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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是农村发展的“源头活水”

2018-01-18本刊编辑部

甘肃农业 2018年7期
关键词:组织化三变主体

■本刊编辑部

去年以来,我省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让农村沉睡的资源活起来、各类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农民增收的渠道多起来,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推动了农村改革由过去的“裂变”转向“聚变”,实现个人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相互配合、协调发展,让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三变”改革已成为我省农村改革的生动实践。

在资源变资产的实践中,我省一方面依托自然资源,将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清理核查、确权颁证、评估认定,入股到经营主体,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另一方面对集体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使用权进行有效盘活,入股到经营主体,使不少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当沉睡的资源被逐步盘活后,如何将零散的资金整合起来,使之在开发资源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是农村“三变”改革中必须妥善解决的关键问题。为此,我省各试点地区主要采取了整合、量化、投入等步骤。通过整合,原本由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等,被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通过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等方式,投放到效益较好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形成股权,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资金的使用效益成倍提高,原本的“一次性”投入也转变为“持续性”增收,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渐形成了。

“三变”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农民自愿将个人的资源(包括土地)、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到经营主体,成为股权投资人,参与分红。通过这种办法,可以有效转变农民的投资方式、创业方式、就业方式和增收方式,让农户成为产业链、资金链、供应链、价值链的参与者和受益人。在农民变股东的过程中,各地摸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其中,以“村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最有特点。

正是通过不断的实践与摸索,我省逐步解决了农村“三变”改革中的一个个难题,保证了改革有动力,资金有来源,农民有发展,不仅促进农村新型经营组织快速增长,而且有力地将各方力量集合在一起,形成了促进乡村振兴、农民致富的合力。(整理自每日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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