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异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01-18许嘉瑞
许嘉瑞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对征信服务内容要求也更为丰富,对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需求也不断增长。在此背景下,征信异议数量也逐年增加。以西北某市为例,2016-2018年该市受理征信异议数量分别为2笔、16笔、24笔。在实际业务办理中发现企业征信异议处理存在问题亟需关注。
[关键词]企业征信;异议处理;征信系统
一、典型案例
该市某企业对企业信用报告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为该企业在向某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失败,被告知拒贷原因是企业信用报告中存在不良信息:一笔状态为“关注”的票据贴现业务,异议企业认为自己办理该笔票据贴现业务时一切手续正常,提出异议申请。异议回复结果为“该笔信贷业务与实际状态相符,不予更改”。企业认为异议信息核查后未对异议信息错误情况进行更正或删除,不认同回复结果。由于业务特殊,该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立即联系贴现金融机构进行调查,调查反映,造成异议原因为信息主体在贴现行(辖内金融机构)正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后,由于承兑行(辖外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后延期付款,造成该笔业务信息在贴现行信贷系统中被标记为“关注”类业务,并反映在企业信用报告中,给信息主体在金融机构申办理信贷业务时造成负面影响。
二、企业征信异议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征信异议重视度不够
以该市为例,2016-2018年间共受理征信异议42笔。其中企业征信异议3笔,仅占异议处理总数的7.1%。经过调查发现,金融机构普遍对个人征信异议较为重视,对企业征信异议容易忽视。对征信异议受理、核查等工作未进行合理分工,异议处理人员身兼数岗,影响其履行异议处理岗位职责;而且异议处理人员更换过频,对接替人员业务交接及学习培训工作的衔接不畅,导致部分征信、信贷工作人员对相关征信制度规定不熟悉、征信异议业务操作水平较低。大部分企业发现信用报告中信息有误时,大多抱着只要不影响信贷业务办理就不予理会的心态,部分企业选择直接联系数据发生机构,仅出具证明说明该笔异议非信息主体主观造成,致使大量企业有误信息无法及时在征信系统中更正。
(二)金融机构责任主体认定不准确
造成贴现行持有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拖延支付的责任主体是票据承兑行而非贴现申请企业,贴现行给贴现申请企业的票据类业务信息给予负面信用状况标注,标注信息主要由企业信用数据报送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系统运行自动产生,存在责任主体认定不准确的问题。
(三)征信系统核查仅支持单向核查易造成异议核查不全面
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涉及两家关联金融机构,票据贴现金融机构和票據承兑金融机构,征信中心在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异议信息核查过程中,仅向报送异议信息的金融机构(票据贴现金融机构)发送核查通知启动核查,未向票据承兑金融机构发送核查通知,核查结果只反映了票据贴现金融机构核查情况,使得核查结果存在不全面、不准确问题,不易被异议申请企业接受。
(四)异议说明描述不准确易误导核查工作
《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填写人一般不具备银行票据业务及征信业务专业知识,在填写异议申请内容时存在使用措辞和表达方式不准确、不规范问题,给征信中心核查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误导和障碍。同时,征信异议处理子系统中异议说明描述字数限定为两百字以内,不便于异议申请人真实完整地描述异议内容,易使不同环节异议处理人员在异议核查工作中产生理解偏差,造成业务流程上的反复与迟滞。
(五)征信系统数据更新模式有待改进
目前商业银行通过接口查询而开发的征信子系统存在系统设计差异大,金融机构端与征信中心端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金融机构缺乏主动更正错误信息的基础。同时征信系统报数规则较为单一,未设置涉及第三方的信用信息标注。
三、相关建议
(一)金融机构应提升企业征信异议处理重视程度,提高征信异议处理效能
一是改进和完善信贷业务系统,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信息主体给予准确信用信息标注。二是加强征信业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加大征信业务知识和法律常识培训力度,加强风险防范教育。
(二)完善征信系统建设,提高企业征信数据质量
一是统一金融机构征信接口查询程序开发标准,指导银行完善征信子系统设计。减少由于接口程序原因而产生的企业征信数据错误,提高企业征信数据质量,减少异议纠纷发生。二是完善征信系统报数规则,应根据信贷业务不同业务种类细化规则,信息标注时应明晰不良信息产生的因果关系,准确标注信息状态。
(三)完善征信系统核查流程
征信中心加强异议信息核查管理,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关联金融机构同时启动核查,获取全面、准确的核查结果。对因技术原因暂时无法更正的异议信息,应将有关情况在核查结果中进行详细说明或澄清。
(四)加强对企业异议申请人的业务指导
人民银行征信管理机构应加强异议处理业务管理,指导企业异议申请办理人员规范准确填写《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相关信息,特别是清晰、完整填写“异议信息描述”内容,方便征信中心顺利开展核查工作。
(五)加大征信宣传力度,提高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意识
加强企业信用信息重要性的宣传,提升企业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拓宽渠道宣传企业征信信息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对有异议的信贷信息提出异议申请,清理历史遗留的错漏信息,进一步改善由于征信信息不准确而导致的融资问题。
参考文献:
[1]叶文辉.个人征信异议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征信,2014 (8):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