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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不再来

2018-01-22微观世界

南风 2018年1期

微观世界

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用了自己前半生,去思考这个问题,也几乎用了一生,去找一个答案。

楔子

周雨平到达酒吧时,是上海凌晨的一点。

她的头发上沾着水珠,皱着眉弯腰挤过人群,眼睛被灯光闪得睁不开,终于在里面的角落处,看见了窝在沙发上的江霁遥,他正面色绯红地笑着,揽过身旁的长发美女,在她的耳边说着什么。

她迈过一地的酒瓶,拽住他的胳膊,却被他猛地甩开,他语气带着醉意,“周雨平,你怎么又来了啊。”

她也不气恼,转身结了帐,像对峙一般,定定地看着他。直到后来他泄了气,对身边的女孩挥了挥手,叹了口气,“你这是何必呢。”

适逢梅雨季节的天气,他倦得半靠在她的肩膀上,觉得潮湿的气息侵入毛孔,她的侧脸映在流彩的灯光里,有种时光交错的恍惚感。

为了一个凌晚,值得吗。很多次,她在不同的地方找到他,见他或游戏人间,或自暴自弃的样子时,她都很想问问他。可每次话到嘴边,都还是没有开口。

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从七岁到二十七岁,她一直在他的身边,却连一个合适的身份都没有。

何必呢。她也很想问问自己。

周雨平第一次來到江家时,也是这样的梅雨天气。

她拘谨地跟在江太太的身后,小小的头低低地垂下去,裤腿上还沾着未干的泥水,一双帆布鞋被浸得半湿,在光亮整洁的地板面前驻足,咬着嘴唇不敢往前走。

江太太半蹲下身去,拨了拨她额前的碎发,“周周别怕,以后,这就是你的家了。”

那是一双很温柔的眼睛,她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眼睛,也没见过这么宽敞明亮的房子。几天前,她的家还是郊区的福利院,十几个小朋友挤在一个大通铺里,她算是其中年纪比较大的,每天晚上要照顾年纪小的,半夜也要醒来好几次,防止哪个踢了被子,哪个又尿了床。

那个时候,她叫周周。后来,江太太告诉她,那是她母亲的姓氏。

“太太,不好了!”一个保姆模样的女人慌慌张张从里面跑出来,“少爷不肯吃药,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了!”

江太太瞬间慌了神,和保姆一起跑上了楼。只听见楼上传来江太太的声音,“霁遥乖,你先把门打开,你不想喝药就不喝,先开门好不好?”

她局促地站在门口,突然听到身后有响动,回头看见了一个小男孩,从花丛里探头探脑地跑出来,警觉地往二楼的方向看了几眼,见没有人发现他,于是露出了狡黠的笑容。

小男孩见她看见了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猫着腰溜到门口,扬起一张白净的脸,“你是谁?”

“我”她不知道怎么回答,看了看楼上,问:“你是江霁遥吗?”

他突然敛起了笑容,歪着头打量着她。他的眼睛像清凌凌的露珠,皮肤白得近乎透明,左眼的眼角下面,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下一秒,他就被闻声赶来的江太太拉进了怀里,“你跑到哪儿去了啊?”江太太又急又心疼,扬起的手又放下,半晌拉过她的手,对他道:“这是周周,以后她就是你的妹妹了。”

他把头转过去,撇着嘴道:“她才不是我妹妹。”

那年她七岁,江霁遥八岁。他从小娇生惯养,十足十的公子哥脾气,可毕竟年纪小又性子活泼,过了半晌又转过头来,冲她做鬼脸。

她被逗得笑出声来,嘴角抿起一个弧度,露出两颗小小的梨涡。

她在江家住的第一晚,就做了一个噩梦。她看见,自己被许多白衣人团团围住,手脚都动弹不了,有尖锐的痛感刺入皮肤,她的眼前是流动的鲜红色,铺天盖地地漫过来,让她睁不开眼睛。

呼吸越来越困难,仿佛被人扼住咽喉,她猛地从梦里醒过来,才发现自己躺在浴缸里,水势已经升到脖颈,整个浴室都被淹没,门外是拼命的敲门声。

“周周,快开门啊!快开门!”

她迅速地关了水龙头,却怎么也打不开门,呼喊求救都被水声淹没掉,口鼻都被呛住,视线变得渐渐模糊,迷蒙中好像听见清脆的碎裂声,水流哗啦啦流过的声响,还有接连慌乱的脚步声,

以及一双清澈的眼睛。

她醒来已是第二天的清晨,周围是刺鼻的消毒水气息,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纱照进来,栀子花的香气幽微,在风里细细地浮动。

她鼻尖有些发酸,哽咽得说不出话,眼泪就簌簌落了下来。

江太太原本在小憩,很快闻声醒来,她满眼安心的笑意,“可算醒了,你感觉怎么样?你不知道当时多危险,霁遥从阳台爬到浴室外边,打碎了窗户才把你救出来......”

彼时的江霁遥还在睡着,头发被阳光染成毛茸茸的金色,长长的睫毛下留下一块阴影,像两只小小的蝴蝶。

她还记得,出院的那天,梅雨季节刚刚落幕,雨霁云收的晴朗天空,有一轮弯弯的彩虹。

也是在这一天,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周雨平。

从回忆里慢慢抽离,她给喝醉了的江霁遥擦了擦脸,又替他盖好被子,他像是喝了许多的样子,英俊的脸庞泛着潮红,眉宇之间紧紧锁着,有无法抚平的哀凉。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

时光哗啦啦翻回到那一天。那一天,十六岁的江霁遥从小到大,第一次被江先生严厉训斥。

“早就告诉过你不准踢球,你为什么不听?”江先生语气有不可遏制的怒气,“还有,上下学为什么不接妹妹一起走?”

江霁遥只是紧紧抿住嘴唇,一言不发地站着。彼时江先生刚刚应酬回来,周身还带着酒气,声音嘶哑而愤怒。那时她就躲在门外,从一条窄窄的门缝中,看见江霁遥无奈地皱了皱眉头,把头转到了另一边去。目光相遇的时候,他的眼神复杂幽深,她的心骤然一紧,心虚地低下了头。

她的确心虚。江太太早就告诉过她,霁遥的身体一直不好,不能做剧烈运动,要她多多留心照看。所以,哪怕明知道他有多爱足球,她还是将他偷偷踢球的事情,告诉了大人。endprint

她以为这样做是为他好,可是他却怪她多管闲事,就连上下学也不准司机接送她,她自知自己理亏,也不敢去求他原谅,自己开始学习骑自行车,直到有一天她骑车回家,碰见了刚应酬回来的江先生。

她想,他们之间的隔阂,大概由此而始。

十七歲的江霁遥上了高中,他不再偷偷跑去踢球,开始结识不同的女孩子。他家世好相貌又佳,从来也不缺少女孩子的追捧,他在那些女生中流连,却从来也不为谁停留。

很多时候的周末,周雨平在二楼窗边看书,偶尔闲闲向外望去,总能看见修剪整齐的灌木丛外,有颜色鲜亮的裙摆飘过,有时她甚至能看见江霁遥下楼去,揽着女孩子的肩膀离开。

那年周雨平十六岁,一头清爽的齐耳短发,身材似竹节般拔高,日常装扮是T恤加长裤。她还没有太多打扮的意识,只因为江霁遥频繁地恋爱,她也见过了许多不同的女孩子。有品学兼优的实验班绩优生;有笑起来酒窝浅浅的甜品店服务生;有金发褐瞳的外国女孩;还有穿了十几个耳洞的街舞少女。

她还记得那个街舞女孩,头发是最为夸张的螺旋烫,戴着巨大的圆环耳饰,五颜六色的指甲,明晃晃地从眼前划过。她看了一眼周雨平,嘴角扯出一个笑,“听说,你是江家的养女?”

见周雨平不回答,她呵地吐出一口烟,手指利落地弹了弹烟灰,“怎么?江家收养了一个哑巴?”

怒火腾地一下窜上来,周雨平再也忍不住,猛地伸出手去,却看见一个人影飞快闪过,她的巴掌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江霁遥的脸颊。

她瞬间反应过来,却始终不敢相信,心里又愧又悔,强忍住眼里的泪水,却看见那个女孩被护在江霁遥的身后,一副无畏又自傲的表情。

那天她跑回去哭了很久,一直躲在房间不愿见人。最后是江霁遥叩开了她的房门,她一头乱糟糟的短发,双眼肿得通红,像一只委屈的兔子。他心里软了下来,摸了摸她的头,话到嘴边也成了哄劝,“别哭了,下楼吃饭了。”

后来的周雨平才想明白,那时候之所以觉得特别委屈,不是因为街舞少女的羞辱,也不是江霁遥的不明是非,而是她第一次清楚地知道,他宁可和那样的女生在一起,也不会喜欢她。

十六岁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喜欢江霁遥。因为喜欢,所以嫉妒。

可她只是扑进了他的怀里,眼泪吧嗒吧嗒地往下掉。任凭他轻拍着她的背,像哄孩子一样地哄着她,“好啦,不哭啦,乖。”

他们之间终于和解。

那个街舞女孩再也没有出现过,和之前所有的女孩一样,再也没有了后来。

凌晨两点的时候,周雨平还是没睡着。她用冷水洗了洗脸,给自己也倒了杯酒,窗外有车辆驶过的声音,她慢慢地喝完一杯,再想去倒一杯时,就接到了江太太的电话。

“霁遥没事吧?”电话那一边的声音焦急不安。

“没事,”她向卧室里看了一眼,见他仍是安稳地睡着,继续说道,“刚把他带回来,已经睡着了。”

可能是酒劲刚上来,她的双眼昏沉,只觉得江太太的声音飘渺,听得越来越不真切,“雨平啊,辛苦你了,这么多年一直照看着霁遥......”

后面的话她听得不清楚,大概是一些感谢的话,这么多年来,她已经听过了无数回。

就好像,全世界都知道她对江霁遥的感情,可偏偏他不领情。这么多年来,她陪在他的身边,从来也不怕辛苦,她怕的是,他不爱她。

江霁遥的确不爱她,他爱的人是凌晚。

高中毕业后,江霁遥不顾全家反对,只身去了英国留学。江家一怒之下断了他的经济来源,以为不出一年半载,就能让他乖乖就范,可是没想到他始终不低头,甚至再不和家里联系。

最后到底是江家服软。隔了一年,周雨平也被送出国。临走之前,江太太千叮咛万嘱咐,要她一定要找到江霁遥,然后平安将他带回来。

她是在一家西餐厅找到江霁遥的,彼时他穿着应侍生的衣服,弯下一向挺直的脊背,在为几个客人点单。

看到她的时候,他的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喜,她几乎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可很快那惊喜便恢复了平淡。

“你怎么来了啊。”他的声音低低的,像是不耐烦的样子。

她却恍若未闻,在桌子前坐下,只盯着他一直看,大有一副赖着不走的架势。江霁遥一脸“我服了”的表情,把果汁和三文鱼放在她面前,“吃完就回去吧。”

江霁遥比原来黑了一些,体型更见瘦削,那颗小小的泪痣,安稳地落在左眼下角。他还是熟悉的样子,熟悉的声音,她开心的是,她朝思暮想的少年,一直没有改变。

一连半个月,她天天到餐厅报到。他固执如此,她却比他还坚决,她在他租的公寓附近住下,每晚都去餐厅等他下班,最后连餐厅的老板都帮忙劝和,以为她是他的小女友,千里迢迢跑来求着复合的。

她喝着老板送的饮料,眨着眼睛看着他,也不辩解。她的头发留长了许多,一张小脸埋在长发里,嘴角有得逞的笑意。

就这样,她磨来了他公寓的钥匙。除了正常的上课时间,晚上或者周末的时候,她会去超市买菜,去他的公寓洒扫盥洗,闲来洗手作羹汤。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整个世界都有明亮的感觉。这样的日常,总是让她想到生活,想到和江霁遥的以后。

有一天,她和以前一样,跑去他的公寓,开门站在门口的,却是一个姑娘。

那是周雨平第一次见到凌晚。

凌晚是一个特别美的混血女孩,有一头褐色的卷曲长发,皮肤白得像光洁的瓷器,五官的轮廓深邃大气,她笑吟吟地摆了摆手里的画笔,用不太正宗的口音说:“你好。”

她半晌才晃过神来,笑着点了点头,回:“你好。”

江霁遥正坐在窗前,他的对面是一张画板,画板上的画刚画了一半,隐约能看得出来是男人的轮廓。她看见凌晚向江霁遥投去疑惑的目光,江霁遥很快会意,指了指她的方向,对凌晚说,“这是我妹妹,雨平。”

她的心里陡然一惊,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她望着江霁遥的方向,他的脸逆着阳光看不分明,声音含着异常温柔的笑意。endprint

那天,凌晚拉着她的手,说了许多话。她像是极喜欢她,把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与江霁遥的相识,通通说了一遍,江霁遥只是坐着笑着,偶尔为她们添些茶,在凌晚表述不清楚的时候,适时地补充几句。

“凌晚主修艺术设计,就读于伦敦艺术大学......”江霁遥看向凌晚的眼神,有她從未见过的,自然而然的温柔。

那天都聊了什么,周雨平大概都忘记了,只记得这是生平第一次,江霁遥叫她妹妹。

在凌晚面前。

凌晚把那张江霁遥的画像送给了她。她把它挂在卧室床边的墙上,一抬头就能看见的位置,每次看都会有同样的感觉。

她很想告诉自己感觉是错的,可却不得不一次次地承认,在凌晚面前的江霁遥,和任何时候的江霁遥都不同。

是那种舒展又落拓的恬淡模样,唇边是放松又温柔的笑意。

她想,这大概是他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模样。

大概从那时开始,她真正学会了喝酒。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喝酒,是在江霁遥十九岁的生日上,那是属于他们之间的,为数不多的好时光。

那天江家的别墅宾客众多,宴席的中途他拉着她,偷偷跑到地下的藏酒室去。他们倚在高高的酒架后面,细碎的阳光透过狭窄的天窗,映起空气里浮起的细细微尘,亮亮地落在视线里,像夜空里的星子。

那天他的头发是偏分,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望着架子上琳琅满目的酒,漾出一个很大的笑容来,那笑容明晃晃的,像皎白清泠的月色,藏着许多寂寞。

他随意挑了几瓶出来,利落地打开,她偷偷看他调酒的侧脸,却在他抬起头的时候,把视线转向另一边去。

“喏,你看,”他把杯子举起来,“像不像彩虹?”

杯里的酒晶莹透光,艳丽的色彩层层分明,他把酒杯递给她,“尝一尝。”

酒精的味道入喉,激起丝丝酥麻的感觉,她皱着眉头把酒杯推开,看见他对着自己的笑脸,果然没过一会,酒意稍稍散去,漫上来的是愉悦的甜意。

那时候他们躲在藏酒室,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到窗外天光散尽,夜幕染成暗色。

可在遇见凌晚的那天,她独自喝了许多酒,却丝毫没有醉意,她看着窗外渐亮的天色,云彩染着淡淡的橘色,对着风张开了双臂,深深吸了一口气,好想沉沉睡过去。

可她还是睁开了眼睛,和平常一样洗漱吃早饭,照常在下课后去餐厅,一边看书一边等着江霁遥下班,她比从前更勤奋用心,她不想输。

她常常会遇见凌晚。凌晚和江霁遥是校友,又都爱好艺术文学,共同话题很多,一起吃饭的时候,她总是插不上话。倒是凌晚很懂得照顾人,时不时和她聊些女孩子的话题,知道她吃不惯西餐,常常会带好吃的中餐过来。

遇上这样的情敌,她也很无奈。凌晚好得找不到一丝错处,和江霁遥站在一起的时候,让人有宛若璧人的感觉。

如果没有那场毕业晚会,她可能就会自动退出,成全凌晚和江霁遥。

那是伦敦夏天的晚上,她穿着礼服长裙,小跑在刚下过雨的石板路上,赶到毕业典礼的时候,人已经走了大半,礼堂外面的烟花升起,开出流光溢彩的花朵。

在一排灌木的后面,她看见凌晚的背影,还没来得及去打招呼,一个男人的身影从后面显现,她看见凌晚拉住那男人的手,抬起一张玲珑精巧的脸庞,踮起脚亲了亲对面的人。

仿佛全身的血液都被凝固,她像被死死定在那里,正巧又一轮烟花在身后炸开,照亮的一瞬间,她看清了那男人的样子。

无措瞬间变为愤怒,她正欲上前去叫凌晚,胳膊却被人大力地扯住,她猛地回过头去,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江霁遥站在夜色里,神情不辨悲喜。刚才的那一幕,他应该也看到了。

周围是嘈杂的笑闹声,她被江霁遥拉着走远,到底是她按捺不住,甩开他的手,“凌晚不是喜欢你吗?”

他们郎才女貌又志同道合,她曾绝望地以为,他们在一起是早晚的事。

江霁遥并没有回答,向她伸出手,“我们走吧。”

她的心里涌上来酸意,迅速淹没了理智,“为什么不跟她说,你喜欢她?”

他没有看向她的眼睛,声音极轻,“那个人,是凌晚喜欢的人。”

“那你呢?江霁遥,那你呢?”

似被触碰到神经,他低吼了一句,“周雨平,我的事,你能不能不要管了?!”

觉得心上被重重一击,痛得她弯下腰去,五脏六腑都缩成一团,原来她有多少隐忍成全,于他来说,不过是多管闲事。

长裙染上了污渍,她攥着拳头站起身,抹了抹脸,说:“好。”

撂下这一个字,她便转身离开。身后有慌乱不停的脚步声,逼着自己不要回头看,她在心底默念,周雨平,不要回头,一定不要回头。

直到,她听见了轰然倒地的声音。

江霁遥病发得很突然,他被连夜送进医院,江家父母很快赶来,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经过一番检查后,周雨平也躺在了病床上,同江霁遥一起被推了进去。

她做了一个很长的梦,仿佛又回到小时候,她被一群大夫和护士包围住,锐利的针尖扎进手臂,温热的鲜血从她的身体流出,通过细细的管子,像一条小小的河。

她从混沌中醒来,脑中浑浑噩噩,只知道,那一条小小的河流,最终会流进江霁遥的身体,成为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无法分割,无法掩埋。

很快,她和江霁遥都被送回国,两个人住在同一个病房,开始了一起养病的日子。他们不再提及之前的不快,也不去追问有关凌晚的后来,那一页不知是被轻巧地翻过去,还是被永远地埋藏。

周雨平二十四岁的时候,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枚钻戒。江太太把它戴在她的手上,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手心,“雨平啊,以后,我就把霁遥交给你了。”

类似的话她从小听到大,却好像第一次听不明白了,呆呆地盯着那枚戒指,戴在手上大小正合适,只觉得自己在做梦。endprint

“你对霁遥的心,我们都知道,”江太太顿了顿,“你放心,一切我们都会安排好,等出院后,就给你们订婚吧,好不好?”

“我不同意!”是江霁遥的声音。

他大步迈过门,风灌进他的裤脚,显得身体空荡荡。他的脸色是近乎雪色的苍白,声音却不带一丝犹豫。

“霁遥!”江太太喊他的名字,见他仍是固执的样子,半晌,重重叹了口气。

“所以,你们是想让我娶自己的妹妹吗?”他的嘴角带着嘲讽的弧度,“我不同意。”

“你们明明不是......”

江太太的话被他甩在身后,在秋风里被吹散,可是他刚才的每一个字,她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不愿意娶他,哪怕她陪了他这么多年,哪怕她为了他割掉了一个肾。

后来她才知道,她从未见过面的母亲,和江太太是故交。母亲为了一个男人浪费了一生,在临走之前告诉了江太太,她才会被江家找到,命运给了她一个特殊的血型,又让她遇见了同样血型的江霁遥。

可被拒绝得那样狠绝,她再也没办法住在江家。

她很快搬出了江家,那天刚刚下了初雪,雪子簌簌地飘落下来,落在她的头发和肩膀上,她回头望了望二楼的方向,门窗紧闭,空无一人。

那天江霁遥不在,他接到了来自英国的电话,慌乱地跑下楼去时,正好迎面撞上她。他的脸上满是泪水,对上她的眼神晃了晃,跌跌撞撞地跑下楼去。

后来她听说,那通来自英国的电话,带来的是凌晚生病的消息。

江霁遥再次回国的时候,已是第二年的春天。他开始频繁地泡吧酗酒,在夜生活里醉生梦死,她在很多个夜里,总是能接到不同的电话,要她去接他回家。

他们之间,就这样,又过了三年。

而在这个晚上,她靠在熟睡的他身旁,耳边是沉稳的呼吸声,突然想起,她已经二十七岁了,对着镜子的时候,眼角有小小的细纹,像时光无声爬过。

迷蒙中,感觉有一双手从背后环过来,温热的气息逼仄,酒劲渐渐上来,耳畔是低低的呢喃声,触手是皮肤的炙热。

她醒来的时候,江霁遥还在睡着。他睡得不太安稳,唇边有浅浅的笑意,像是做了什么美梦。

昨天晚上,他大概是将她当成了凌晚。

她本來以为自己会哭,可是她没有。她将手上的戒指褪下来,轻轻放在桌子上,小心翼翼地,怕惊醒了他的美梦。

她曾经以为,只要一直在他身边,总有一天他会看见她,她也曾万般自信,自认不会输给任何人,可是凌晚三年前就死了,她再也赢不过她了。

她还爱着江霁遥,却再也没了希望。

她等不起了。

江霁遥

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呢?这个问题,我也曾问过凌晚。

凌晚是个胆大果决的女孩,她说如果爱上一个人,就一定要让他知道。所以在她生命的最后,她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也毫不犹豫地走向了他。

我和凌晚一样,都患有先天性疾病。可是我们又不一样,这么多年里,周雨平曾无数次地靠近我,而我怀着不为人知的秘密,一步一步地退后远离。

其实一开始,我是不太喜欢她的。家里凭空多出来一个小女孩,她性子活泼爱动,每天在花园跑来跑去,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没办法和常人一样,做着所有人都能做的事情。

我想了很多办法,来故意冷落她。为了锻炼身体偷偷跑去踢球,却被她背后打小报告,气得和她分开上下学,她却骑着自行车悠然自得,丝毫不知愁的样子。我其实不恨她的,归根到底,我怨的只有自己,怨自己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面对的坦诚和勇气。

十六岁时的偶然发现,我知道了那个关于血型的秘密。那几年里,我和许许多多的女生谈恋爱,以为也可以喜欢上别人的,可是到最后我没有。我没能喜欢上别人,只好逃到了国外,躲得远远的。

我在那里遇见了凌晚,她像这世界上的另一个我,与她在一起的时候,内心总觉得很安宁,后来周雨平误会我们的关系时,我反倒觉得有些安心,她若从此断了念想,便是我们最好的归宿。

可意外来得猝不及防。我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手术后,我听见母亲对她说,要她一辈子留在江家,留在我的身边。

可是我不能。我不能毁掉了她的健康,再让她赔上一生。这些话我永远不会说出口,就像我永远都不会告诉她,其实手术没有成功。

她离开前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有十八岁的周雨平,和十九岁的我。我们第一次喝酒,藏酒室的酒香熏然,她的脸庞染上红晕,眼底的光芒像灰烬,隐隐绰绰地亮着。

她醉得靠在架子上,长长的眼睫微颤,我的头脑昏昏涨涨,鬼使神差地凑上前去,轻轻地在她的唇上,落上了一个吻。

那个慢慢消失的黄昏,是我此生铭记的最美光景。

我也曾向老天祈求,或许能留住那时光,所以我买了人生的第一枚戒指,在脑海中想象了无数次,把它戴在她手上的情景。

可天不遂人愿。我的一辈子,却不该是她的一辈子。所以我早就去求了母亲,好让她与家里告别时,能走得顺遂平安。

所以,当我看见那枚戒指,稳稳地放在桌上时,我就知道,她是真的死心了。

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用了自己前半生,去思考这个问题,也几乎用了一生,去找一个答案。

爱于我而言,是三个字,叫做周雨平。

不过幸好,她不知道。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