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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修正

2018-01-22崔圣敏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
关键词:辅助性三性劳务

崔圣敏

(133000 延边大学法学院 吉林 延吉)

一、劳务派遣制度概述

我国已经开始深入推进用工制度改革并初步形成了市场经济,与此同时许多企业开始采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因为它不仅适应了劳动力市场,还扩大了劳动者的就业,但同时也增加了国内就业的不稳定性。

劳务派遣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劳动力的雇佣与直接使用相分离。其次,与普通的劳动关系比较而言,在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中存在着三个主体: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劳动者。这三方主体不同于自然界中三角形具有稳定性,反而增加了契约关系的不确定性。最后,劳务派遣相对于传统的劳动关系具有临时性,更加灵活。

二、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缺陷

1.用工范围不明确

劳务派遣用工的范围在我国规定为“三性”原则,而“三性”原则是指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但“三性”中有规定不可以降低劳务派遣的用工数量,所以立法者以在《暂行规定》中设定劳务派遣工占企业的总用工比例的方式来达到减少劳务派遣工数量的目的。立法忽略了关于如何具体操作劳务派遣用工范围的问题,又对其用工范围没有一个准确的相关规定,所以才产生了劳务派遣在于用工单位的滥用。对于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我们理应理顺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关系,通过切断其滥用相关利益链并加强相关执法力度才可以摆脱当前的困境。

2.实现同工同酬存在着许多问题

法律要求劳务派遣工和用工单位的同岗员工享受同样的劳动与待遇,却没有明确说明这些工人应该如何使用他们的这些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劳务派遣工与其正式的同岗员工同工却不同酬的现象十分突出,劳务派遣工人的工作任务虽然往往比正式员工更辛苦,但其酬劳却远远少于正式员工。《暂行规定》颁布后,同工同酬的问题不仅没有变少反而在逐年增加。而立法者在制定有关规定与条款时,因经济发展等原因,致使相关劳动法律在技术上有了许多不足。

3.劳务派遣监管问题不容忽视

劳务派遣扩大了劳动者的就业,因此监管部门对劳务派遣的监管采取着相对放松的态度。且我国劳动监察部门人手缺少,监管方法单一,执行力度不强,不足以达到其理想的监管效果。最后,我国虽然对派遣机构有着严格的筛选与限入条件,但其监管问题迟迟不做完善,这不利于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

三、关于完善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1.对派遣用工范围的完善建议

严格将劳务派遣用工限制在法律规定的“三性”岗位,并进一步降低“辅助性”岗位的用工比例。《暂行规定》第三条分别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进行了明确的限定,在现实操作中,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但比起临时性与替代性的界定引发的争议,辅助性引起的争议更为巨大。即使在法律上有着对辅助性的相关解释,它所存在的歧义也仍有许多。笔者建议,在现有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限制的基础上,应加强对“辅助性岗位”的监督,并进一步降低“辅助性岗位”的用工比例。

2.关于实现同工同酬

在派遣过程中滥用制度的现象比比皆是,派遣工与正式工同工却不同酬的现象也数不胜数。要打翻同工不同酬的局面,笔者建议以下三点:

第一,要明确同工、同酬的具体含义,补全相关立法漏洞;第二,要改革国有企业的二元制用工体制;第三,我国在需要完善与同工同酬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企业也要严格遵守纪律,应依法用工,不可滥用权力,不可为自身利益侵害员工权利,派遣工也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懂得维护自身权利。

3.对劳务派遣监管的完善

完善劳务派遣监督管理机制,对于保障劳务派遣制度的进行有着不可缺少的力量。劳务派遣机构想要正常运作,必须拥有相关监督力量护航,才能使劳动派遣制度始终保持活力,才能使派遣机构不蛀虫、不腐朽。

而完善对劳务派遣制度的监督管理,笔者建议:第一,每年对劳务派遣机构实行审查。审查内容可以侧重于派遣机构有没有依法履行其义务,行使其权利。第二,定期报备劳务派遣机构的基本情况。定期报备机构的情况,有助于其监管的进行。第三,不定期检查各部门,达到监管的目的。笔者建议应对劳务派遣机构进行不定时的抽查,防止派遣机构内部出现违反法律的情况,同时应加强惩罚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与惩罚。

四、结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广受劳动者和用工方的青睐,我国正逐步完善立法、严格执法,但是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而由于立法、执法监督、法律意识等方面的原因,派遣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并致使劳务派遣法律主体权义不平衡,有悖于和谐的劳动关系的构建,加强规制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是当前规范劳务派遣发展的基础。

劳务派遣制度在我国还在萌芽状态,它的法治监管与规定并不完善,但就目前而言,劳务派遣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用工形式,今后我们的研究应该更加集中于他的完善上。同时希望国家可以对劳务派遣制度给予更多的目光,完善派遣制度,使中国拥有一个和谐的就业环境。

[1]王剑栋.《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历史、问题与趋势》.人力资源管理,2016(2):61-63.

[2]郝慧莹.《论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人力资源管理,2015年11月(上).

[3]王薇.《劳务派遣法律问题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年03月.

[4]葛奕舒.《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思路》.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5]房桂涛.《劳务派遣制度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商界论坛,2016年.

[6]徐娟.《我国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经贸管理,2016(9):14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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