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我国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2018-01-22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刑法公民

李 明

山东省邹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 邹平 256200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定义和范围不明确

在我国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内容中,主要包括使用权、知情权、所有权、处分权等,其内容范围广泛,并且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其相关的定义和解释也有所不同。目前,我国虽逐渐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重视,并对其中的一些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正,如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视为违法,并当作犯罪处理。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尚不明确和统一,常常只是一些较为系统化的规定,这就使得在针对实际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极易出现判断失误的现象,影响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性。

(二)信息泄露主体难确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我国公共权力对公民生活的渗透愈加深入,能够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和人员数量也在日益增加,如一些招聘网站、网络购物平台等,加大了信息泄露的风险性。而在我国刑法中对泄露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主要有国家机关、教育、金融、医疗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但在实际的生活中,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远不止这些,这也就意味着我国刑法中对信息泄露和侵犯主体的规定具有不全面性,一定程度上会将犯罪案件的主体范围变小,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就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网络防治力度不到位

网络的普及化极大的增加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安全性,尤其是多样化的网络购物、社交等平台和软件的层出不穷,公民常需将个人信息在平台和软件中注册,加大了泄露的可能性。加之网络暴力现象的日益加重,如人肉搜索等,形成了风险性较大的网络环境,而我国刑法中对网络防治的重视度不够,使得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危害越来越大。

二、我国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策略

(一)完善信息公开立法

首先,个人信息范围的抽象性和不确定性不仅无法为企业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也会对自然人的人格利益造成重要影响。在很多时候,自然人根本不知道其个人信息被收集之后会被如何处理,只有在其发现人格利益受损时才会去寻求救济,而且由于信息获取和传递的渠道越来越多,导致在诉讼中个人很难举证证明对方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因此,确立各项具体个人信息权利对于预防个人信息滥用、减少人格利益损害就成为一种必然。在此方面,欧盟已经在GDPR中专章规定了数据主体的权利,包括了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被遗忘权)、限制处理权、数据可携权、反对权,赋予自然人在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变更、删除、转移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力,并且相较于其他国家,其首创的数据可携权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所有权,除了允许用户下载其提交的个人数据之外,还允许自然人将其个人数据从一个网络服务者处无障碍地转移至另一个服务者处。

就中国目前而言,虽然很多法律法规都规定用户有权更正错误信息和删除违法收集的信息,但是相较于欧盟、英国等个人信息保护水平较高的地区,中国的个人信息权利体系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在中国未来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应当以增强控制力为目的,加强个人信息权利的顶层设计,明确规定决定权、访问权、更正权、封锁权、删除权甚至是报酬请求权等权利,以克服因个人信息的动态性所导致的人格利益危险。

(二)应当增设非法持有公民个人信息罪

不具备持有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持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且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这种行为在客观上已经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了“实害”。又由于个人信息安全与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及人身安全有直接联系,非法掌握这些信息就有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财产安全权即人身安全权,所以非法持有公民信息的行为具备了产生实害的“危险”。因此,非法持有公民信息的行为兼具了刑法理论上的实害和危险,符合非法持有行为犯罪化的显著特征。非法持有特定产物或财产往往是更为严重的接续犯罪的过度、预备或结果状态,非法持有公民信息的行为,在很大概率上是非法收集公民信息行为与实施其他金融犯罪行为的过度状态,对这一非法持有行为实现犯罪化,将有利于实现对犯罪人的惩戒,防止更为严重的金融犯罪发生。在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中设置持有型犯罪与刑法修正案(九)的立法原意一致,都是为了完善法律链条,严格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三、结语

总之,将个人信息保护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是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要认识到,法律的尊严,除了它的规范指引和教育作用外,最重要的是对违法犯罪者的严厉惩罚,这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也是法律得以遵守、秩序得以维护的基本保证。

[ 参 考 文 献 ]

[1]徐腾.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问题探究[J].净月学刊,2017(05):101-106.

[2]吴狄.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完善问题研究[D].安徽财经大学,2016.

[3]肖建华,陈琳.法官释明权之理论阐释与立法完善[J].北方法学,2007,02:74-83.

猜你喜欢

个人信息刑法公民
如何保护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论公民美育
个人信息保护进入“法时代”
过度刑法化的倾向及其纠正
警惕个人信息泄露
刑法适用与刑法教义学的向度
隐私保护也是公民一种“获得感”
论刑法总则
十二公民
个人信息保护等6项通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