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学生网络订餐平台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8-01-22陈吉才李翠柏

法制博览 2018年16期
关键词:订餐监督管理商家

陈吉才 杨 红 黄 希 李翠柏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一、我国大学生群体网络订餐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调查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在校大学生达2625.3万人,每所高校大约有88.6%的学生有网络订餐的消费习惯。无论从大学生下载注册外卖订餐APP的情况来看,还是从大学生群体实际订外卖的频率来看,大学生群体都是外卖消费群体中的“主力军”。根据实地调查,大学生选择订外卖主要原因是看中其方便快捷,其次是因为网上订餐种类多样,可满足更多人的不同口味,认为网络订餐卫生安全而选择网上订餐的最少,可见大学生在订外卖时极少考虑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大学生网络订餐有如下一些特点:

一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首先,绝大多数的大学生在网上订餐时主要关注的是食品的口味及其销量;其次,大学生群体在订餐时常常关注的就是餐品的价格;最后,大学生在订餐时对于食品的卫生安全以及店家有无相关证照的关注却少之又少。

二是从经营者角度来看,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在目前频频爆出的案例中我们不难看出经营者中出现的“无证经营”、“一证多用或者多店一证”、“幽灵餐厅”等等这些现象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背道相驰。此外,经营者普遍存在的经营环境恶劣以及卫生隐患等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的经营要求不相符的问题更为严重。

三是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对于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督管理,依据监管主体的不同可分为网络订餐平台的自我监管及外部监管,而外部监管则包括了社会监管和卫生、质检、食品药品等相关监管部门的专门监管。首先,从网络订餐平台内部监管而言,平台的自我监管意识淡薄,有明显的滞后性。网络订餐平台往往只是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之后进行“突击”,待风波平静后又进入监管松懈的状态中,缺乏常态化的监管巡查方式和完善规范化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其次,社会监督不到位。从近年来我们所了解的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可以从中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问题的曝光皆依靠新闻媒体的暗中访查。相比之下,有消费者举报、揭露的外卖安全事件反而少之又少。虽然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可以将食品安全事件速度更快、范围更广地传递出去,其影响力相对于消费者个人而言更大,但是,消费者群体作为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事件的直接当事人,更应该积极地行使有关监督权利。就现状而言,消费者群体在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消极应对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而未积极监督以督促网络订餐平台注重食品安全及质量保障,是社会监督不足的主要表现。最后,卫生、质检和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

二、完善网络订餐平台监管体系的相应对策

(一)明确监督管理主体,倡导公众积极参与

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发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使得法律空缺得以填补。但是,无论是从责任还是职能上看,政府是网络订餐平台的食品安全的第一监管主体。在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相关执法部门也应当不断提升对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监管的管理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大有关法律的执行力度。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建立一个放心安全的网络订餐平台环境,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一同参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惩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等手段,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但仍然难以从源头上理想地减少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公众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并积极参与到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问题相抗争的“攻坚战”中,才能更好的形成与监管者的“共振”,使得监管工作更好开展。

(二)利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方式

网络订餐这一新形式突破了传统订餐的局限,但同时也给传统的监管模式带来了挑战。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应当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模式,利用“以网管网”这一方式解决“网络订餐平台”监管的困

境。比如,相关监管部门可以与“网络订餐平台”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可以使得对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更为便捷、有效。通过平台数据,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对外卖商家进行再一次的行政许可并且备案,还可以与网络订餐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在证照信息、经营信息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商家采取拒绝其为消费者提供网络订餐服务的措施;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平台提供的业务数据和消费者的评价及投诉反馈,有针对性的对相关商家进行重点检查,第一时间制止并处罚违法行为,使得监管工作的效率提高并且节省执法成本。

(三)实施“神秘买家”制度,加强网络食品抽检力度

“神秘买家”制度,是指各级食药监管部门抽样人员隐藏真实身份、以个人名义同普通顾客一样,通过网络订餐平台购买网络外卖食品进行随机抽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数量以及付款账户、商户地址、联系方式等,并留存有关证据。“神秘买家”制度与传统的上门抽检方式有很大的不同,这种方式使得外卖商家无法获知买家的真实身份,大大挤压了商家造假应付的空间,避免专为抽检“装模作样”,能够最大程度地还原真实的消费现场。这样的“原景再现”,既可以使机关部门真正查出网络订餐平台中隐形的问题食品,同时也能有效提高监管抽查的震慑作用,倒逼商家注重食品安全。一旦常态化,可以有效促使网络订餐平台和外卖商家时刻保持警惕,让消费者多一点安心。

[1]徐艳萍.网上订餐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研究[J].社会观察,2016(3):192.

[2]郭静.“大数据”开启餐饮实时监管模式[N].宁波日报,2015-10-26(A6).

猜你喜欢

订餐监督管理商家
中国人不骗中国人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消费者获十倍赔偿
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的思考与探讨
带头增强“四种意识”推动监督管理常态化
某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的做法及建议
易淘食进驻百度钱包中小商家盼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