目投入,由瞄准个人扶贫转变为瞄准集体扶贫,优先安排对集体经济收入有作用的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带动贫困农民就业能力强的项目。以整村推进为基础,整合移民搬迁、产业扶贫、“两项衔接制度”、贴息贷款等项目资金,加快农村集体投入。建立健全政府考核机制,目前目标任务,统筹项目资金,从人力、财力、物力上尽可能扶持到位。最后,创新融资模式。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支持小微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投向农村,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建立社会扶贫资金,发挥群众自筹资金积极性,动员村集体群众投资,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大合力。
(三)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首先,健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制度:一是建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管理的法制建设,建立对农村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及新签承包合同的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对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制度。二是资产管理制度。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系列的章程和村规民约,包括防止资产流失、定期清理集体资产、提留管理、民主理财、集体股权和债权的经营管理等制度。三是积累制度。确定符合实际的积累与消费比例,在积累方面,集體的各项承包所得,除了缴税费外,征用土地补偿、固定资产折旧、上级无偿拨款等都应纳入积累,除少部分用于公共福利和社会困难补助外,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四是收益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鼓励多劳多得;建立和完善乡村股份分红分配制度,管好用好集体股权收益;探索和健全各类经济合作组织的收益分配制度。五是社会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的规章制度,完善县乡村服务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网络;建立服务考核制度,规范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要加大对服务组织的扶持,推进服务组织发展。(张成林、高建民等,2000)其次,加强资产管理。由县乡村三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金、资源、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录入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如何变动都要经过先入系统方可变动,登记后要赋予法律效应。建立财务监管平台,及时公开财务。并且所有账务信息接受来自村级党组织及上级政府、第三方审计、公众和社员的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精细化财务管理机制。乡镇以上政府在发展集体经济要强化对项目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每一项资金都用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最后,实行绩效管理。出台县域《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考核办法》,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奖励办法,对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村支两委干部的积极性。
(四)强化集体经济队伍建设
首先,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在精准脱贫过程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必须由党的领导,村级党组织是基层的领导核心。加强村支两委干部建设,在思想上要解决“五怕”问题,稳定村级党员干部队伍,培育村干部的干事闯劲和创业精神。把那些事业心强、懂经营、会管理,具有发展集体经济头脑,有开拓精神,无私奉献、不怕吃苦、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人选来担任村支书。继续实行大学生村官制度,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村官给以重用提拔等激励政策。重点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其次,吸收与引进人才。一是重点加强科技扶贫专家团服务工作。二是引进职业经理人,作为集体经济运作的专业营运人,既可以采取资金待遇引进,也可以投资商和运营商分离模式。三是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开发新产品,打造新品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四是继续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回资金、带回技术返乡创业,解决劳力欠缺问题。最后,培育技术人才。一是建立人才信息库。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录入信息库,以备针对性培养。二是实行技能培养。由政府相关部门选拨一批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技能培养;依据市场行业发展需求,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社会聘请某领域领头人或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专业性指导。相关部门常派技术员经常进入村组进行精准指导。三是建立技术交流平台。鼓励人才相互交流技术,丰富技能,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四是建立人才实训基地。依托现代农业园、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等,合理规划布局一批集培训、实习、创业于一体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来培养人才。
(五)拓展集体经济交易市场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最终目的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贫困农民脱贫,这就需要解决市场问题,来增加产业效益。首先,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县级政府要深入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加快贫困村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出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电商融合转型发展;培育电商人才,深入推进电商进村,加快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拓展市场销售渠道,规避产品滞销、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风险。其次,规模化经营。集体经济规模化经营是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这需要政府积极引导规划,通过土地适度规模集中,资源成片集中开发或品牌集中打造,特别是培育新型经营合作组织,实现规模化经营。再次,加强品牌培育。县域要按照“一村一品”或“几村一品”等规划,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借助现有特色产品、特色景点、特色文化等现有基础,大力挖掘和培育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最后,开拓市场销售渠道。政府注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产品交易,便于市场管理。积极开展年会、协会、展销会、农博会等活动,促进产品交易;利用网络资源平台,提供市场信息,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产品效益,确保参与发展集体产业的贫困农民获得可持续收入,实现真脱贫。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扶贫注意增强乡村集体经济实力》,《摆脱贫困》[M],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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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孔祥智,高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变迁与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J],《理论探索》,2017年第1期。
4. 杨一介:《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J],《中国农村观察》,2015第5期。
5. 方志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14年第7期。
6. 张成林、高建民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研究》[J],《农村经济研究》,2000年第1期
7.王静:《渐进性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路径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17年第4期。
(作者单位: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政府,湖南省新晃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凌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