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被遗忘权概念的探讨

2018-01-22胡尔西旦卡哈尔

法制博览 2018年36期
关键词:收集者发布者数据保护

胡尔西旦·卡哈尔

新疆大学法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一、欧盟及英国被遗忘权概念的发展动态

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被遗忘权,历史不是很悠久。对被遗忘权概念的推动,主要源自几起著名的案例。首先被提及的,便是2011年4月,西班牙数据保护当局以被遗忘权为由,下令谷歌在1个月内删除关于90名原告在互联网上的相关链接,这一案件后因被上诉到了欧盟法院而闻名。后来,欧盟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正式承认了被遗忘权的法律地位。

2012年6月,“被遗忘权”被英国立法者提出,英国的议会成员伊丽莎白·德纳姆指出了“被遗忘权的权利是基本的隐私原则”的观点。她认为,应当明确一个观点,即应当以法律的权威确定一项事实:组织在按照他们的需要保存信息时只能是出于公事目的,当该目的已达成或不具备时,对相关信息就必须进行删除。

首先对被进行立法尝试的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虽然被遗忘权在该条例随后的修正草案中被取消,但其基本内涵被被“删除权”吸纳,并被确认。从内容上,对被遗忘权的内涵还进行了扩充,将之前受美国影响的“未成年人”这一主体限制解除,变成了一般主体。

欧盟通过这一影响力深远的判例和《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草案,在被遗忘权在概念上的完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二、美国被遗忘权概念的发展动态

被遗忘权在美国的待遇并未得到立法者的青睐,关于被遗忘权的法案,其中较为出名的是美国加州的橡皮擦法案。该法案的不足之处在于权利主体比较狭窄,仅针对未成年人。不过总体来看,这份法案对被遗忘权在美国的立法领域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不难看出,美国的被遗忘权的权利主体是未成年人,使用范围是网络上,行使条件是“不好的、不相关的、过分的”的信息。

无论是加州的“橡皮擦法案”,还是社交网站巨头Facebook推出的定时删除已发布状态的新功能,都可视为美国对欧洲被遗忘权规定的致敬,是美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浪潮下对制定既符合美国宪法精神,又能有效保护信息主体个人信息、适用于美国本土的被遗忘权所做的努力,值得充分肯定。

三、针对欧美被遗忘权概念引起的几点注意

通过以上分析后,笔者认为,在考察欧美的被遗忘权的概念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被遗忘权的权利环境宜被限制在互联网中。权利的行使,需依托于一定的权利环境,被遗忘权是互联网技术推广后的产物,其中产生的背景与互联网技术的许多特点息息相关,比如普遍性,易获得性,永恒性。基于此,笔者认为不应当将被遗忘权的环境拓展到传统传播媒介中来。

第二,被遗忘权所针对的个人信息,仅应当指那些通过搜索引擎可以搜到的。这个在欧盟法院的判例已有提及,“仅那些已经被发布在网络上、并可通过搜索引擎检索到的……可通过被遗忘权的行使而予以删除……并非都有被遗忘权适用的空间”。

四、我国学术界关于被遗忘权概念的意见

有些学说认为,被遗忘权就是“个人信息的拥有主体基于隐私自主而拥有向个人信息收集者、发布者、索引者等,随时要求删除遗留在网络当中的各种有关个人的数字痕迹,从而使其被其他人所忘记的权利”;也有学者将其界定为“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数据控制者永久删除有关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以使该数据被互联网所遗忘的权利”。

上述被遗忘权概念较为明确的突出了被遗忘权的核心本质,即对个人信息进行删除的权利。与权利相对应的是义务,关于该权利的义务主体,上述概念似乎也存在分歧,有的认为是“收集者”“发布者”“索引者”,有认为是“数据控制者”。笔者认为可以将两种概念进行综合,以举例加“等”的方式进行阐述,比如“收集者、发布者、索引者等数据掌控者”。这样的,义务主体既可以较为明晰,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五、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升级,许多新近产生的民事权益需求开始凸显,这些需求如何很好地反映到民法中,需要理论研究者先行。面对国外立法和学术对被遗忘权已有了不俗的成果,面对我国存在设立被遗忘权的客观需求,被遗忘权的理论研究应充分起到带头的作用。奈何笔者水平浅薄,只能对被遗忘权中的概念问题进行粗浅的阐述,不足之处,望各同行予以斧正、批判。

猜你喜欢

收集者发布者数据保护
新加坡新法规引争议
雨水收集者
基于NDN的高效发布/订阅系统设计与实现
凡你目光所及之处就是美的
TPP生物药品数据保护条款研究
广告发布者的著作权审查义务问题研究
欧盟数据保护立法改革之发展趋势分析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新规则评析
加权映射匹配方法的站内搜索引擎设计
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对完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