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城镇居民法律意识提升的制约因素分析
——以内蒙古赤峰市为例

2018-01-22

法制博览 2018年36期
关键词:被调查者法律意识城镇居民

孙 寒

赤峰学院,内蒙古 赤峰 024000

一、城镇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城镇居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对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直接决定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效率。随着经济建设的逐步开展,我国的法治教育也在逐步的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居民法律意识也在逐渐的发生变化。为科学掌握居民法律意识的变化程度及现状,笔者选取内蒙古赤峰市作为调查地点,以随即抽样的形式进行了调研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制约因素。

(一)法律认知方面尚有不足

首先,市民的权利意识仍有提升的余地和必要。从数据上看,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已有一定基础,仍有近20%的被调查者表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关系不大,对于法律也不甚了解。在面对权利损害时,也采取为忍让态度。由此可见,权利意识教育仍有余地。

其次,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之间存在失衡状态。数据显示赤峰市民维权意识水平远高于承担义务意愿,居民往往具有较强的权益保护意识,但是却不愿承担法定义务。法治教育存在权利意识教育和义务意识教育脱节的情况。

再次,法律认知缺乏体系化。调查数据显示赤峰市民的法律认知呈零散性特点,市民法律认知呈现“点”的联合状态,尚未形成“线”和“面”。对于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法》和《继承法》,居民的知晓度居然不到50%。居民对于中国的法制体系,特别是救济制度尚无清晰认知。

(二)法律救济意愿较低

据调查数据显示,居民选择法律救济的意愿很低。依据调查数据显示,当权利损害发生时,市民更倾向于“私了”、“中间人说和”等私力救济手段,寻求公、检、法、司等公权力救济的意愿仅有13.28%。除了救济成本的考虑外,“疑法”和“拒法”的心理情感也是关键因素。

(三)法律意志格局目前尚未形成

法律意志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境界,是社会主体的最高的法律品格,这种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法律认知和法律情感的基础上慢慢习得的。目前我国居民的法律认知和法律情感均处于较低级状态,社会普遍尚不具备形成法律意志的前提,社会主体尚未形成法律意志。

二、城镇居民法律意识提升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法治教育的内容不完善

首先,法律义务意识教育被忽略。目前城镇居民的法律认知呈现失衡状态,而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对于义务意识培养的忽略。市民权利意识也义务意识已经脱节,极易造成不良社会事件的发生。

其次,救济途径宣传被忽视。长期以来法治教育均是以培养维权意识为核心,而对救济途径的宣传却少之又少,居民普遍缺少法定救济常识。如在赤峰市林西县发生了一件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丈夫在实施家庭暴力过程中失手将妻子打死。考虑到妻子出轨在先,还有年幼子女需要抚养,诉讼费用又比较大,妻子家属主张私了。双方于是达成和解协议,并迅速处理后事。后经人举报,公安机关介入。当事人在向我们陈述此事时一再表达这样一种困惑,即“我们都不追究了,公安机关为什么还要多管闲事?”市民之所以会有如此困惑是因为在法律认知这个三维框架中,缺失了重要的一面,即救济制度的认知。

(二)法治宣传方式存在一定的不足

法制宣传尚未实现普遍性、多样性和灵活性的要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举办间隔周期也比较长。据调查数据显示,通过地方法制宣传而获得的法律认知仅占10.09%;有42.9%的被调查者表示从未参加过法治教育和宣传活动;45.95%的被调查者则表示仅仅是偶尔会参加法制教育和宣传。而就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者方面,55.38%的被调查者表示其参加的法制教育活动是由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组织的;22.97%的被调查者表示是由街道或村委会组织的,12.88%的被调查者表示是由工商联、妇联等其他社会组织组织的。而由政府或其部门组织的法制活动仅占7.7%。

(三)社会作用发挥不够

首先,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未得到完全发挥。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在于向特定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其主要的行为模式即为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作为法治建设的窗口,该机构应当在法治建设中承担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目前法律援助中心的社会知晓度只有约30.41%,由此可知该机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发挥不足。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的法治职能主要体现为基础性综合执法及法律咨询服务。根据调研数据,约有13.15%的市民在遭遇权利损害时会到街道办事处寻求法律咨询。走访可知目前街道办事处确实承接大量的群众咨询,但工作质量却不高,原因有二:首先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范围较大,往往不能集中精力开展法治教育;其次街道办事处往往不具备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的能力,直接限制了其法治教育功能的实现。

(四)其他软环境影响因素

除上述因素以外,市民的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收入和宗教信仰均会对其法律意识的产生和进化产生一定的影响。赤峰市属于民族地区,各个民族之间的习惯传统不同,信仰也不同。如何克服宗教教义及民族传统对于法治建设的不利影响,将其转化成促进法律意识形成的有利因素,是赤峰是推进法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提升城镇居民法律意识的建议

(一)完善法治教育的内容和途径

首先,要平衡法治教育的内容,将原有的权利意识教育为主的教育模式转化为权利、义务和救济并重。同时要重视法律体系化的教育,将法律知识点的习得转化成法律精神的习得,在教育中引发居民的法律认同感,进而实现法律认识的提升;其次,要根据居民的需求选择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变单一的宣传教育为多途径结合的教育模式,以适应不同人群对于法律认知的需求。最后,要缩短法治教育的周期,增加法治宣传的频率。尽量的多开展固定的法治活动,借助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平台,固定地点规定周期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优化法治运行环境,存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平

首先要加大执行信息公开的力度,应扩大公开的范围,保证公开渠道的多元化。政府机关除公开决议决定以外,还应当公开决议的做出程序及居民意见的获取渠道。此外,就公开渠道方面,不应当仅仅限于官方网站及新闻,还应当广泛利用其他的社会告知渠道。对于涉及居民重大利益的事项的决议,应当依法组织听证。这些都能够提升居民对于执法机关的认同感,产生居民的法律期待;其次要建立大案要案公告机制,对于重大的事件和案件,就事件的发生、进展、处理意见及结论逐步的进行公开;再次,要建立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推进。

(三)强化法治软环境建设

法律意识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必定以经济建设为基础,因此,要提升居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大力的开展经济建设,以期为法律意识的提升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此外,还应当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面提升城镇居民的法律领悟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猜你喜欢

被调查者法律意识城镇居民
城镇居民住房分布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一个可供选择的全随机化模型
融媒体时代下的新闻宣传与法律意识
天津城镇居民增收再上新台阶
探讨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意义及途径
论公民法律意识对纠纷解决策略选择的影响
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意识调查报告
滇辽两省城镇居民体育锻炼行为的比较研究
余姚市民幸福感民意调查分析
中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渐进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