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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市场化为导向有效推进煤炭去产能和电力平稳运行

2018-01-22

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34期
关键词:用电市场化

【本刊讯】 我国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加快“僵尸企业”处置、统筹去产能与保供应、加强典型示范等方式扎实有效推进煤炭去产能,以市场化为导向,供需协同发力,促进电力平稳运行,取得积极成效。

一、扎实有效推进煤炭去产能

一是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细化政策措施。研究起草并印发《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出台专项奖补资金、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八个配套文件,专门研究制定去产能公示公告、产能退出验收标准等相关文件,形成立体化的政策框架体系。建立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煤炭去产能机制。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创新性引入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方式,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指导地方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等,进行煤炭产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截至目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产能指标超过1亿吨。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的成功实践,既拓展了去产能资金来源,节约了财政资金,又增强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受到地方和企业的普遍欢迎;既引导过剩产能加快退出,又为发展优质产能腾出空间,为今后煤炭行业结构优化升级探索了可行路径。强化法治手段,始终严格执行环保、技术、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持续深入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倒逼落后产能和不符合标准的产能退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和定期调度制度,按照追究责任、处理人员、办理手续、恢复生产“四个同步、四个到位”的要求,加快煤矿项目手续办理,推动实现依法建设生产。

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质量。针对不同阶段重点任务,及时做好对地方的指导和督促,赴有关市、县和企业进行现场督导,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对去产能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梳理,组织工作组赴有关省市逐一核查,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各地去产能进度实行每月调度,对工作进展慢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确保责任及时传导、任务层层落实。同时,每年底组织各地开展去产能验收并进行抽查,确保产能真去真退,防止已退出产能死灰复燃。

四是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坚持把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制定煤炭行业“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梳理排查和分类处置,推动“僵尸企业”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统筹抓好产能退出与兼并重组、转型升级、优化布局等重点工作,出台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煤电联营兼并重组,支持开展煤矿减量重组。中央企业层面,国资委成立中央企业煤炭资产管理平台,国投、保利、中铁煤炭板块划入中煤能源集团,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完成重组。地方联营、重组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甘肃省重组靖远煤业集团、窑街煤电集团、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组建甘肃能源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五是统筹去产能与保供应,防范价格异常波动。结合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去产能的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建立健全中长期合同、防范价格异常波动、最低和最高库存制度等长效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行业运行机制。坚持破立结合、先立后破,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倒逼落后产能加快退出,持续提升安全清洁高效稳定的供给水平。加强煤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是加强典型示范,注重舆情引导。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组织现场观摩学习、挖掘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宣传推广在产能退出、职工安置、资产处置、转产转型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加强政策解读,通报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专门建立舆情监测分析机制,及时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强化正面舆论引导。

二、以市场化为导向,供需协同发力,促进电力平稳运行

一是坚持保障民生需求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优先发购电计划。电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在电力运行调节的发展过程中,应树立民生需求优先的理念,市场化改革要坚持保障民生的原则,科学设计改革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供应经历过紧张和缓解周期变化过程,供需形势偏紧的状态总体上时间较长,一些地区为保障经济发展不受影响,在电力供应中以保障“有”为标准,存在“先生产、后生活”的倾向。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运行调节工作越来越把民生需求放在首位,明确要求电力供需紧张时优先保障居民等重点用电需求。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明确坚持保障民生的原则,结合我国国情和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为保证在改革过程中民生用电不受影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时,明确有序稳妥推进改革,创造性提出了保障优先发电优先购电,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这在有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又更好的发挥了政府作用,实现了改革的推进过程中优先保障民生需求。

二是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大幅提高市场化比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供需形势较长时间保持偏紧状态,电力行业发展面临一些亟需改革解决的问题,例如电力项目以政府审批为主,电价管理以政府定价为主,市场交易机制缺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难以发挥,市场化定价机制没有形成,电价难以及时反映用电成本、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保护支出。再加上电力发供用瞬时完成的行业规律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高可靠性要求,电能资源配置以计划为主,电力运行调节较多依靠行政手段。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运行系统在保障用电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大用户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跨区交易等试点和探索。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坚持市场化改革原则,提出了“三放开、一独立、三加强”的改革思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文件印发3年来,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积极落实改革,成效超出预期,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市场化方面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交易平台建立,市场主体活跃,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电量不断上升。

三是坚持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结构调整。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要保证经济快速发展,第一要务就是要保证煤电油气运供应充足,对电力运行而言,就是尽一切手段增加电力供应。但是在需求侧,绝大多数用户不了解用电存在的优化和节约空间,只关心供电的可靠性,缺乏需求管理的积极性。因此,我国电力行业逐渐形成了“重发轻供不管用”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影响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據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最大负荷中97%以上的部分持续时间不超过50小时,95%以上的部分持续时间也只有100小时左右。如果通过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这部分高峰负荷转移到其他时段,到2020年可节约装机4000—7000万千瓦。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委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明确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供给侧与需求侧需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各地通过不断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用电负荷,提升企业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力促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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