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2018-01-22方芳
方 芳
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法治素养是现代公民核心素质之一,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性工程。然而,当前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实践中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教育保障不力、课程设置滞后、方式方法传统等几个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教育实效,现将这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图对我国中职生法治教育改革有所裨益。
一、法治教育重视程度不够
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对学生发展、家庭幸福、校园和谐、法治中国建设都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重视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但由于我国的法治文化基因欠缺等原因,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还很不够,可以说这是法治教育其它问题的总根源。
受工具主义的影响,很多中职学校一直存在着“重知识技能、轻人文素养”的现象,对专业建设很重视,对人文素养等非技能型教育重视程度还很不够,把大部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投入到专业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等方面,而对法治教育的投入很少,一些学校还提出了文化基础课要为专业课让路的口号。然而相关调研表明:企业最看重的是毕业生的素养,其次是技能,最后是知识。所以,教育应着眼于人的可持续发展、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而不能仅看短期效应。
当前,法治教育还存在定位不准的问题。尽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密切相关,但它不等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如同心理健康教育一样,是相对独立于德育的一门学科,政府和学校应加大教育资源投入的比重。
2016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系统地指明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思想、工作要求、教育目标、教育内容、实施途径和教育保障。尽管如此,但不少学校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还未引起高度重视,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力度尚远远不够。例如,不少中职学校对法治教育缺乏细致的规划、安排和投入,从而造成法治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二、法治教育保障不力
尽管《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已全面系统地规划了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学校对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尚不够,还停留在宏观框架层面,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尚未形成,法治教育体系还很不细致,这是导致法治教育缺乏实效性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首先,在一些相关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考核中对法治教育方面的考核还不够细致、不够到位,制度保障不力,从而导致相关方面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落实的力度和效度还很不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指出:“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评价机制,推广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要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内容,纳入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目前,在这方面落实得很好的地方政府和学校还不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其次,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健全、法治教师整体缺乏法治素养是制约法治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一环。教师本身要具备良好的法治素养,才能培育学生良好的法治素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通过多种途径,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对法治教育教学成果的支持和奖励制度。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教育能力,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内容的法治内涵,提升教师群体的法治意识。”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的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很难达到上述要求,法律课教师也基本是由德育课教师兼任,他们的法律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经验都很难满足法治教育的实际需要,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捉襟见肘,教育质量大打折扣,更勿论其他学科教师的法治素养及渗透法治教育的实效了。因此,相关方面应着力解决提升法治教育质量的人才资源这一关键问题。
最后,法治教育资源缺乏。《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政府、学校、社会各方面要积极整合网络法治教育资源、设立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开发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及相关产品、开展法治教育课题研究等。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在这些方面重视和落实程度也不够。
三、法治教育课程设置滞后
第一,法治教育理念滞后。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法治教育首先是理念教育。我国法治教育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价值取向。目前,不少中职学校法治教育理念相对滞后,尚未很好对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一些方面还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譬如,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的设置方面,还存在着义务本位、知识本位突出,而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公民意识、权利意识等法治素养教育不足等问题。不少学校尚未摆正守法、预防犯罪教育与公民法律信仰教育的关系,往往片面强调教育青少年守法和预防犯罪,而忽视对学生进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法治社会理念的培养。所以,对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引导未成年人确立适应法治社会建设需要的法治意识为目标而非狭隘的‘良民教育’、‘乖孩子教育’。”
第二,法治课程设置滞后。首先,法治教育课时不足,在课程安排上,将职业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整合为《职业道德与法律》一门课程,一学期仅有20课时左右的时间用于法治教育,这非常有限;法治教育尚未采取分册方式作为德育课的独立组成部分,或加大法治教育选修课的课时。其次,法治教材开发滞后。譬如,《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自颁布至今已有两年,而很多中职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还是几年前的版本。《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高中教育阶段法治教育内容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成长需要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全面拓展法律常识、法律制度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增加重要的法律知识;加大法治原则、法律理念的教学深度,注重增加教育教学的实践性、参与性和思辨性,结合现实案例、法治实践,着重引导学生理解、认同法律背后的价值、宗旨,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目前,不少中职学校的教材只是对法治、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内容做笼统地介绍,还存在重法律常识教育、轻法治理念教育,重义务教育、轻权利教育,重课堂教学、轻活动课程等问题。另外,很多中职学校还存在着忽视法治教育校本课程开发的问题。
第三,法治教育评价滞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要建立健全科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评价机制。评价要全面考察青少年法治教育效果,有利于激发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发展法治能力、提高法治素养、参与法治实践的自觉性……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当前教育实践中,能做到科学、全面地开展法治教育评价不多,大多学校还仅用知识测试等传统的教育评价模式对学生法治教育效果进行评价,很难科学地指导和全面地掌握学生的法治精神、法治能力、法治素养等重要内容。
四、法治教育方法途径传统
首先,教学方法传统。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导方,而课堂则是学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但我们的课堂法治教育存在着教学方法传统等问题,譬如,不少中职学校的教学还是以教师讲授为主,没有综合采用情境模拟、案例研讨、角色扮演、价值辨析等多种教学方法;教学仍是以法律常识传授为主,尚未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精神的培养,没有注重学生自主学习法律的兴趣和学习能力的培养。
其次,活动课程偏少。法治教育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并非仅有学科课程就能实施好的事情,必须加大活动课程的比重。譬如,主题教育、党团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载体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没有将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与法治教育内容很好地整合起来。
再次,校园法治文化不浓。在校园建设中没有很好地融入法治元素来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教育氛围。另外,没有很好地发挥多学科协同教育功能,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方面尚有待加强。
最后,法治教育合力不足。其一,不少中职学校在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社区法治服务活动、与法律法学工作人员合作开发法治教育课程或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形成法治教育的社会合力方面还很不足。其二,在利用网络法治教育资源,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立体教育网络尚有很大提升空间。其三,很多中职学校在构建家校合作机制,提高家长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等方面工作力度和深度都有待加强;当然,学校通过学生提升家长的法治素养也需不断加强。
总之,加强中职生法治教育是事关学生健康发展、事关校园文明和谐、事关法治中国建设的大事业,尽管我国法治教育已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是相关政府部门和学校都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中职学校法治教育实践中仍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教育保障不力、课程设置滞后、方法途径传统等突出问题,有关方面尚需加大对中职生法治教育的调查、研究、改革、提高的力度和精度,以更好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