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护理干预对慢性胃炎患者护理质量及生存质量的影响
2018-01-19皇甫艳君
皇甫艳君
(通榆县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吉林 白城 137200)
对于慢性胃炎患者的治疗,常常采取药物治疗,为了提升治疗效果及患者的依从性,常常在治疗期间配合有效护理措施,以提升治疗效果[1]。为了分析慢性胃炎患者行循证护理干预的效果,研究随机抽取了100例患者展开分组,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8月~2017年8月我院接收并行基础护理的慢性胃炎患者50例作为A组,另选同期接收并行循证护理干预的同疾病患者50例作为B组,每组50例。A组男30例、女20例;年龄20岁~68岁;病程3个月~10年,平均(5.0±1.4)年。B组男29例、女21例;年龄21岁~67岁;病程2个月~11年,平均(4.8±1.2)年。两组患者临床资料对比的结果提示差异不显著,可对比,P>0.05。
1.2 护理方法
两组患者入院之后均接受抗炎、平衡水电解质、抑酸以及胃黏膜保护剂等基础治疗,若患者为幽门螺杆菌(HP)阳性则抗HP治疗。治疗期间A组接受基础护理,内容包括用药指导、病情观察、健康教育等,而B组患者则行循证护理干预,具体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2.1 创建循证小组
由消化内科科室护士长成立循证小组,其担任组长,而其余的护士均为组员。组长带领所有组员展开慢性胃炎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且明确寻找护理的内容等。
1.2.2 分析循证问题
组长组织组员召开以“慢性胃炎循证护理”为主题的会议,通过头脑风暴法针对性总结和提出循证问题,问题有疾病及其治疗知识不足、不良情绪影响、遵医行为依从性低等,并通过文献查阅、网络资料、实体资料及结合科室资料进行问题关键词搜索以进行最终确定。
1.2.3 实施循证护理
①心理护理:护士积极主动与患者交流,耐心倾听其需求并尽可能满足,在护理工作中对其心理动态变化加强观察,必要时可以采取心理疏导缓解患者的不良情绪。必要的时,护士可以通过语言及行动给予患者充分地鼓励,使其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以良好心态面对自身病情。②饮食指导:患者大部分由于不良饮食而引起慢性胃炎,因此治疗期间护士要加强饮食护理,帮助其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护士要对患者明确不可摄入过于辛辣刺激、坚硬粗糙和不易消化的食物。治疗期间的饮食应当以营养丰富的流食为主,并且保证良好的休息。③遵医行为:很多患者长时间受到疾病折磨,往往会存在不良情绪,在治疗过程中依从性很低,甚至拒绝与护士配合,使得治疗效果受影响。护士耐心为其介绍疾病发病的原因、过程及治疗方案,明确明确遵医行为的重要性,对自身的疾病给予高度重视,有自觉地遵医嘱,调整自身不良生活习惯等[2]。
1.3 观察指标
采取SF-36评价标准对两组患者护理后的生存质量进行评价,内容包括生理机能及躯体疾病、健康状况、社会功能等,分值越高表示患者的生存质量越高。
采取本院自拟的护理满意程度调查表,评价患者对本次护理质量的满意程度,满分是100分,分值越高表示患者对本次护理质量的满意度越高。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 果
A组患者对本次护理质量的满意度评分与SF-36评分均显著低于B组,差异显著,P<0.05,对比有统计学意义,详情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的生存质量评分、对本次护理治疗的满意度评分对比(分,±s)
表1 两组患者的生存质量评分、对本次护理治疗的满意度评分对比(分,±s)
组别 n 满意度评分 SF-36评分A组 50 84.0±1.1 62.8±4.0 B组 50 98.9±0.5 78.9±1.3
3 讨 论
在消化科临床上,慢性胃炎属于常见疾病之一,具有很高的发病率,患者的发病原因与自身的饮食习惯、病原菌的感染等均密切相关。发病后,患者的临床症状主要表现出腹胀、食欲不振以及上腹部疼痛等,对其生活品质造成严重影响,同时又大幅度降低机体健康[3]。
循证护理是近些年临床上最常用的一种护理模式,其主要是在循证医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具备了极高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在本次研究中,两组患者入院确诊后均接受了常规治疗,与从同时A组配合基础护理,B组在治疗基础上实施了循证护理干预,研究结果提示A组患者对本次护理质量的满意度评分与SF-36评分均显著低于B组,差异显著,P<0.05,对比有统计学意义。由此可见,对慢性胃炎患者实施该护理模式能够获得较高的护理效果。
综上所述,循证护理干预应用于慢性胃炎患者的护理中,能够发挥显著的护理效果,在临床中具备较高的应用价值。
[1]黄艳荣.循证护理干预对慢性胃炎患者护理质量及生存质量的影响[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6,13(23):7-9.
[2]王 波.优质护理在慢性胃炎患者中的运用效果评价[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6(13):4-5.
[3]马会军.护理干预对慢性萎缩性胃炎治疗的效果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2016,14(29):24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