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枣强:联合开展“木兰有约”走进学校宣讲
2018-01-17陈广富
方圆 2017年24期
陈广富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有哪些,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着力打造平安校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12月4日上午,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枣强县检察院、县妇联深入到第三中学,联合开展了“木兰有约”走基层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枣强县检察院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材料、解答学生咨询等方式,就校园欺凌的概念、主要行为、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处置、预防校园欺凌进行了重点讲解。同时,检察官们结合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对同学们进行了预防犯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远離违法犯罪,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最后,检察官还就同学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展出展板10块,接受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听了检察官的讲解,我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地了解和认识。既看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也学到了自我保护知识。”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一名八年级学生说道,“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要敢于、善于向‘校园欺凌说不。做到不欺凌他人,也不被他人欺凌,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endprint