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的农民合作社:定位、作用和发展路径
2018-01-19本刊评论员丹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 文 / 本刊评论员 杨 丹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把乡村振兴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进一步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方向。农民合作社作为中国乡村的重要组织形式,在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有着明确定位和重要作用,应该探寻其有效发展路径,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农民合作社可以进行如下定位:(1)为小农提供组织平台。作为联结小农的有效载体,合作社应致力于为农户提供和市场对接的平台,提高分散小农的组织化水平和市场地位,并在各方博弈中保护小农的利益。(2)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合作社应致力于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供给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需匹配的桥梁,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有效的农业服务。(3)成为农业农村发展各利益相关主体联系的纽带。合作社应致力于通过与科研机构、政府、企业等主体的协作,形成各利益相关主体联系的纽带,共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农民合作社可以多方面发挥作用:(1)有助于实现乡村的产业兴旺。合作社可以成为发展适宜的特色产业的有效载体,把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流通结合起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乡村的产业兴旺。(2)有助于实现乡村的生态宜居。合作社可以通过自身的组织力量引导农户进行绿色生产,用有机肥替代化肥,促进生物农药、绿色饲料的推广,引导农户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促进乡村的生态宜居。(3)有助于实现村庄的乡风文明。合作社可以通过自身的组织文化建设,增强合作社成员的文化素养和凝聚力,传承所在乡村的人文风俗和历史文化,促进村庄的乡风文明建设。(4)有助于实现乡村的治理有效。合作社可以通过对成员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提升其道德法制意识,促使其形成以德治村和依法治村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实现乡村的治理有效。(5)有助于实现农民的生活富裕。合作社可以通过提高小农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种服务,帮助农户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分享更多农产品加工营销环节的利润,实现农民的生活富裕。
据此,笔者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视阈下农民合作社的有效发展路径:(1)发挥合作社品牌优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打造合作社品牌,引导农户生产高品质农产品,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满足消费者对农产品不断增长的安全需求和品质需求。(2)发挥合作社生产经营优势,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增强合作社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指导、示范、引领等核心作用,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3)发挥合作社文化优势,助力乡村文化建设。通过加强合作社的组织文化建设,在农户之间形成树美德、倡文明的良好风气以及良好的文化氛围,以合作社的文化建设促进农村的乡风改善。(4)发挥合作社服务优势,促进农户收入持续增长。通过提升合作社的服务能力,给农户提供高效的生产资料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加工和营销服务,以提高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扩大农民农业生产的利润空间,促进农户收入的持续增长。
〔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6CGL036)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