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破获特大网络诈骗案端掉窝点18个
2018-01-22
某创投公司在网上搭建购物商城,以虚假高额信贷消费引诱受害人办理所谓的“信用消费卡”,通过不断发展代理商,招募业务员发展客户,实施诈骗。湖北省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接到相关报警,及时展开分析研判。武汉市公安局调集刑侦、网安等多个警种以及9个分局共500余名警力雷霆出击,一举摧毁藏匿在武汉的18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394名。近日,武汉警方通报了案件侦办情况。
多名受害人报警 网上办理消费卡被骗
阿香是个生意人。2017年底,她想投资开餐馆,苦于资金不够,便想通过便利的方式贷款。同年12月4日下午,她通过网上搜索,发现了某创投网站,上面有业务员的微信号,便加了好友。当晚9时许,阿香与该公司联系,一个广东口音的男子接了电话。这名男子告诉阿香,办卡可以贷款提现,但需要交定金。10万额度的交3800元定金,50万额度的交6800元定金。阿香担心受骗,要求这名男子出示身份证,这名男子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
次日,那名男子主动与阿香联系2次,甚至说定金不够的话他可以帮忙先垫付2000元。阿香放下疑虑,通过微信转账给这名男子转去4800元。
“他说消费卡可以在商城购物、现金贷款、零首付购车,但我收到卡后并不是这样。卡既刷不了银行POS机,也用不了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在该创投的商城平台上使用;而且要贷款的话,必须先在商城平台上消费后才能贷款。”“我申请退回4800元定金,但公司客服电话永远无人接听,业务员的微信也把我拉黑。”阿香很是懊恼,随后拨打了110报警。
与阿香有相同遭遇的,还有市民阿星等人。阿星接到推销电话,称其所在公司可以办理某创投消费卡,该卡具有和银行信用卡一样的功能,阿星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2500元办理了一张,后来却发现该卡并不具备声称的功能。
研判同类警情 “信用消费卡”并无“信用”
连续多起关于某创投“信用消费卡”的报警,引起了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的高度关注。民警回访受害人后,逐步摸清了该类诈骗的作案手法。
民警研判发现,受害人多为急需资金周转,或者有网络贷款需求的群众,嫌疑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受害人,推销某创投公司与银行共同推出的某创投“信用消费卡”,声称该卡具备信用卡功能,可用于商城购物、现金贷款、零首付购车、加油消费、POS机刷卡等。“信用消费卡”设有“公爵”“侯爵”“伯爵”三个等级,分别可享受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信用消费额度,而且还款还有利率优惠。受害人一旦申请办卡,先要缴纳消费额度千分之二的制卡费,收到卡后,还要缴纳消费额度百分之二的服务费。
在“信用消费卡”的使用环节,也设有较高的门槛。在某创投网上商城,如要购买商品,则要按照商品标价的50%先支付首付款,剩余的50%由“信用消费卡”透支,但在还清透支金额前,受害人无法继续在商城购物。此外,该商城还限定每个人每次只能购买一件商品,并且需要抢购,在回访中,多名受害人都表示遭遇过未能购买成功的情形。
而想要贷款,门槛就更高了。犯罪嫌疑人设定了“先消费再贷款”的复杂规则,受害人需按照信用消费额度10%以上的金额购物,才可以申请购物金额25%至30%的贷款。按照规则,受害人消费20万元才能申请5至6万元贷款,如果想贷款10万元,则需要消费34万余元。
“‘信用消费卡’并不能满足消费、贷款等需求,反而采取夸大适用范围、隐瞒使用规则、故意设置陷阱和门槛等形式,骗取制卡费、服务费,引诱网上购物消费,已经超出了民事欺诈的范畴,涉嫌犯罪。”今年5月,武汉警方成立了以刑侦支队为主,网安等部门提供支撑,9个分局参加的侦查专班,全力侦办该案。
多警种分路出击 一次捣毁诈骗窝点18个
经过大量侦查工作,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于2016年3月注册成立了某创投公司,搭建某创投网上购物商城,打着办理大额“信用消费卡”的幌子,诱骗受害人办卡缴纳手续费。依托警方大数据,专班逐步摸清了该团伙18个窝点的具体位置和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民警还发现,这些窝点均是采取公司化模式操作,窝点负责人选定场地,配备电脑、手机等物品,再通过网络、微信或者亲友介绍的方式招聘业务员。
针对诈骗团伙点位多、人员多的特点,侦查专班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6月12日14时许,500余名民警分成20个抓捕小组同步收网,在18个窝点抓获涉案人员394名。
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一窝点,专班民警抓获了23名涉案人员。负责人刘某今年30岁,以某创投代理商的身份,专门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投入了40余万元,租赁办公地点、购买电脑、电话卡等;还严格规定业务员的作息时间,请假、考勤、迟到、旷工等都有相关的处罚措施,单月业务量少于6件的,除了罚款外,还要“加强关注”和“重点培养”。此外,该公司还设定了开单加薪奖、销冠奖、每月新单奖等奖项,达到标准可以得到奖励。
目前,19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