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
2018-01-17刘成
刘成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根本在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理论根源越扎越深,实践根基越打越牢。”这些重要论述,指明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统一的重大意义,指明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各项民族政策的根源,对我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的指导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早已写进了我国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进而为实现各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进入新时代,我区要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让“模范自治区”绽放时代光彩。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党中央始终关注内蒙古自治区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内蒙古明确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发展定位,提出了“四个着力”实践要求和三项先行先试改革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全面贯彻中央要求,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五位一1本”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内蒙古实现经济健康发展、民生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局面,开创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局面。
新时代,我区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地區发展和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民族工作领导机制。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内蒙古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坚持从区情出发,因地制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巨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把和谐稳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开创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103.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63786元。
我们要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一战略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研究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创新驱动上突破,在供给侧改革上发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现代服务业。着力促进区域和民族之间协调发展,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东部盟市跨越发展、沿黄经济带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堡垒,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集中连片贫困区域支持力度。要落实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强对口帮扶,落实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将牧业旗、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其他地区作为重点扶持地区。要在做实做细民生工作上聚焦聚力,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住房、医疗卫生、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等问题,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给各族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
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关键是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人们深深认识到各族人民血脉相连、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中华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中华文化是我国各民族凝聚力、生命力、创造力的源泉,是国家发展进步的精神之柱。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凝聚力、向心力主要是通过文化认同和民族共识体现的。只有在文化上认同,心灵才能相通,人心才能凝聚,多民族的祖国大家庭才能团结和睦。在内蒙古的土地上生活着的各民族在历史进程中形成了各自独特的文化体系,也孕育出了光辉灿烂的草原文化。内蒙古之所以能够和谐发展,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大力传承和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国初期,内蒙古成立了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乌兰牧骑”,改革开放以来,内蒙古先后实施了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民族文化强区”战略,推动了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入新世纪,实施了“草原文化”研究工程、“中国梦·尽责圆梦”、“德润草原·文明之行”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了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着力打造了草原文化节等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大力培育文化艺术精品;在全国率先设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规划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区”,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精神文化需求。社会各领域广泛使用蒙古语文,蒙语卫视覆盖全区。这些重大举措,保障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权益,丰富了各民族群众精神生活,增强了各民族群众的自信心、自豪感和幸福感,坚定了各族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自信。
进入新时代,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必须在各民族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保证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发展方向。注重从少数民族文化中汲取营养,创新载体和方式,搞好网上和网下结合;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牢固精神纽带,把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得更加牢固。
责任编辑:康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