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循环经济发展的经验分析
2018-01-22戴鹏
戴鹏
循环经济是新常态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抓手。自2005年国务院六部委批准设立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以来的十年,青海循环经济发展逐步从园区扩大到产业,由经济领域拓展到全社会领域,既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走出了一条资源循环可利用、生态环境可承载、经济发展可持续的道路。
一、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战略部署,立足省情发挥特色优势,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健全规划政策体系,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有效推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也使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由探索起步推进到了科学发展阶段。
(一)循环经济战略地位日益凸显
2005年10月,国务院六部委正式批准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成为全国首批13个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之一,由此青海循环经济发展的序幕正式拉开。2008年1月,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路进一步明确,步伐进一步加快。2010年3月, 《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已从地方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于资源赋存丰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走出一条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科学发展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意义。全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了循环经济在青海的战略地位。随后,相关政策和全省的“十三五”规划等都将发展循环经济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进行部署。循环经济在青海,已经不仅仅是产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已经充分上升为统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之一。
(二)循环经济支撑体系逐步健全
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青海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划、政策、体制机制、技术、人才等支撑体系日趋健全。2013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确定了“三年强基础、八年创先行”的目标任务。全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将建设循环经济先行区作为“131”布局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强化了循环经济规划的引领作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和推出了价格和收费、财税、信贷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一直以来,全省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大了投入和攻关力度,在清洁生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再制造、垃圾资源化、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等领域研发、推广和应用了一大批先进技术。
(三)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通过产业间的横向耦合和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基本构建起了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初步形成了盐湖化工、金属冶金、油气化工、煤炭及新型煤化工、可再生能源、節能环保、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循环型工业体系,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明显减少,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在农业领域,大力推进农村沼气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沼气为纽带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农作物秸秆、农田残膜、畜禽污粪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快速推进。通过绿色消费理念和模式的宣传和推广,全省服务业发展正在向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迈进,绿色交通、绿色出行、绿色装修等绿色消费逐渐成为主流,现代、绿色、高效、便捷和循环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形成。
(四)园区循环化改造步伐加快
为不断优化全省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先后组织申报了4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展国家园区循环化改造。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乌兰工业园区及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东川工业园区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累计落实中央资金5.25亿元。这些园区不断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突破循环经济关键链接技术,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了各具优势、关联互动、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示范带动作用显著。通过循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不断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资源、产业间的循环特征进一步凸显,园区间、上下游产业间、企业间的循环链条进一步搭建,固废、污水等静脉产业进一步发展。
(五)循环经济理念深入人心
自2005年以来,青海省加大了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力度,并强化了宣传和培训工作。尤其是随着对青海在生态上、发展上以及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等方面战略地位认识的不断深化,把循环经济理念转化到发展的重大战略,细化到了具体工作实践中,不仅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更是将这种理念拓展到了流通、消费及服务等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使得循环经济的理念深入到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工作生活中。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门户网站等宣传媒体以及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引导全民培养绿色消费、文明消费、节约使用、循环利用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激发和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各阶层参与循环经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凝聚共识、戮力同心,致力营造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氛围
一是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知度和参与度。以广泛的宣传推介为抓手,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和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培训班及召开全省循环经济大会等多种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循环经济理论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循环经济知识,让循环经济理念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着力提高政府、企业、园区及居民对循环经济的认识。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循环经济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界的认同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为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endprint
二是以提升战略地位明确发展理念和方向。立足青海特殊的生态地位,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欠发达地区、生态地区、资源型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以及治青理政的重要方略予以安排和部署,并在省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三区”建设,将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作为今后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升了发展循环经济在青海的战略地位,从更高的层面上统一了认识,明确了发 展方向和重点。
三是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循环经济战略实施。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战略的具体落实,通过制定相关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重点等,将发展循环经济的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地区、园区和主要负责人加以落实,从上到下构建了统一的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体系和戮力同心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责任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保障更加到位,确保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绿色引领、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最优化。结合我省的产业和资源的比较优势,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和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在全省的园区内逐步形成了盐湖化工、油气化工、有色冶金、特色生物、新能源开发等为主导的循环经济特色产业体系,实现了园区层面的循环。
二是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开展重点招商工作。尤其是针对园区企业间关联度低、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不高和大量副产物或废弃物无法利用等突出问题,合理规划设计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并围绕产业进行补链招商,引入补链企业,布局和建设关键项目,补齐产业发展的缺失链条、增强发展的薄弱环节。
三是推进资源利用高效化。深化“四节一利用”,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企业以绿色技术为核心的生产模式,培育一批节能示范企业、节水型示范企业和废弃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在园区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广一批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培育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与新能源。
四是推进污染治理集中化。通过强化计划约束、综合调度、督导检查、设施监管、要素配置、目标考核等措施,大力实施火电厂脱硫脱硝、水泥厂烟气脱硝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涉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中水回用、落后产能关闭淘汰等减排工程,有效控制了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实施废水集中处理,加快了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工业园区水循环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立法、完善政策,着力构建循环经济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一是以系统的规划体系强化指导。始终把规划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结构和发展基础,精心组织各方力量,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完成了《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总体规划》《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環经济试点实施方案》等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及相关配套规划,基本形成一个较为系统的规划体系,明确了展的思路方向和重点,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是以完备的法规体系强化保障。在出台《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和定位,又出台了《青海省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并在每年制定和印发循环经济发展年底工作要点,各地和园区也制定了本地区和园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指导意见等构成的较为完备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强化了循环经济发展的保障。
三是以健全的制度体系强化支撑。专门成立了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青海省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合作,着力解决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充分发挥省内各地区的特点和优势,推动农业、工业、服务业及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全面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设立了15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地区,鼓励这些地区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发展循环经济。
四是以完善政策的体系强化推动。分别从产业、投资、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制定出台扶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力求形成体系,有效推动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设立青海省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近两年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省内具有示范性、导向性的园区循环化改造、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实行差别电价、阶梯式水价、生物质发电上网优惠电价及垃圾处理费等价格和收费政策。
(四)重视科研、创新驱动,筑牢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
一是加强循环经济研究。把强化研究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性工作,力求抓细抓好。成立青海省循环经济研究院,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阶段,积极开展循环经济发展方向、体制机制、法规、政策、统计指标以及重大技术、相关标准等的研究,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参考。各科研咨询机构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不断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多个领域和层面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研究成果。政府相关部门和园区也积极开展政策、法规、项目等的研究和制定,有效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是设立科技创新平台。把强化平台建设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创新载体,力求抓实抓牢。增强了园区的科技创新能力,争取将青海省生物科技产业园区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并将“格尔木工业园”、 “德令哈工业园”提升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引导重点工业企业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校建立科技创新联盟,组建了“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青海省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青海省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强科技攻关。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研究平台建设,建成了海西州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海西盐湖化工特色材料和西宁光伏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全省现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组建了6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66家重点实验室,认定创新型企业3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3家、省级科技型企业205家。endprint
三是加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把强化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力求抓强抓准。围绕制约循环经济发展重点技术难题,集中国内外科研力量组织开展共伴生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技术,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特色生物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等技术研发和转化,在循环经济领域开发出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项目和产品,许多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推进了循环经济产业链向纵深发展。
四是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模式。成立青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对已进入快速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企业,以及初创型科技企业和小微科技型业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与金融有机结合的新机制,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支持我省科技型企业发展,促进了科技创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重点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完善相关政策,通过金融创新助推科技创新,实现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2015年,省内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专利质押贷款达到3.45亿元,是2012年的115倍。
(五)重点突破、兼顾效益,协调推进不同层面上的循环体系
一是注重关键领域和环节。充分结合青海资源特色和地方产业特征,力争把循环经济发展的大战略具体化到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再生利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间融合发展等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领域,具体化到产业、项目、技术、制度、政策和难点问题等关键点上,从最基础、最根本的环节寻求突破口,并积极创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和地区,以点带面,加速扩散,推进循环经济的深入发展。
二是重视循环经济不经济问题。把发展循环经济与提升质量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循环而不经济的问题,在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链创新的同时,一方面逐步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政策支撑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激励制约机制等,增强企业推进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注重市场机制的引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废物再利用等问题,以市場的力量驱动循环经济发展。
三是统筹推进各层面的发展。高度重视企业、园区和社会三个层面循环体系的协调推进。企业层面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将全过程控制思想贯穿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园区层面大力开展循环化改造,在园区内部企业间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实现物质能量利用最大化和废物排放最小化,有效减少污染排放,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全社会层面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大循环战略,推动产业之间、生产与生活系统之间的循环式布局、循环式组合、循环式流通,着力构建循环型社会,全面推进循环发展。
四是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识,在选项目、报项目、争项目、引项目上下功夫,着力以项目扩大投资,以投资带动循环经济发展。根据我省资源条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着眼于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力做好项目的谋划、筛选、储备、申报及实施等工作,以项目实施促循环经济发展。
三、今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虽然,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存在产业间耦合发展和产业链条延伸不够,科技创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不强,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考核评价标准欠缺等一系列问题。今后,我省循环经济的发展应主动适应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经济发展新态势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以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为总体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重点,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园区为载体,以产业为重点,逐步构建起更具青海资源特色、产业特色、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体系。
(一)着力完善循环型产业体系
结合全省农牧业生产的区域特色、资源特点及组配规律,因地制宜,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种植业、生态畜牧业,推行设施渔业清洁生产及农业产业园建设,着力构建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牧业体系。以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方向,进一步加大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巩固和提升盐湖化工、金属冶金、油气化工等已有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在着力做好“三去一降一补”的同时,以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为方向,大力发展新经济。以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为方向,通过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绿色物流业、电子商务、绿色金融等产业,以及开展“绿色行业”、“绿色企业”等的创建活动,着力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
(二)加快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再生资源和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加强重点再生资源回收,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着力推动废旧机电产品、电线电缆、通信设备,汽车、家电等再生资源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进即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通过严把设计关、强化施工监管和稽查及严格执行节能专项验收等,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和引导农牧区利用户用太阳能,提高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比重。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要求,统筹衔接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实现“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化衔接”,构建绿色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并积极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全社会树立和践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循环的消费理念,引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三)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整治
充分结合我省资源尤其是矿产资源多以共伴生矿为主的特征,在资源开采环节,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新常态下矿产资源的开发重新进行统筹规划,推进资源性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并重点加强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实现综合勘查、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环节,进一步加强对钢铁、有色、电力、煤炭、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努力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益。按照“减量化”的理念,提高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矿产开发准入管理,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全力抓好治气、净水、增绿、护蓝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尤其是重点工业园区和集聚区的环境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和城镇清洁环境行动,加大城乡环境治理力度。endprint
(四)继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同时,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节约型社会以及清洁生产的要求加强调控引导,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低消耗、轻污染、有利于资源综合开发的行业,提供资金支持,对“补链型”企业、关键性项目给予贴息或补助。按照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现有转移支付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并建立针对循环经济的专项转移支付,加大对试验区及工业园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部分基础产业发展的支持。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各类资本通过PPP等多种模式,投资全省各类基础设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工业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资源要素价格机制,推动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提高循环经济效益。
(五)著力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实际,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完善现有法规政策,研究制定《青海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涉及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建立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完善循环型企业和项目认定标准,制定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标准、循环型农业建设标准、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标准和示范城镇认定标准。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制定《青海省循环经济评价指标统计办法》。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的法规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科学论证并确定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生态环境的指标体系、实施标准的综合效应评估体系。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相关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资源节约、污染预防、废弃物减量化措施的实施力度。
(六)继续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把创新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切实改善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政策环境,形成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体系。聚焦循环经济产业升级和链条拓展,通过实施科技型和高新技术企业“两个倍增”工程和科技“小巨人”计划,强化科技研发投入,搭建科研服务平台,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强物联网、云计算等应用基础支撑,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人工智能等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立足省情,建立和完善“户口不迁、关系不转、双向选择、自由流动”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通过聘请科技顾问、干部挂职、聘任高层次人才、实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面向国内外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引导人才向关键产业和科技紧缺行业集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
摘自《柴达木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