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二房东”诈骗赔钱又糟心
2018-01-22
随着陕西省西安市楼市的火爆,房屋租赁市场也水涨船高。对此,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也打起了歪主意,有人冒充房东,对租客实施诈骗,得手后逃跑。
“90后”小伙租房遇上“假房东”
“90后”姜某从外地来到西安创业急需租房住。他看到“何某”发布的房屋出租广告,因房子价位、条件比较满意,姜某就约“何某”见面谈好了租房押金及8个月租金共计8000余元。姜某通过手机微信当场将这笔钱转账给了“何某”,并约定事后签租赁合同。
过了两天,“何某”找到姜某,声称要给姜某住的房子换家具,让姜某借给他5000元钱。姜某看“何某”衣着整齐,能说会道,就轻信了“何某”,当面给他5000元现金。“何某”收了钱,却连收条都不打就走了。
之后,姜某多次约“何某”更换家具和签合同,“何某”先是以各种理由推托,后又屡次将姜某“放鸽子”。姜某便去小区物业查询,才知道“何某”根本不是房东,只是该房屋的租客,而且“何某”的名字也是假的,真名叫陆某。这时姜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案。
不久,陆某被西安市警方抓获。经查,陆某是一名吸毒人员,他交代了自己为筹毒资化名“何某”,将租来的房子以房东的名义转租给姜某,骗取房租和押金8000余元,并假借换家具又骗取姜某5000元钱,随后将骗取来的钱挥霍一空的犯罪事实。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近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陆某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在租赁房屋时,如果看到心仪的房子,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必须确认房东真实身份,办理租赁合同手续后,再决定付款入住,避免遇上“假房东”,赔钱又糟心。
“二房东”收取租客21万余元后失联
2015年5月,贾某在西安租赁一门面房,租赁期限为3年。2018年5月合同到期后,贾某拖欠部分租金未结清,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将一间门面房改造成3间并以房东的身份分别与3名被害人签订商铺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和押金共计21万余元。所收取的租金和押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贾某不知去向。后房东发现门面房被改造于是报案。2018年7月,贾某被西安警方抓获。
警方提示:在租赁市场上,“二房东”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转租房屋的行为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因为很多“二房东”转租并没有征得真正房东的同意。因此如有租赁房屋的需求,一定要通过正规租赁公司进行。如果是自己找的房源,一定要核查清楚“房东”是否为真正的房主,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去物业管理公司查询等方式确认。同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并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备出现纠纷后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