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突出” 维护职工权益
2018-01-22李馥秀
文_李馥秀
(作者系十堰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是衡量“娘家人”的重要标志。
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重要职责和使命,是衡量“娘家人”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十堰市总工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化解劳资纠纷等职工信访问题,将维权与维稳工作相结合,以维权促维稳,有力保证了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
突出队伍建设,公选律师兼职县级工会副主席
为进一步推进和创新工会干部选配管理模式,加强县(市、区)总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破解工会干部不敢维权、不会维权、不善维权的难题,2008年率先在茅箭区总工会开始公开选配执业律师担任县级地方工会兼职副主席试点工作。2009年9月,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在十堰市召开基层工会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了茅箭区拓宽工会干部来源渠道、公开选拔执业律师兼职副主席的做法。2010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推开。2010年9月底,全市10个县市区工会都选出了律师兼职副主席。自2008年开展公选执业律师担任县级地方总工会兼职副主席以来,这一举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初步成效,强有力地维护了职工(农民工)合法权益。2015年6月,全国总工会在全国推广十堰公选执业律师担任工会副主席破解维权难题的经验。
突出重心下移,选聘市县乡工会三级法律顾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法治湖北、法治十堰建设工作要求,2015年3月开展市县乡三级工会聘任法律顾问工作,其中市总工会3名、县市区工会10名、乡镇工会37名,由50名律师组成十堰市工会法律顾问团,同时成立了由271名法律志愿者组成的十堰市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团。此举措将职工维权下沉到最基层,打通职工(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要求各级工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到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目前职工三级维权网络已初步形成,为维护全市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突出探索创新,建立农民工异地双向维权机制
十堰市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大量农民外出务工,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拒不赔偿等事件屡屡发生,农民工在当地解决不了,就回家乡上访。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市总工会积极与农民工外出务工集中的地市州工会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农民工异地双向维权机制。截止目前覆盖了全国197个县市区,初步形成输出地与输入地农民工维权网,运用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工会组织各自优势,制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双方达成协议,将“异地维权”转为“当地维权”,有力维护了外出农民工合法权益。2014年,借助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契机,与北京市总工会签订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建立双向维权机制,加强两地工会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开展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法律援助、完善劳资矛盾、应急处置机制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共同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16年10月,为进一步深化“异地维权”转为“当地维权”,十堰市总工会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西安试点聘请当地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17年3月,在湖北卓越集团西安公司挂牌“十堰市总工会(西安)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负责维护在陕十堰籍农民工合法权益。
突出维权领导,加强维权工作组织及经费保障
在执业律师兼任县级总工会副主席的基础上,充分整合资源,先后成立了十堰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十堰市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团和十堰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由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工会主席担任法律顾问委员会名誉主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担任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市总工会分管副主席担任副主任,加强工会法治化建设和职工维权维稳工作领导。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政支持,建立了职工维权专项基金,为职工维权工作提供财力支撑。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纪要明确,同意市总工会建立职工维权专项资金50万元,其中市财政解决20万元,广泛开展职工维权。在省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十堰市成为我省最早获得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全国总工会每年给予一定额度项目资金,作为维护职工权益具体工作人员办案补贴,极大提高了工会维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突出重点个案,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效应
十堰市总工会坚持整体维护与个案维权并重。2017年办结法律援助个案106件,为260名职工挽回经济损失9055530元,尤其狠抓了几起性质恶劣、影响面大、社会关注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组织力量进行突破。如我市竹山籍农民工袁某等120人在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一煤矿务工被欠薪和遭受暴力殴打一案,十堰市总工会维权专班数次奔赴武汉、邯郸等地,在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及当地工会的支持下,煤矿支付了被拖欠的300余万元工资,长达3年之久的案件得到基本解决,极大扩大了工会的影响力。再如我市原某企业改制职工任某等52人因企业改制追加的400万元补偿款分配问题长期信访,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2016年部分职工到市总工会信访求助,要求维权。经十堰市总工会维权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原则,维权工作人员搜集整理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并经法院一审、二审处理,部分职工诉求得到支持,剩余问题法院认定应由政府相关部门统筹解决,市总工会会同该公司原业务主管单位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至此,该案得到解决,职工矛盾得以化解,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