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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对我国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研究

2018-01-22钟献兵

时代金融 2017年35期
关键词:收入

钟献兵

【摘要】本文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数据,运用有序Probit模型估计法,对收入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就绝对收入而言,低收入的农村居民幸福感随着绝对收入增加而增强。第二,相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存在显著正影响。第三,收入差距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在西部地区和中高收入阶层影响较显著。第四,在控制变量中,年龄和幸福感之间存在“U”型关系。教育程度对中部地区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正影响更为显著。婚姻状况、健康程度、社会公平等都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正影响。

【关键词】收入 农村居民幸福感 有序Probit模型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生活质量不断改善,对幸福感影响的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社会焦点问题。在我国,提升幸福感和生活质量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建设进程加快,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提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它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那么經济增长能否对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有作用?幸福感与收入之间是否存在相关关系?收入的增加是不是促进了幸福感的增强?为此,本文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数据,运用有序Probit模型估计法,对收入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二、文献综述

(一)收入水平与幸福感之间的关系

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Easterlin[1]曾经在1974年做过一项关于幸福感的研究,被称为“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研究表明:就个人而言,富人的幸福感明显大于穷人。但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的两个国家幸福指数却大致相同。说明收入与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同时也表明收入不能完全解释居民幸福感的差异。之后,田国强、杨立岩[2](2006)引进了相对收入作为解释变量对“幸福—收入之谜”做了进一步研究,研究得出相对收入也会影响个人幸福感,成为收入与幸福感研究的一大突破。罗楚亮[3](2009)根据中国城乡住户调查数据得出:无论是绝对收入还是相对收入都是提升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官皓[4](2010)对北京、上海和广东家庭调查得出的数据显示,绝对收入对居民幸福感几乎没有影响,而真正对居民幸福感存在显著正影响的是相对收入。任海燕、傅红春[5](2011)根据CGSS2006数据得出,不论加不加相对收入这一解释变量,绝对收入都对幸福感有显著影响,但加入相对收入以后,绝对收入对幸福感影响的显著性会降低。邢占军[6](2011)的研究也表明,收入与城市居民幸福感之间具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并且收入与幸福感的相关关系受地区富裕程度的影响。国外学者小盐隆士、野崎华世、小林美树[7](2014)根据对中国、日本、韩国这三个国家进行分析得出,中国个人相对收入对幸福感影响大于家庭相对收入,而其他两个国家情况则相反。王岩,杨沫[8](2015)根据攀比理论和效用函数得出收入水平对幸福感有显著影响,收入高的影响更大。

很多研究还表明了收入与幸福水平之间有倒“U”型关系。田国强、杨立岩[2](2006)根据攀比理论得出,当收入未达到临界值时,增加收入会增强幸福感;当达到临界值后,继续增加收入反而会降低幸福感。张学志、才国伟[9](2011)根据广东成人调查数据得出绝对收入对居民幸福感有正向影响,并与之呈倒“U”型关系。但是将相对收入考虑进去之后,就会对绝对收入造成影响,使其不再显著。李清彬、李博[10](2013)根据CGSS2006得出幸福与收入的门限值大概在人均收入为3300左右,收入对幸福的影响在门限值前显著,到门限值后就不显著。种种研究均表明收入与幸福感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二)收入差距对幸福感的影响

彭代彦、吴宝新[11](2008)根据湖南、湖北两省的数据分析得出,农业收入差距越大,农村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越低,但是非农业收入对居民生活满意度却不显著。随后王鹏[12](2011)根据CGSS数据研究认为收入差距与幸福感之间存在倒“U”关系,在临界值前居民的幸福感会因收入差距的扩大而增加,在临界值后扩大收入差距则会降低幸福感。任海燕、傅红春[13](2012)也根据CGSS数据采用有序概率模型得到结论,收入差距对幸福感有显著的负影响,而且有明显的城乡差异。汤凤林和雷鹏飞[14](2014)根据CGSS2008的数据表明收入差距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经济发展对整个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选择从农村居民角度出发分析收入如何对幸福感产生影响,并进一步探究如何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

三、数据来源以及变量描述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数据①,采用分层的四阶段不等概率抽样:区(县)、街道(镇)、居委会(村)、住户和居民完成抽样。本次调查涉及28个省份(除去西藏、新疆、港澳台)的城镇和农村,共选取农村样本4337个,其中男性有2434个,占总样本的55.61%;女性有1943个,占总样本的44.39%。

(二)变量描述

1.被解释变量。幸福感(Happiness)是近年来一个衡量幸福程度的热门词,是人们对自己生活质量的综合评价和直观反映。本文选取问卷中关于对幸福感相关问题的回答结果作为被解释变量。图 1为幸福程度变量的分布状况。样本中80%以上的人幸福感在3(一般幸福)以上。

2.主要解释变量描述。根据经验研究,本文主要的解释变量有:

第一,绝对收入(Absinc)。本文选取家庭人均收入来衡量绝对收入水平。

D为2012年家庭总收入,W为家庭总人口。

第二,相对收入(Relinc)。本文运用选定某一个特定因素和被访问者的主观感受作为选取数据的标准,将问卷中“您家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所在地属于哪个档次”这一问题的回答作为衡量第一种相对收入水平的标准(Relinc1);“与过去三年相比,社会经济地位的变动情况”的回答作为第二类相对收入标准(Relinc2)[4-5]。endprint

第三,收入差距(Gini)。将本文中的居民家庭人均收入作为标准,并选取基尼系数来度量区县的收入差距,根据以下公式分别对每一个县计算基尼系数[12]。

其中pi为人口频数;wi为收入份额,其和均为1,结合软件stata12算出125县的基尼系数,根据软件画出收入差距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的关系为图2。根据图可以初步地判断收入差距和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非线性关系(即倒“U”型关系),可以看出收入差距较大的农村居民幸福感偏低,但由于直观观察不能同时控制个体特征和社会经济状况等变量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此需进一步借助回归方法来控制这些因素进行分析。

3.控制变量描述。根据文献研究(张明军等)及生活经验本文发现,年龄与幸福感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从农村数据初步判断得出,农村居民幸福感和年龄之间存在“U”型关系。如图3,从图可以看出农村居民幸福感随着年龄先减后增,青年人和老年人幸福感相对较高,中年人幸福感最低。

根据文献,从性别来看,一般女性幸福感强于男性。从健康程度来讲,大量的学者(刘同山等)认为幸福感与健康状况有显著相关关系。鉴于此,本文认为越健康的人幸福感应该越强。对于农村来说婚姻状况、孩子都是比较重要的因素。在农村私家车和房产数是财富和地位的一种象征,因此它们对农村居民幸福感也有很重要的影响。此外,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公平对幸福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为了更加准确地分析收入及收入差距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选取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政治面貌、民族、有无孩子、自身交通便利情况(汽车)等变量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做进一步分析。

结合以上已有分析和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假定:

H1:相对收入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关系,而且随着家庭经济所处的等级越高,幸福感就越强。

H2:绝对收入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有显著关系,但是存在临界值,因此增加绝对收入不一定能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感。

H3:相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比绝对收入更大,相关性更强。

H4:收入差距越大农村居民幸福感越低。

H5:收入差距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

四、变量特征及模型设定

(一)变量的统计特征描述

根据CGSS2013对前面本文所设定的变量进行统计特征描述,如表1。

根据变量统计描述本文做了个简单分析,样本中男性比例稍大于女性比例。从教育程度上看,均值为3.64,表明农村教育程度中小学和初中的所占比例较大,农村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从年龄结构上看,调查对象的年龄偏大,平均年龄达到48.33。还可以看出平均每家每户有一处以上房产,但是私家车拥有量占比只有10%。

(二)计量模型设定

五、模型估计结果和检验

(一)Ordered Probit模型

本文采用有序Probit模型进行回归,并且在模型中加入影响农村居民幸福感的控制变量。为了保证模型稳健性,使用逐步回归方法,通过在模型中逐渐加入相關变量,来检验主要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相关性和显著性,并用OLS模型验证总模型的稳健性。将Ordered Probit模型和OLS模型的估计结果,整理汇总于表2。

首先,从主要解释变量,可以发现:

绝对收入在模型中回归系数全为正,说明绝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影响,但当加入相对收入后影响程度略有下降,从0.13降到了0.07,说明虽然绝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正影响,但一贯地增加收入却不一定会增强幸福感。这就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

基尼系数在每个模型中,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而且均在统计学水平上显著,说明收入差距对主观幸福感的倒“U”形关系是显著存在。正如Hirschman(1975)所说的,一定范围内收入差距的扩大会对人们的收入预期心理产生积极影响。但是Hirschman还指出一定范围内的收入差距有利于幸福感的提升,但较大的收入差距则反而会降低幸福感。这验证了本文的假设4和假设5。

再来观察相对收入,相对收入1:家庭经济状况所在的档次,依次从低到高;相对收入2:三年后的经济地位,依次从高到底。根据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不论是相对收入1还是相对收入2,对农村居民幸福感都有正影响,而且在统计水平上非常显著。这说明相对收入也就是相对地位或经济档次的提高将会促使农村居民幸福感增强。这就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和假设3。

根据控制变量,本文还发现了一些结论。从年龄来看,根据初步分析以及在回归时加入二次项,其一次项系数为负,二次项系数为正,而且均在1%的水平上统计显著,可以发现年龄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U”型非线性关系,中年人的幸福感最低。一般而言,中年人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担当着赚取家庭主要收入的角色,既要赡养年迈的父母,又要抚养子女,同时还要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和经济压力,幸福感处于谷底。这一结论与本文实际生活以及多数文献的观点是一致的。

从性别看,本文发现一个有趣的结论,本文从文献以及理解得出女性的幸福感高于男性。可是通过研究,发现这一结论在统计学意义上并不显著,也就是说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性别与幸福感没有明显的联系,这可能是因为农村男性居民和女性居民都要务农或是工作,所以幸福感在性别上没有显著差异。

从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还有民族上看,这几个控制变量对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再从教育程度看,本文发现农村教育程度对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这个结果有点出乎意料,但根据一些文献发现教育与幸福感之间也可能存在某种非线性关系。从婚姻状况看,本文发现已婚的居民幸福感明显高于其他人。已婚状态有利于幸福感的提升。从健康水平可以看出,越健康的人越幸福。从社会公平角度来看,社会越公平居民幸福感越强。endprint

本文还引进了农村特色变量:有无孩子、私家车和房产,经研究看出,有孩子的家庭幸福感高于没有孩子的家庭;有私家车的人幸福程度明显比较高;房产数越多,居民幸福感就越强。

(二)收入分层模型

将绝对收入从低到高排序,并对做如下划分,得到收入阶层分布状况表。

从表3可以看出,各个收入阶层所占的比例差不多,其中中高收入阶层占比稍大,为26.85%,其他的差不多,说明样本分布还是比较均匀,有利于对结果的分析。

根据收入阶层状况对农村居民幸福感进行回归,回归结果如表4。

从表4,可以发现:

第一,绝对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只在低收入阶层有显著正影响。这说明绝对收入的增加不一定会增强农村居民幸福感,当绝对收入达到一定程度就不会对幸福感起促进作用,对于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居民来说,提升幸福感更多要从其他方面入手,这就再一次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

第二,从相对收入看,不管属于哪个收入阶层,相对收入都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影响,而且收入阶层越低,相对收入的影响程度就越大。所以说增加相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

第三,从收入差距看,只有对中高收入阶层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以此推断,中高收入阶层之间收入差距可能比其他阶层的大,对幸福感的影响也显著于其他阶层。

第四,再来比较收入分层的控制变量,本文发现一些区别于全样本回归的结论。一是性别只对低收入阶层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并且女性幸福感高于男性。这可能就是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提高收入才是最重要的,而在农村,收入的提高大部分靠男性来完成,并且男性面临更多的工作压力,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又不善于发泄负面情绪,所以导致男性的幸福感低于女性。二是有私家车对中高收入阶层的幸福感有显著正影响,而对其他阶层的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对于低、中低收入阶层来说提高收入才是最主要的,因此可能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买车;而对于高收入阶层来说,有无私家车已经不是问题,对幸福感没有影响;而对于中高收入阶层来说,在有无私家车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对其幸福感产生显著影响。三是有无孩子只对高收入阶层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而对其他阶层没有太大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如今抚养孩子费用高,这对于高收入阶层来说没有太大问题,他们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而对于其他阶层来说,抚养孩子具有一定的压力,需要一定的支出,他们需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工作,对孩子缺乏陪伴与交流,由此可见,孩子对他们的幸福感没有太大影响。四是健康状况对高收入阶层幸福感的影响高于其他阶层,高收入阶层对健康有更高的要求。五是房产数对低收入阶层的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可能是因为低收入阶层收入偏低,没有太多的房产,所以其对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

(三)地区分层模型②

本文对不同地域之间的幸福感差异进行研究,并根据不同地域对农村居民幸福感进行回归分析,如6。

对地区分层回归可以发现:

第一,从绝对收入看,西部地区的居民提高绝对收入会增强幸福感,东部和中部地区没有太大影响,在东部地区甚至还出现负影响,只是在统计学意义上不顯著。由于西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相对于中东部地区来说偏低,所以收入的增加对幸福感的增强就比较显著。这也就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

第二,从相对收入看,不管处在哪个地区,相对收入对幸福感都有显著的正影响,而且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地区,相对收入水平提高越高,幸福感增加的幅度越大。这也验证了本文的假设1。

第三,从收入差距看,各个地区的内部收入差距对居民幸福感没有特别显著的影响,这可能是因为同一地区间的收入差距较小,不足以影响幸福感。

第四,从控制变量看,本文发现大部分控制变量如性别等对幸福感的影响与总模型的结论一样,都对居民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而从宗教信仰来看,本文发现东西部地区有宗教信仰的人比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幸福感更强。从有无私家车来看,私家车只对西部地区居民的幸福感有显著影响,这可能是因为西部地区收入水平偏低,有私家车的居民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收入水平偏高,也可能是私家车会给他们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觉得幸福。从有无孩子来看,只有在东部地区,有无孩子才对居民的幸福感有较大的影响。本文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从教育程度来,教育程度只对中部地区农村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影响。而对其他地区没有显著影响,对此本文做出的解释是:西部地区教育比较落后,个体间的教育程度没有太大的差异,不足以影响幸福感;东部地区教育比较发达,个体间的教育程度都比较高,所以也不足以对幸福感产生影响;而对于中部地区来说,教育程度介于发达与不发达之间,差异性较大,因此教育程度对幸福感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从健康程度来看,不管在什么地区,健康对居民幸福感都有显著影响。从房产数来看,其也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影响。社会公平也对幸福感有着显著的影响,社会越公平,居民本身就越幸福。

六、结论

本文在已有的理论基础上,从收入及收入差距对农村居民幸福感产生的影响提出了五个假设。依据CGSS(2013)中农村样本数据,采用有序概率模型对假设进行检验,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绝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影响,但是并非只要增加绝对收入幸福感就会增强,绝对收入只对收入水平较低的阶层或地区有显著影响,由此说明借助绝对收入的增加来促进农村居民幸福感,只对收入水平比较低的农村居民起显著作用。

第二,相对收入对农村居民幸福感存在显著正影响。不管是收入分层模型,还是地区分布模型,相对收入都对农村居民幸福感有较大影响。因此说明人们在评价幸福感时应更加注重相对收入水平以及变化情况。

第三,收入差距与农村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一定范围内的收入差距会促进居民幸福感,但较大的收入差距反而会降低居民幸福感。且对不同收入阶层和不同地区的影响程度不同。endprint

第四,在控制变量中,年龄和幸福感之间存在“U”型关系,中年时期的幸福感最低,中年阶段之前,随着年龄的增长,幸福感在逐渐降低;中年之后,幸福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强。教育程度对幸福感有影响,但其集中体现在中部地区;从婚姻状况来说,已婚的居民幸福感更强;健康程度也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正影响,且对高收入阶层的幸福感影响比其他阶层高。有无孩子也对幸福感有显著影响,有孩子的居民幸福感更高。社会公平,不管在何时何地对居民幸福感都有大影响。此外,拥有私家车和房产数越多的人越幸福,而私家车和房产数都是相对收入的间接体现,这也进一步说明了相对收入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正影响。

综上所述,要提升我国农村居民幸福感,应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还应该健全基础设施,合理、均衡分配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重视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完善社会体制,重视三农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让农村居民过上更加舒适、满意的幸福生活。

注释

①论文使用数据部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主持之《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项目。作者感谢此机构及其人员提供数据协助,本论文内容由作者自行负责。

②西部(3):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广西、内蒙古中部(1):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东部(2):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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