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乡贤对乡村振兴的作用机理
2018-01-22孙迪亮宋晓蓓
□孙迪亮,宋晓蓓
(曲阜师范大学,山东 日照 276826)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创新与政策创新,其基本要求是确保“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的是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挖掘培养那些深怀乡村情怀、效力乡村发展的带头人与领路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借助新乡贤这一特殊群体的力量。所谓“新乡贤”,是相对于传统乡贤而言的,是传统乡贤精神的现代映照与传承创新,具体可以分为两类,即“在场”的新乡贤和“不在场”的新乡贤。前者是指来自本土、扎根本土、服务本土,因品德、声望、学识非凡而深得农民尊重的乡村精英,如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退休返乡干部等;后者是指那些因求学、出仕、从商等原因离开故土,虽不长居乡村,但依然眷恋热爱家乡并通过各种途径为之效力的各行各业精英,如从农村走出来的企业家、教育科研人员、党政机关干部等。
对于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问题,近年来已引起新闻界、学术界、党政界的广泛关注与持续研究。继2014年《光明日报》发表《再造乡贤群体,重建乡土文明》等系列文章之后,2016年《半月谈》又推出了题为《发现“新乡贤”》的专题调研报告,其下包括《乡土文明失落呼唤“新乡贤”》《从治理到守望,“新乡贤”如何当》《让“新乡贤”的帽子敢戴、戴得住》三个子报告。与此同时,在2015—2018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也都有关于“培育新乡贤文化”“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的明确要求。这些关注和研究,多聚焦于对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必要性的分析与论证。然而,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何以可能,其作用机理如何?对这一问题的解答,有助于消弭人们对新乡贤作用的质疑与顾忌,为新乡贤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理念支持。
一、通过参与乡村思想文化建设,促进“乡风文明”
“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其最根本的实现路径是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统摄之下,加强乡村思想文化建设。事实表明,新乡贤能够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思想文化建设,进而成为乡风文明的促进者和引领者。
(一)有效宣传并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是引领乡风文明的“圭臬”和旗帜,是树立文明乡风最深沉、最持久的动力。而新乡贤作为一个具有较高文明素养和较强道德影响力的特殊群体,在宣传践行核心价值观、进而促进乡风文明的过程中大有作为。正如2014年9月召开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经验交流会所强调指出:“要继承和弘扬有益于当代的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涵育文明乡风,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1]具体而言,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表现为两大层面:
一是有效宣传核心价值观。对大多数农民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虽简洁明了但仍过于抽象,其认知途径主要是通过墙壁上的绘画、悬挂着的横幅和广播电视里的词汇,普通农民难以准确理解其深刻内涵。新乡贤作为来自农民的“草根精英”,可凭借自己的学识或威望以及与农民的天然联系,较易实现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本土化、大众化、形象化,并能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核心价值观,因而更容易为农民所认同和接受。以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四烈乡闫村编修族谱和家训活动为例,即可窥见新乡贤借助族谱、家训宣传核心价值观的匠心与实效。为实现“村容整洁、风气纯朴、村民友善”之目的,作为该村老党员的贾延川、贾联根等新乡贤自2016年起带领村民编修族谱和家训。在编修的过程中,他们不仅以核心价值观作为族谱和家训的内容取舍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且还适时恰当地将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融入其中,组建了宣传核心价值观的乡贤议事会,创作了契合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藏头诗和乡学教材,从而开创了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核心价值观宣传路径[2]。
二是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事实上,新乡贤不仅能够有效宣传核心价值观,而且还是自觉践行核心价值观的示范者。很多新乡贤本身就是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上的实践榜样,如被誉为“小草皇后”的湖南天泉生态草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伟,她于1999年辞掉在北京的高薪职位后回到家乡种草创业至今,一直矢志不渝、成就辉煌事业,可谓“敬业”;她创业成功后不忘泽被乡里,热情帮助乡亲创业致富、资助贫困家庭,可谓“友善”;她始终秉承“添绿自然、产业报国”之理念,立志建设生态乡村,效力于当地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则为“爱国”。“对民众而言,对理论的认识再深刻,也不如在情感上产生了共鸣更能巩固价值认同。”[3]在这样的新乡贤的示范与引领之下,必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在情感上认同、在行动中践行核心价值观,从而使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深深扎根。
(二)引导农民移风易俗
当前,乡村社会依然存在许多陈规陋习,或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或封建迷信问占卜挂,或宗族宗教势力为非作歹,从而阻滞着文明乡风的形成。而新乡贤往往能够以身作则、垂范乡里,醇厚人心、敦化民风,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推动文明乡风的形成。比如,安徽省泗县屏山镇的许多村庄,因为之前每家门前都有一个旱厕,所以经常污水横流、臭味刺鼻,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格格不入。但在旱厕改水厕的过程中,不少村民为了蝇头小利和村干部讨价还价,导致旱厕改水厕工作步履艰难。此时,村里的新乡贤主动站出来,从自己、亲戚、族人做起,带头拆除旱厕,这项工作才得以顺利推进[4]。再如,福建省石狮市蚶江镇石渔村郭鸿兴老人,也是带头践行村规民约、移风易俗的新乡贤中的典范。2016年5月,历来勤劳朴实、乐善好施的郭鸿兴老人不仅简办了自己的八十寿宴,而且带领家人将节省下来的八万元捐给了家乡公益事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5]。正是因为这些新乡贤能够在移风易俗中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促进了当地文明乡风的逐渐形成。
此外,新乡贤还可以对乡村中破坏公序良俗、有违社会公德的人和事予以道德谴责、形成舆论压力,从而促使村民养成良善的行为习惯,矫治不文明乡风。比如,在江苏省太仓市双凤镇庆丰村就有一支由曹瑞钦等新乡贤引领的社会公德评议团,该团以“评议农民道德行为”为活动宗旨,有效抵制和惩戒了乡村中的假恶丑,使真善美得以弘扬,正能量得以传播[6]。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文化活动
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是文明乡风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当前乡村的文化活动较为短缺、单调,看电视、手机上网、搓麻将、打纸牌成为多数农民文化生活的主调。对家乡的热爱、对故土的眷恋,驱使越来越多的新乡贤致力于开展乡村文化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一是参与和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比如,从山西省阳城县财政局副局长岗位退休、主动回到家乡该县河北镇孤堆底村的孙金柱,不忍父老乡亲生活无聊乏味,于是凭借反哺家乡的一腔热忱,自费购买音响设备,组建健身舞蹈队,组织爱好文艺的村民学打太极拳、唱梆子戏,从而极大地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湖南科技大学文艺学教授夏昭炎,退休后与妻子杨莲金回到家乡湖南省攸县石羊塘镇谭家垅村,看到村民沉迷于打牌、赌博等不良文化活动,遂自费办起农家书屋、文化活动中心,引导村民从事看书、跳舞、健身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从而使当地民风大大改观[7]。
二是保护和传承乡村文明。保护和传承乡村文明,是乡风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就当下来看,我国乡村文明面临着古村落凋敝破旧、古碑刻和古建筑横遭破坏、村志村史无人续写、村容村貌散乱不洁等诸多窘境,因此必须动员组织包括新乡贤在内的各方力量保护和传承乡村文明。事实表明,新乡贤作为满怀乡情乡愁的乡村守望者,确实有助于传承乡村文明。例如,被誉为“乡贤文化持灯者”的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乡贤研究会会长陈秋强,不忍家乡名贤硕儒彬彬济济却又籍籍无名,于是带头成立了以“挖掘家乡历史,抢救文化遗产,弘扬乡贤精神,服务上虞发展”为工作宗旨的乡贤研究会,在挖掘抢救梁祝文化遗产、修复祝氏祖堂、为上虞申报“中国英台之乡”、联络走访虞籍乡贤游子等活动中传承并弘扬了乡贤文化与乡村文明。山西省阳城县上伏村的退休教师延如意,为保护上伏村几百座民居古建,他历经寒来暑往,自愿搜集整理门匾楹联、古碑石刻及商贾史料20余万字,为上伏村于2015年12月成功获评“中国景观村落”作出了重要贡献[8]40-45。
二、通过完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确保“治理有效”
在近几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反思中,尽快实现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已经成为政学两界的普遍共识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强调“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等要求,充分印证了党和国家对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迫切期待。创新乡村社会治理,自然也需建立健全包括乡村基层党政组织、社会组织、乡村精英等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治理结构。其中,新乡贤作为治理主体的积极参与,是完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确保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因素。
(一)新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在乡村社会治理结构中,既包括应占主位的县、乡(镇)党委政府及作为其基层代言人的村(居)“两委”等乡村基层党政组织,也包括应占辅位的乡村社会组织。但就当前实际情况来看,乡村基层党政组织虽是领导主体但治理理念不佳,作为辅助主体的乡村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不力,致使乡村社会治理结构不优、治理低效乃至无效,这就使以新乡贤为代表的乡村精英人才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具有了现实必要性。
首先,乡村基层党政组织的治理理念不佳。县、乡(镇)党委政府、村(居)“两委”等乡村基层党政组织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主导者和引领者,其持有什么样的治理理念,从根本上决定着乡村社会治理的进程、力度与成效。概言之,乡村基层党政组织应确立起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科学理念:在理念核心上,就是要坚持农民的主体性;在理念目标上,就是要实现社会治理的农民共建共享;在理念含义上,就是要实行法治、自治、共治三者统合的治理方式[9]。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乡村基层党政组织对“治理”的认知及其自我定位仍存在很大的偏差和误区:其一,对其他治理主体的态度失当。目前,某些县、乡(镇)党委政府仍囿于传统管制型管理的思维定势,尚未完全认同和践行多中心治理、社会自治、全民共治的理念,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往往仍将自身定位为威权型而非服务型主体、全能型而非限能主体,企望同时扮演好“掌舵者”与“划桨者”的二重角色,其内心深处想的更多的是党委政府如何把社会治理好,而不是鼓励引导社会如何进行有效的自我治理,因而表现出对其他治理主体的不认可、不重视、不信赖,对其放权、赋能不到位。其二,对社会治理的价值诉求失当。乡村社会治理的实质和根本目标应该是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权益。但是,从一些基层政府来看,仍然秉持维稳诉求大于维权诉求的价值理念,把“维稳”作为乡村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没有把工作重心放在改善农村民生、维护农民权益上,甚至出现以剥夺或限制公民权为代价而维稳的现象[10]。这种在治理理念上的逻辑错误,是导致社会治理高成本、治理低效乃至无效的根本原因[11]。
其次,乡村社会组织的协同参与不力。在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社会治理结构时,尤为重要的是正确处理政社关系,培育壮大社会力量,强化乡村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参与。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强调的,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但是,由于我国社会结构长期存在着高度行政化、集权化的传统与惯性,“强国家弱社会”关系形态存在已久,社会组织发育不良、影响微弱。具体到乡村而言,社会组织的发展更令人堪忧:社会组织虽然总数较多、类型多样,但普遍存在“小”“散”“弱”的问题。所谓“小”,即组织成员的数量偏少、规模不大,缺乏专职和专业人才;所谓“散”,即组织内部结构松散,组织发展缺乏规划性和接续性,甚至没有稳定的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所谓“弱”,即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存量资产少,经济实力弱,开展活动往往力不从心。乡村社会组织的“小”“散”“弱”问题,不仅影响其自身的持续生存和良性发展,而且还必然会损减其在农民群众中的认同度、公信力和美誉度。在这种情况下,其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和效度自然是难以恭维。
(二)新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实证
一般而言,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主体在既定的空间范围内运用各自权威对社会行为、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协调和服务的过程[12]。事实表明,新乡贤对社会事务、社会生活的协调与服务,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扶危济困。扶助乡村弱势群体、完善乡村社会保障,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新乡贤虽然未必能够举办大规模的社会保障事业,但能够凭借天然的乡情与亲情,在善行义举中扶危济困,因而成为农民大众的道德标杆和精神榜样。比如,2013年底,一辆装有25吨橘子的货车在陕西省铜川市的王家砭村侧翻之后,得到消息的村民不是将橘子一抢而空,而是在新乡贤朱北晨老人的号召与带领之下,急司机之所急,将散落在地上的橘子全部转运到另一辆货车上,帮助司机踏上路途。再如,曾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的林秀贞是河北省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的一位普通妇女,30多年来,她义务赡养六位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资助20名困难学子圆了“大学梦”,多次拿出自己有限的积蓄为村里修路、打机井、安路灯,被乡亲们称为“不知疲倦的热心人”。吴锦泉是江苏省南通市天生港镇街道五星村的一位普通农民,但他数十年来一直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用走街串巷磨刀积攒起来的微薄收入,为村里修桥补路、去福利院看望老人和孤儿、向灾区捐物捐款、倡导成立扶危助困的“锦泉一元爱心社”,因此被评为2015年度“感动中国”人物[13]。
二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必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事实表明,新乡贤对于化解乡村社会矛盾、促进乡村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大多对乡村世代延传的乡俗民风、村规民约以及农民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了如指掌,因而在教化乡民的过程中,善于从民间“老理”入手,通过平实浅白的语言和春风化雨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乡村和谐,用老百姓的“法儿”、解决老百姓的“事儿”,因而更容易为村民所理解、所信服。比如,2014年10月26日央视《新闻联播》“走基层·我眼中的乡贤”栏目介绍的贵州省遵义市金川村的村老年协会会长杨欢,就是一位爱拿老理儿说事的“和事佬”。耄耋之年的老杨公正忠厚、乐于助人,善于用俗语民谚打比方的方式将村民之间的矛盾化解于无形之中。再如,2016年被评为贵州省铜仁市“十大法治人物”的该市思南县关中坝街道红石梁村党支部书记袁子玖,为实现该村的法情允谐、邻里和谐,他带头与村民共同制定了《红石梁村村规民约》,组建了由党员干部和新乡贤人士构成的村组义务巡逻队、矛盾纠纷排查队和“法律明白人”队伍,深入村民开展工作,从而使邻里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村内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持续和谐。
三、通过助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生活富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人民需求”。据此而论,乡村社会治理的过程,应是通过多元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在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对农民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和对乡村公共服务的合作供给,进而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新乡贤多因责任感与道德感并存、生产技能与知识水平兼备,他们不以个人成功为终点,而是以己之长报效桑梓,将“月是故乡明”的浓浓乡情转化为“报得三春晖”的实际行动,助推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从而为农民“生活富裕”夯实了物质基础。
(一)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资金
乡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自国家财税体制改革以后,县乡基层政府财力愈显紧张,甚至在有些县乡,财政支出基本上依靠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及补助维持,沦落为“吃饭财政”或“救济财政”的尴尬境地。在自身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他们自然难以确保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所需资金。此时,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新乡贤的资金注入,则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之不足。比如,浙江省台州市自2016年开展“万名乡贤帮千村”活动以来,“全市1988个经济薄弱村实现了乡贤结对全覆盖,帮扶资金达114.2亿元”[14],收到了显著的经济效益。被誉为“当代武训”的浙江省绍兴市上虞人张杰,虽然久居香港,但一直心怀故土,先后向家乡教育事业累计捐赠钱物1100多万元,建成12所中小学教学楼,并出资200万元设立教育发展基金,直接受益学生达12000多人[15]。被称为国内磷铁行业“炉料大王”的河南省汇金集团董事长郭荣勋始终情系故乡,1992年以来为老家开封市祥符区罗王乡老九庄村慷慨解囊,先后捐资近20万元以改善村小学办学条件;2016年,他又捐资50万元,在家乡设立“汇金助学金”,用于资助考上重点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优秀毕业生,并捐资5万余元为老九庄村安装了60余盏路灯[16]。
(二)参与提供乡村公共服务
足量、优质的公共服务供给,是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美好的必然要求。但就当前来看,乡村公共服务的有限供给与村民的多元需求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实践经验证明,具有独特乡土情怀的新乡贤,是有意愿、有能力参与提供乡村公共服务的。成长于陕西省紫阳县高桥古镇铁佛村的农民企业家郑远元,就是参与提供乡村公共服务的新乡贤典范。因贫初中辍学的郑远元经历了从摆地摊当修脚工到成立专业修脚服务连锁公司的不平凡之路。他在带领5000多位父老乡亲外出务工致富的同时,还回乡投资建设了8栋400余户的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新型社区,社区中的观光桥、休闲广场、农贸市场、公路桥等公共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村民居住其中怡然自得[8]40-45。有着“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最美村官”等荣誉称号的裴春亮,是河南省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远近闻名的经济能人,他为回报村民伸出援手安葬父亲之情义,十余年来坚持回馈乡里,不仅帮助打水井、建蓄水池、引水渠、造水库以解决村民用水难题,而且还带领村民建造起联排小洋楼、蔬菜花卉市场、学校等公共基础设施以使村民安居乐业。2005年从深圳市警备区副司令员岗位上退休、自愿回到家乡湖南省桃源县马鬃岭镇刘炎村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李元成,为提高本村教育水平而领导建成了刘炎希望学校、村民夜校,为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而带领村民整修道路、建居民小区、整治村庄卫生,从而仅用十年时间就把一个偏远山村变成了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农民生活富裕,外部的资金注入和公共服务提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农民善于从当地的经济条件和资源禀赋出发,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在此过程中,在知识技术、社会资源等方面具备相对优势的新乡贤,则能够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比如,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的新乡贤廖乐年,2002年从中学校长岗位上退休后,主动回到故乡湖寮镇长教村。他根据村里的气候和土壤特点,自掏腰包、开山辟路,出资完善了灌溉水圳、水管,带领村民种植柚子,从而使村民收入得以提高[17]。再如,曾在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水保局工作的张炳贵,2000年退休回到家乡横山县赵石畔镇赵石畔村,利用自己多年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荒山梁上埋头苦干、亲力亲为,成功孕育出300余亩郁郁葱葱的芦河果园,带领家乡父老走出了一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俱佳的共同致富之路[8]40-45。素有“中国最有名的农民”之称的华西村原党委书记吴仁宝也是新乡贤的典范。几十年来,他秉持“人民幸福就是社会主义”的信念,带领华西村民共同致富,最终把华西村打造成了人人羡慕的富裕村。纵观华西村几十年的繁荣发展,显然与吴仁宝的号召与凝聚息息相关。此外,新乡贤还通过出谋划策的方式,助力乡村经济发展。比如,曾任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委副书记的王世录,退休后积极为家乡农田建设献计献策,指导和带领家乡人民成功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成都金堂十万亩丘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该基地成为支撑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台柱子”。
综上所述,无数的事实表明,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不仅具有显而易见的必要性、可能性,而且具有无可置疑的现实性和有效性。因此,当前我们要做的,不应是对新乡贤的作用再进行无谓的怀疑或顾忌,而应是在恪守协同治理、人才强村的理念下,增进党政部门和普通农民对新乡贤的情感认同与价值认同,营造有利于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物质条件与舆论氛围,善于挖掘新乡贤、培育新乡贤、善待新乡贤,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坚实的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